在我们这个国家,曾经有过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传统礼教对女孩有着各种各样的要求,除了“三从四德”还要求纯洁无瑕,纯洁无瑕甚至是用处女膜来体现的。随着新世纪的开启,西方文化滚滚而来,在中西文化的大碰撞下,同居、一夜情、试婚、早恋,一波又一波地冲击着古老中国脆弱的神经。让父母焦虑紧张的除了男孩子的作奸犯科,就是女孩子的恋爱同居。
现在的婚恋观念与古时候已经有所不同。在古代,女孩子不论是自愿或是不自愿失了身,那将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但现在,婚前试婚、同居已经成为常态,先怀孕再结婚也比比皆是,人们看似已经接受了新时代的新观念,事实上是否如此呢?
如果有喜欢论坛的朋友,大概都知道现在网上有一拨网民,他们既不关心时事政治,也不关心文娱新闻,他们长年累月地泡在网上大骂世风日下,大骂女人的婚前性行为,攻击女性的婚前同居是对后来丈夫的不忠。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事实,骂一骂无可厚非。可问题是,难道是女人自己一个人发生的同居、婚前性行为吗?难道这一切不都是男人主导、参与的吗?甚至还有所谓的“学者”不顾男女体力、荷尔蒙的差别,硬要给女性也安一个“强奸”罪,实在是荒唐至极。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想起被骂为妖妃的妲己?是不是想起只想看看乡村野火却担上亡国罪名的村姑褒姒?是的,那些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男人们不批判男人的劣根性,不批判那些不应该伸向未婚女性的手,也不批判婚后还出轨的男人,将之无所谓地称为“每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反而怪罪荷尔蒙并不旺盛,没有强烈性需求,对爱情的憧憬完全建立在精神柏拉图之上的年轻女人不应该失身。同时这些男性一边在网上骂着女人们不要脸、不守妇道,一边又紧锣密鼓地向兄弟讨教怎么样才能最快速地脱掉自己女朋友的衣裳,到这时他不会骂女朋友不要脸,也不会骂女朋友不守妇道,因为这一切都满足了他的需要。
这是怎样的不平等待遇?这又是怎样的双重标准?
可恨的是有一些,并且是很大部分的一些女性,从内心里真的认同这种观点,不论感情好不好,不论对方是不是值得,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直到把自己毁掉。同时最让人崩溃的是这样的女人失身并不是自己主观主动的,反而多数是被动被迫的。
上帝说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所以要成为凡人,性是人类的原罪。但到了中国这片土地,性不是人类的原罪,而成为女人的原罪。被君王宠爱,就是红颜祸水,是祸国殃民;而挣脱礼教束缚,勇敢地与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堕落就是罪过,活该得不到幸福。
好吧,我说这么多,其实并不是要你这么想。性本身是人类繁衍的动力,是人一代代传下去的根本,是自然赋予所有物种的权利,与人权一样是人人生而拥有的,不论男人,还是女人。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是爱的归宿,但并不一定是性的起点。爱一个人,与爱的人在一起,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你爱的人同样把你当成是精神的伴侣,那么他不会在意你的身体是否完美?如果他过分在意你身体的完美,那么,他究竟是爱你的人还是爱着你的身体?
最后,借香港作家亦舒《玫瑰的故事》里话来结束这段并不太愉快的文字。“她高傲地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不论你是抱着非婚不性的原则,还是能接受有爱则居的妥协,只有从骨子里不认为同居是女人的耻辱,同时自尊、自立、自爱、自强,才是一个女人直起脊梁傲立于人世间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