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愿把绣球抛情郎
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在《吕蒙正风雪破窑记》一剧中,叙述了洛阳富绅刘仲实欲为女儿月娥择婿,但想到“姻缘是天之所定”,就决定以抛彩球的方式“凭天匹配”,“但是绣球儿落在那个人身上的,不问官员、士、庶、经商、客旅,便招他为婚。”不料绣球竟中贫士吕蒙正,于是演出了一段悲喜故事。关汉卿《山神庙裴度还带》叙述了一个类似的故事,只是关剧中的一对男女早巳确定联姻,男的金榜题名,奉皇帝之命完婚之后,以抛彩球的方式作为完婚的礼仪。这不同于王剧的刘仲实抛彩球是基于不信人事,惟听天命。另外还有女子看中某男,抛球择婿的。如《西游记》第九回三藏之父陈光蕊被相府公主相中而抛球成婚就是一例。
这种婚姻方式在汉族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吗?史学家和民俗学家各执己见,至今难下定论。
持存在论的学者认为,抛球成婚的风俗是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周礼.周官.婚氏》记述:“仲春令会男女,奔者不禁。”此言虽语焉不详,不像元代以后文学作品所描述的盛况,但可能就是这种风俗的雏形。至于为何以后的史书、地志及诸家笔记中绝少言及此种风俗,乃因为此种风俗随着社会物质的进步,婚姻礼仪渐趋繁复而逐渐衰微。明人梁玉绳《黔苗词》注云:“孟春合男女于野,谓之‘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为节。奔而不禁……”又云:“未娶者插白鸡羽跳月;又以五色布为球,谓之‘花球’,视所欢者掷之。”梁氏所描述的虽是苗家风俗,但与《周礼》所言有相似之处。可能是这种风俗由汉族传人苗族。明代诗人高启见过宋时一幅描绘南宋时期抛球掷婿的盛况的画,高启《观顾蕃所藏宋赐进士丝鞭歌》一诗较详细地记叙了当时新中进士游街、富家抛球择婿的情况。诗中有“天街直拂花枝过,择婿楼高彩球堕”的诗句。清人金檀引《宋状元录》注高诗云:“高宗绍兴二十一年辛未,策试进士赵逵等及第、出身有差。上御集英殿拆号,唱进士名,各赐绿袍、白简、黄衬衫;赐状元等三人酒食五盏。三人……骏马快行,……自东华门至期集所,豪家、贵邸竞列彩幕从观。其有少年未有室家者,亦往往于此择婿。”又注“择婿楼高彩球堕”一句云:“苏轼诗:‘眼乱行看择婿车’。”从此看来,宋时汉族有此风俗。其所言与小说、戏剧中的情况极相似。
有的学者认为,历史上的汉族没有这种抛球成婚的风俗。他们指出,如果我国历史上汉族存在过这种婚姻风俗,那么为何史书、地志及各家笔记中难以见到记载,而仅见于文学、戏曲作品?在封建社会,信天命者极多,如果王剧《破窑记》中的刘仲实能如此,那么抛球联姻者就不知有多少了,但这些仅是稗官之言。再说,这种联姻方式过于奇巧,于情理不合。婚姻自古以来皆被视为人生大事,取决于这种俄倾间的抛打彩球似乎不可信。如果男女间本已定姻,或女方看中某男,但在乱哄哄的时候难免抛中他人,那么是婚之乎?拒之乎?如果被掷中者已婚或本人并不情愿,那么又该如何处理呢?看来,这是文人们构想出来的。如果要说有,在我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中倒有这种婚姻方式,不过有别于小说、戏曲中所描写的结彩楼和女子抛球。陆次云《跳月记》记载苗族男女春月跳舞求偶,女持球以掷意中人的详细情况。又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十载:“交耻俗,上巳日,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驰’。男女目成,则女受驰而男婚己定。”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所载与周氏相同。在电影《西南高原的春天》里,亦可见傣族抛彩球的仪式。可见在我国西南许多少数民族中,在旧时其婚仪中多有抛彩球之俗。学者们据此推测,我国元代文学作品中抛彩球的风俗,是因为元代形成了各民族的空前大一统,当时西南各族与中原往来频繁,这种风俗自边州以口说而传至中原,时人感到新鲜,文人遂加以改造而播之于小说、戏剧。更重要的一层原因是长期受多重压迫的妇女尤其喜闻这种有几微选择配偶自由的风俗,因而随之宣扬。虽然妇女仍因礼教的束缚而难以实现自由择偶的意愿,但终可寄理想于此,因而元代以后描写这类风俗的小说、戏剧大盛。
抛彩球联姻的风俗,文学作品中描写甚多,西南诸民族确曾存在过,而史志及各家笔记唯独没有关于汉族这一风俗的记载。因而,抛球联姻的风俗到底是中原所原有,抑或是中原本无而为西南诸族所独有,此谜至今仍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