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顿的爱尔兰-英格兰之邻(1756—1789)

时间:2024-06-18 17:44:01关键词:英格兰之邻

一位英格兰旅行家于1764年造访爱尔兰后,解释当地穷人犯罪的原因时说:

在爱尔兰农人处于不幸与极度匮乏的境地时,我们如何能指望他们对正义或刑罚生畏惧之心呢?第一个遇到他的人在他头上敲一下,使他在不幸、匮乏的生活中,得到永远的解脱,也许他还会认为把他打死岂非一种友善的、功德无量的行为?……他们之中,有许多人很有耐心地忍受……这种不幸的生活,我认为已充分证明他们的性情的确有着天生的谦恭的美德。

地主几乎全是新教徒,却并非是对几乎全为天主教徒的农人直接残酷的迫害者。地主通常住在英格兰,并没有看到向他们租地的经纪人在租地上剥削农人的惨状。经纪人向农人榨取了所能拿到的每一分钱,直到农人只能以马铃薯果腹,穿着褴褛的衣衫。

1758年,瘟疫袭击英格兰的牛群,以致爱尔兰获准5年之内可将牲口外销不列颠。爱尔兰有许多农田——包括先前由佃农使用的公地在内——都由耕作变为放牧或畜牧了。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穷人的问题更多一层,因为他们早婚——正如威廉·皮特爵士的说法——“初解风情”时就结婚。据推测,他们希望孩子们能迅速自谋生计,帮助家中支付地租。因此,死亡率虽高,爱尔兰的人口还是从1754年的319.1万人增加到1791年的475.3万人。

格拉顿的爱尔兰-英格兰之邻(1756—1789)

工业方面也呈现出一副有朝气的景象。许多新教徒,还有一些天主教徒,加入亚麻、羊毛、棉织品或玻璃等制品的生产行列。18世纪最后的25年,在格拉顿为爱尔兰的制造业和商业争取到减轻不列颠所施的限制之后,产生了一个中产阶级,提供了自由政治和文化发展所需的经济动力。都柏林成为不列颠诸岛主要的教育、音乐、戏剧、兼建筑中心之一。三一学院逐渐发展为一所大学,并早已有一大群杰出的毕业生。要是爱尔兰把自己造就出来的人才——如伯克、哥尔斯密和谢里登等人——留在本土,爱尔兰真可跻身人才荟萃的国家之列。1766年后爱尔兰总督把都柏林作为久居之地,不再是每年短暂地住一段时期。于是,庞大的公用建筑物和华丽的别墅纷纷建起。都柏林各剧院上演的剧目之优异直可与伦敦的大剧院抗衡。亨德尔的《弥撒曲》在都柏林首次演出,并获好评(1742年)。托马斯·谢里登也上演了许多成功的剧本,其中一部分剧本出自其妻手笔。

当然,宗教在爱尔兰最为盛行。反对英国国教者——长老会、独立教会派(清教徒)、浸信会等——根据《宣誓条例》(Test Act)皆不得任官或担任国会议员。这个条例规定:以英国国教的仪式来接受“圣餐”,是候选官职的先决条件。1689年的《异教默许条例》并未施行于爱尔兰。阿尔斯特的长老会教徒抗议这种无资格的规定,结果无效。数以千计的教友移民美国,并在革命中奋勇作战。

虽然爱尔兰人口中的80%是天主教徒,但没有一个天主教徒被选为国会议员。只有少数天主教徒拥有土地。新教徒的佃农须终身租用土地,而天主教徒的佃农所得的租约,则不超过31年,而且这些人必须缴纳利润的2/3作为租金。天主教学校不准设立,但有关当局也没有强制执行禁止爱尔兰人到国外求学的法令。虽然也有部分天主教学生获允就读三一学院,但他们不得取得学位。天主教的崇拜被许可,却没有合法的方式来产生天主教神父,神父的候选人可以到欧洲大陆的神学院就读。这些学生中有一部分在法国和意大利感染了异教徒和蔼的风度和远大的眼光,回爱尔兰担任圣职时,在受过教育的新教徒的集会上颇受欢迎,他们还协助缓和双方的偏见。格拉顿进入爱尔兰议会时(1775年),天主教解放运动在英格兰和爱尔兰已获得数以千计的新教徒的支持。

