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说:“在每个社会中,一旦阶级的区分完全建立之后,一定都有两个不同的道德制度同时并行。其中有一个可称之为严格的(或苛刻的),另一个可称之为自由的,要是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之为随便的制度。前者通常为一般人所景仰、所羡慕,而后者……则更为一般所谓‘赶时髦’的人所称道、所采用。”属于严苛派的卫斯理把1757年英国的道德描写成“走私、伪誓、政治贪污、醉酒、赌博、奸商、法院中的狡诈、教会中卑躬屈膝、教友派返俗及慈善基金饱入私囊的混合体”。这种说法已经是老调重弹了。
那个时代,有些妇女想当男人,而且几乎成功了。我们也听说过好几起妇女乔装成男人,而且至死还维持这种骗局。有些从戎当陆军或海军,也跟男人一样喝酒、抽烟,跟男人一样说粗话、参加战争,也跟男人一样忍受鞭笞。约1772年,“纨绔子弟俱乐部”在伦敦街上到处可见。这些纨绔子弟都是一些年轻人,留着髦曲的长发,衣着的布料极为高贵,颜色也很夺目,还“打扮成女孩子,一点也不在乎”。塞尔温把这些人描写成“既不男又不女,而是中性的动物”。同性恋者虽然一经查获属实可以处以死刑,但同性恋者还是自有他们的娱乐场所。
这种双重标准极为风行。虽然有上千家的妓院供好色的男人泄欲,这些男人却认为女子的不贞只有处以死刑才稍可弥补。因此,儒雅的哥尔斯密说:
可爱的女人屈服于昧行
太迟发现男人出卖了她时,
有什么魅力可以抚慰她的忧悽,
有何妙方可以洗净她的罪?
遮掩她罪孽的唯一妙方,
不让众人发现她的羞辱,
使她的情人忏悔不及
扭痛他心胸的方法,只有——去死。
为了防止这种惨剧,有人提议早婚。法律容许女子12岁结婚,男子14岁。大多数受过教育的女子都早婚,而把越轨的时期延后。不过,这时又有这个双重标准监督着她们,且听约翰逊对通奸所发的高论(1768年):
子孙的混淆造成这种犯罪的基因,因此,违犯了自己婚约的妇女远比男子罪责更重。男人在上帝眼中的确是罪犯,只要他不去侮辱妻子,他就不算是给妻子造成实质上的伤害。例如,为了换换口味而偷偷地潜入女佣房里就是一例。诸位,为人妻者必不可为此震怒。我绝不收容因为这种理由而逃离丈夫的女儿回家。为妻者应该研究以更留意取悦她丈夫的方式来重获丈夫。列位看官,要是为妻者没有疏忽于取悦丈夫的话,100个男人之中绝不会有1个离开自己的妻子去寻花问柳。
在博斯韦尔这个圈子里,男人偶尔嫖妓被认为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在贵族社会中——包括王室在内——通奸之风颇盛。格拉夫顿公爵担任大臣时就公开和纳茜·帕尔森同居,而且当着王后的面带她到歌剧院。离婚的情形很少发生,除非依国会法案,否则办不到,由于离婚费用高达“数千英镑”,只有有钱人才办得到这种奢侈的事情。1670年至1800年,有案可查者只有132件获许。一般人以为平民阶级的道德可能优于贵族阶级,约翰逊却不以为然(1778年)。他说:“农民和贵族一样,通奸的情形一样普遍。”而且“据我观察所得,阶级愈高,愈有钱的妇女,受到的指点也更多,而且也较守道德”。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如同在菲尔丁和罗伯特·彭斯的作品中一样,描写农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得举行庆祝酒会,把薪资的半数花在旅店里,有些花在女人身上。每个阶层都以各自的生活方式与习惯从事犯罪。
