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改嫁-中国历史名人趣事

时间:2023-04-18 19:29:07关键词:李清照,改嫁,中国,历史名人,趣事,历史名人趣事

李清照改嫁

好心人竭力捍卫着千古第一才女的清誉,偏偏有好事者要还原本来面目,嫁与不嫁,皆无损女词人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声名。

“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就像女词人自己所说的一样,李清照晚年流荡无归,屡遭打击,谢世以后,还留下一个千古之谜——晚年有没有改嫁张汝舟。

李清照改嫁-中国历史名人趣事

这个谜起源于宋代,在宋代人赵彦卫的著作《云麓漫钞》中录有李清照的一封信——《上内翰綦公(崇礼)启》(下简称《谢启》),这封《谢启》记录了李清照晚年改嫁张汝舟的经过。按照《谢启》的说法,清照是在重病其间被骗结婚的,婚后,张汝舟暴露出市侩面目,她不堪虐待,宁愿坐牢揭发张汝舟的罪行。按照宋代法律书籍《刑统》的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须徒刑二年。当时有个叫綦崇礼的官吏帮了李清照的忙,使李清照免受牢狱之苦,于是,清照写信对綦崇礼表示“感戴鸿恩”。关于清照改嫁一事,除了《谢启》比较详细记载以外,宋代历史性的著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下简称《要录》)及不少其他宋代学部著作均有记载。

但是在明代有一位叫徐勃的学者却提出李清照改嫁之说不可信,他的观点主要是说清照年老和官宦出身不可能改嫁。到了清代,许多学者都为清照改嫁“辨诬”。在此以后,也有不少人摆出证据来证明李清照确实改嫁过。争论的双方各执其词,莫衷一是。

清代人卢见曾从清照对丈夫的眷恋和对金石卷轴爱护的角度否定清照改嫁。继卢见曾之后,俞正燮又较全面,较有代表性地论述了清照改嫁不可信,其主要是否定了宋代著作记载改嫁一事的可靠性。首先,对于《谢启》,他认为,如果按照《谢启》的说法,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不久与其反目,清照便告发汝舟行贿得官的罪行,最后涉讼而与之离异,那么,《谢启》为什么称此事为“无根之谤”?另外,《谢启》中有“持官书文字来辄信”的话,俞正燮认为,男女婚嫁,世间常事,朝廷不须过问,官吏岂有文书:再加上《谢启》文笔劣下,前后矛盾,中间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针对《谢启》提供的内容,俞正燮推断,只有把《谢启》看作是清照感谢綦崇礼解救“颁金通敌”(李清照另一冤案)一案,才说得通,至于改嫁之类的内容是别人硬加上去的。其次,对于《要录》,俞正燮认为,《要录》的作者李心传与李清照远隔万里,他的记录很可能是误听误载。俞正燮还引了别人的材料说,《要录》中所载辛弃疾为韩惋胄作寿词,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要录》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

李清照改嫁-中国历史名人趣事

到了近代,也有不少人提出李清照改嫁一事不存在。况周颐考证了张汝舟,李清照在赵明诚死后的行踪,证明两人踪迹判然,不可能有改嫁之事。不久以前,黄墨谷几次著文为清照“辨诬”,除了附和俞正燮等人的观点外,也摆出了不少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对于《谢启》,他认为,从李清照的自传性文章《后序》中可以看出,“颁金通敌”一案发生在建炎三年,但是,延续到绍兴元年仍未解决。何况,《谢启》是事后的感谢信,当然有可能作于绍兴三年以后。这样,《谢启》中提到的背景和綦崇礼的官衔等与事实就不矛盾。另外,綦崇礼与赵明诚是亲戚,清照如果真有改嫁之事,而且又涉讼,她会腆颜去求他帮助吗?所以说《谢启》是为了感谢解救“颁金通敌”冤案才作的。第二,黄墨谷对其他宋代著作记载清照改嫁情况提出异议。照他看来,宋代这么多人记载清照改嫁一事,可是,赵明诚的表甥,又是綦祟礼的儿女亲家谢及在他的著作《四六谈鏖》中不但不提清照改嫁一事,还称清照为赵令人李,并且引了清照对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坚城自坠,怜杞妇悲深”。第三,黄墨谷对李清照自传性文章《后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按照历法和宋代著作《容斋四笔》、《瑞桂堂暇录》的记载,《后序》应当作于绍兴五年,这时张汝舟已经除名三年了。换句话说,即使清照有改嫁一事,《后序》也应该提到。除了上面这些说法外,黄墨谷还提出,如果摒弃清照《后序》所反映的内容,摒弃清照诗、词、文章和她的生平事迹来谈论清照改嫁一事是不全面的。李清照曾经讲过,“虽处忧患而志不屈”等述志的话,在明诚死后,她又为颁行《金石录》耿耿于怀;在68岁时还上表于朝。这些情况,也是否定清照改嫁的极好佐证。

与俞正燮、黄墨谷等人观点相反,另一些学者认为,在记载清照改嫁的材料中,“就时间而论,胡仔、王灼、晁公武、洪适都是清照同时代人。就地域论,胡仔、洪适之书,一成于湖州、一成于越州,并不是去天万里,而胡仔、王灼成书时清照仍然健在。要说在清照生前他们就敢明目张胆地造她的谣言,伪造《谢启》这是很不近情理的。南渡后明诚的哥哥存诚、思诚都曾做到不小的官,赵家那时并不是没有权势”。(黄盛璋《李清照事迹考辨》)针对《谢启》的真伪问题,黄盛璋提出,清照“颁金通敌”冤案发生在建炎三年,从《谢启》中提到的“克复”、“底平””和称綦崇礼为“内翰承旨”等情况看,《谢启》当作于绍兴三年以后,因为建炎三年,朝廷正在仓皇避乱,不可能有“克复”、“底平”等事。再说,当时綦崇礼只担任中书舍人的官职,此职不能冠以“内翰承旨”的头衔。由此可见,发生在建炎之年的“颁金冤案”与《谢启》风马牛不相及。

对有人提出张李二人在明诚卒后到汝舟编管前踪迹判然时,黄盛璋提出,从宣城、广德经吴兴有一条“独松岭道”,故不能否定张汝舟未去过杭州。最后,黄盛璋从宋代社会习俗中分析改嫁一事,他认为,妇女守节直到明、清两代才趋严格。《宋史.礼乐志》中记有治平,熙宁年间诏许宗女、宗妇再嫁之事。可见,改嫁在宋代是极为寻常的事,当然宋人对清照改嫁一事不会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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