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
五服五服,即五等丧服,是古代居丧时期的服饰制度,始于周代,依生者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不同,丧服形制和居丧期限亦各有规定。据《仪礼·丧服》载: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音思)麻五个等级。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惭衰。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音居)杖,俗称哭丧棒,以示哀痛。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等。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齐衰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等: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等;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等: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大功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服丧九月,不用杖,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服丧五月,不用杖,适用于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从祖兄弟、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等。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后世的丧服、丧期规定虽略有变动,但基本沿用前制。
军礼 军礼 军礼是指军队操练征伐之礼,与战事相关,《周礼·春官·大宗伯》日:“以军礼同邦国。”《周礼》所说的军礼包括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和大封之礼五种。大师之礼用于军队出征,有天子亲征与命将出征之不同,出征前均要祭告天地太……查看详情
嘉礼 嘉礼 嘉礼是饮食、婚冠、宾射、燕飨、賑膰、贺庆之礼的总称。《周札·春官·大宗伯》日:“以嘉礼亲万民。”嘉者,善也,嘉礼即用来和合人际关系的礼仪。饮食之礼指宗族内部通过聚酒饮食以加深联络和感情,而非日常家居饮食,故言“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查看详情
麈尾 麈尾 麈尾是用来驱逐蚊虫、掸落灰尘的一种工具,似扇而非扇。一般在细长的木条两边及上端插设兽毛,或直接让兽毛垂露外面,类似马尾松。座之原意为 “鹿之大者”,为群鹿首领,麈尾之所指,即群鹿之所至。魏晋时期,塵尾是征战沙场的武将指挥作战的重……查看详情
棺椁 棺椁 棺椁是装殓死者遗体的葬具。棺,指死者贴身的内棺,椁,指套在外层的外棺。最早的棺是瓦制的,商代以后才用木棺。《礼记·檀弓上》载周代“天子之棺四重”,郑玄注曰:“尚深邃也。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天子之棺除贴身内棺……查看详情
墓庐 墓庐 古代父母或师长去世后,其子或学生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筑小屋,居住其中以守护坟墓,叫做墓庐。此风俗早在周代就有。《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死后葬于鲁城北泗上,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决而去。唯子贡庐于冢上,六年乃去。汉魏之时,庐……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