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明清两代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当地世袭首领)实行流官(中央任命的有任期的官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云南、贵州、广西地区历来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元明以来,实行土司制度进行管理,土司因是世袭制,往往擅作威福,鱼肉乡民,叛服无常。永乐十一年,明政府平定思南、思州的战乱后,废土司,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从此贵州成为省一级的行政单位。明朝的改土归流政策因受到反抗不断反复。清初仍实行土司制度进行管理。雍正四年,云贵总警鄂尔泰建议“改土归流”,他对土司采取招抚和镇压两种办法,先后用五年时间对贵州、广西、云南等地基本实现改土归流。乾隆时期平定大小金川叛乱,又四川西北部改土归流。清政府收缴土司印信,设置府、厅,州、县,实行和汉族地区相同的政治制度,改善了某些少数民族地区落后闭塞的面貌,有利于国内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存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努尔干都司 努尔干都司 明朝设置的管辖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等地最高地方军政机构。明政府为加强对东北的管理,从永乐元年(1403)到永乐七年相继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设置了一百三十二个卫,使海西女真、建州女真、野人女真诸酋长皆来归附。同年,明政府……查看详情
羁廉制 羁廉制 《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羁,马络头也:縻,牛蚓也。”《汉官仪》云:“马云糊、牛云繁,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廉也。”所谓“羈縻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在多民族国家里对杜会发展不平衡的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一种民族政策。说简单一点……查看详情
达赖班禅制度 达赖班禅制度 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制度。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最著名的两个弟子就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他们世世转世,叫“呼毕勒罕”。“达赖”,蒙语,意为“大海”,“喇嘛”,藏语,意为“上师”。明嘉靖二十五年(1526),哲蚌……查看详情
金瓶掣签制度 金瓶掣签制度 又称金奔巴制。“奔巴”,藏语意为“瓶”,“金奔巴”即金瓶。清政府对藏传佛教格鲁大活佛转世(呼毕勒竿)规定的抽签法。按此教说法,达赖、班禅及其他呼图克图(活佛)死后要转生。他们死时出生的男性要儿被认为是他们的转世……查看详情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 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先用于建州女真,渐推行到女真各部。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参考猛安谋克制,初建黄、白、红、蓝四旗。四十三年(1615),因归附日众,增编镶黄……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