1760年,爱尔兰由一位经英格兰国王任命、并对其负责的总督及议会——由英国国教主教领导下的贵族院(上议院)和信奉英国国教的地主与政府官吏或享年功俸等所组成的下议院——治理。被选入议会时根据的制度与英国那些“只有少数投票人而在议会仍有代表”或“一人或一家操纵国会议员选择”的自治市镇一般无二。少数被称为“包揽者”的领导家族拥有该自治市镇的选票,一如他们拥有家产一般。

天主教对英格兰统治的反抗不时发生,但并无效果。1763年,一些被称为“白衣队”(Whiteboy)的天主教行列——因为他们在衣服外面再穿上白衬衫——在乡间游荡,拆除围墙,弄跛牲口,殴打收税员。为首者被逮捕后施以绞刑,暴动于是瓦解。“国家”自由运动的命运较好些。1776年,不列颠军队大多数皆自爱尔兰征集至美国服役。为防御内部革命与外来侵略,爱尔兰的新教徒组成了一支名为“志愿军”的军队。这种军队的人数与势力日益扩大,1780年这些人在政界形成极为浩大的一股势力。弗拉德和格拉顿就是由于这4万人的支援,才赢得了他们在立法方面的胜利。

他们两人皆是“志愿军”中的军官,而且跻身一国之内最伟大的演说家之列,这个国家能够派遣伯克和谢里登这样的人才到英格兰去,而且国内仍然保有一大批能言善辩之士。弗拉德于1759年进入爱尔兰议会。他领导一次勇敢的运动,使那个半数议员欠政府债款的议院的贪污情形减少。他败于集体贪污者手中,只能认输(1775年),并接受薪水3500英镑的财务次官的职位。

同年,格拉顿由都柏林城的一个选举区选入国会。不久,他取代弗拉德的地位,担任反对派的领袖。他宣布了一项极具雄心的计划,设法解放爱尔兰的天主教徒,自《宣誓条例》中释放不信国教者,结束英格兰对爱尔兰的商业限制,同时建立爱尔兰议会的独立地位。由于他追求这些目标时极富有干劲、忠诚,也极为成功,他成为全国同胞——不分天主教徒或新教徒——心中的偶像人物。1778年,他使某一条款获得通过,使天主教徒能够获得99年的租约,并以与新教徒相同的条件继承土地。其后一年,在他的促成下,《宣誓条例》终告废除,不信国教者获得完全的民权。他和弗拉德两人向爱尔兰议院和总督力陈:“英格兰对爱尔兰商业的继续阻挠,必然导致革命性的暴行。”当时英格兰政府的首相诺斯爵士赞成废除此等限制。英格兰制造业者以反对废除的请愿书抨击他,结果他向他们屈服。爱尔兰人开始抵制英货。“志愿军”在爱尔兰议会门口集会,手持武器,大炮上更贴有“不给自由贸易就请吃这个”的标语。英格兰制造业者受到此番抵制的影响,撤销他们的反对,英格兰政府也撤销其否决权,《自由贸易法案》(The Free Trade Act)终于得以通过(1779年)。

接着,格拉顿敦促爱尔兰议会的独立。1780年初,他提议只有英格兰国王“在爱尔兰议会的同意下”才可为爱尔兰立法,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只有借共同治理的环节才能联合。他的提议未能实现。“志愿军”以2.5万人的浩大声势在邓甘嫩区集会(1782年2月),宣布如立法独立不获许可,他们必然终止对英格兰的效忠。3月,诺斯爵士主持的那个老化的内阁垮台,罗金厄姆和弗克斯两人上台,同时康沃利斯已在约克镇投降(1781年),法国和西班牙也已与美国携手抵抗英国。在此情况下,不列颠无法面对爱尔兰的革命。1782年4月16日,爱尔兰议会在格拉顿的率领下宣布其立法独立权,一个月后,这项主张获得英格兰的承认。爱尔兰议会通过投票将10万英镑的款项送给相比之下是穷人的格拉顿,他接受了一半款额。

这显然是爱尔兰新教徒的胜利,而非天主教徒的胜利。格拉顿——获得英格兰国教的主教弗里德里克·赫维强烈的支持——继续发起解放天主教的运动时,他力所能及的(史学家所称“格拉顿的议会”中),就是为有财产的天主教徒争取到投票权(1792年)。这些少数天主教徒得到了投票权,却得不到被选为国会议员、市政官职或司法机构人员的权利。格拉顿到英格兰,得到被选入英格兰议院的资格,并在议院中继续奋斗。他死于1820年,比允许天主教徒被选为爱尔兰议会议员的《天主教徒赈济法案》在英国议院通过早了9年。正义不仅盲目,而且跛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