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应禁用和慎用的药物有哪些
乳腺是药物的排泄器官之一,多数药物在乳汁中的含量极微,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也有部分药物在乳汁中的含量足以影响婴儿的健康。哺乳期使用下列药物可能会对婴儿产生不利影响。
抗生素
青霉素可引起婴儿过敏,四环素可影响婴儿的骨与牙齿生长,红霉素易造成肝损害,氯霉素可损伤骨髓的造血机能,这些药应禁用。
磺胺类药物
多数可致婴儿发生溶血性贫血及黄疸,特别是对6个月以内的小儿影响明显,应禁用。
解痉药
如阿托品,可减少乳汁的分泌,并可引起婴儿发热、烦躁、瞳孔散大等,应禁用。
咖啡因类药物
这类药对小儿,特别6个月以内的婴儿可产生明显的呼吸中枢抑制作用,应禁用。
镇静及催眠药
安定的直接作用与蓄积性,可使婴儿,尤其是新生儿产生昏睡现象甚至患上黄疸等;氯丙嗪也具有使婴儿昏睡的不良作用,应禁用。
抗精神病药及抗癫痫药
如苯巴比妥、苯妥黄钠等,可引起婴儿出现嗜睡、皮肤“出血点”等症状,应禁用。
激素类
口服避孕药可减少乳汁分泌,并可引起男婴乳房增大、女婴阴道上皮增生,故哺乳期妈妈应采用其他方法避孕。强的松、地塞米松、去炎松等也易影响婴儿的正常发育,应慎用。
其他
碘化物及溴化物可抑制婴儿的甲状腺发育;氨茶碱可增加婴儿呼吸道的分泌功能,雷公藤制剂可引起婴儿呕吐、腹泻等,应尽量避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