穷人拿拳头和短棍打架,有钱人则拿手枪和刀剑。决斗在贵族社会里是争面子的关键,弗克斯与威廉·亚当,谢尔本与费尔顿,小皮特与泰厄尼都曾决斗过。要想过一辈子有头衔的日子而不挨刀确实很难。
比这种性道德的堕落更坏的,是工业开发的残酷:为了抓取利润不惜无情地损害人命。要6岁大的儿童到工厂做工或扫烟囱,少用了成千上万男女工人,使这些人卖身去做无酬的劳工以便前往美国。政府保护贩奴,并视之为英国珍贵的财源。
商人从利物浦、布里斯托尔、伦敦等地——正如同从荷兰和法国出发一样——航向非洲,购买并逮捕黑人,把黑人运往西印度群岛,卖掉黑人,再把一舱舱有利可图的糖、烟叶、甜酒等运回欧洲。1776年,英国商人一共把300万名奴隶运到美国,再加上25万人死在途中,被扔到海底的、遭受迫害的黑人数量之巨可想而知。英国政府每年拨出1万英镑的津贴给“非洲公司”和后来的“管理公司”,以维护这两家公司在非洲的各堡垒和驻在站,理由是这两家公司是“我国商人组成的各公司中对本岛最有贡献者”。乔治三世命弗吉尼亚总督“不得赞成任何禁止或阻碍进口奴隶的法令”(1770年)。1771年,英国境内的黑人约有1.4万人,均由其殖民地的主人带进,或逃离其主人。其中有些被用作家仆,无权要求支薪。有些则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卖出,如1766年利物浦就有过一次。然而,1772年英国某法庭裁决,奴隶在踏上英国土地后即刻自动成为自由人。
英国的良知逐渐发现这种人口贩卖与宗教或道德的训诫之间的相互矛盾。英国最优雅的人大肆攻击:乔治·弗克斯、笛福、汤姆森、理查德·斯梯尔、蒲柏、威廉·佩利、卫斯理、威廉·柯珀、哈奇森、罗伯逊、亚当·斯密、约赛亚·韦奇伍德、霍勒斯·沃波尔、约翰逊、伯克等人。首先组织起来反对贩奴的,是英美的教友派人士。1761年他们把所有参与这项贩奴工作的人的会员资格予以注销,1783年更组成了一个协会来“解放西印度群岛的黑奴,指责非洲海岸的贩奴”。1787年,格安威尔·萨普召集了一个委员会来促进黑奴制度的废止。1789年,威尔伯福斯展开他在下议院长期结束英国贩奴的运动。商人一再要求议院搁置其行动。直到1807年,国会才正式规定自1807年5月1日起,英国辖区内的任何船只皆不得自港口载运奴隶,即自1808年3月1日起不得将奴隶载运至英国的任何殖民地。
这个时期,英国的政治风气达到最低点。市镇投票人少而其代表仍在议会占有若干席次的制度极为流行,大富豪远比一般人更具有斗争的能力。富兰克林以一个很奇特的理由叹惜美国的革命:“他们为什么不让我继续下去呢?要是他们(殖民地)把战争所花的钱给我1/4的话,我们本可以不流一滴血而获得独立。我可以拿那笔钱来买通英国整个国会和政府。”贪污之风盛行于教会、大学、司法机构、政府单位、海陆军及国王的咨政。军事纪律远比欧洲其他各国(普鲁士例外)严苛,军人被遣散后,并没有任何措施来使这些人安于现实、守法的生活。
社会风气在善与恶之间漂浮着。1765年至1780年,前后发生过9次大暴动,几乎全都发生在伦敦附近,下面我们要谈到其中的一个例子。群众跑去看绞刑有如度假一般,有时还贿赂绞刑吏,要他在鞭打某个囚犯时打得狠一点。其刑法在全欧最严酷,每个阶层的用语几乎趋于暴行和亵渎神圣。出版界也尽其诽谤、中伤之能事。几乎人人必赌,至少赌国家的彩票,而且几乎人人饮酒过量。
英国特质的毛病与其基本特性有关——热忱、活泼的精力。农民和工厂的劳工把这股精力用在劳动上,整个国家的精力则表现在处理危机中。这股精力产生了难以填满的食欲和旺盛的精神。狎妓、酒店闹事、公园决斗、议会辩论的狂热、沉默忍耐的能力,使每个英国人自傲地说他的家就是他的城堡,非经法律程序不得擅入。在这个时期,英国衰退之际,把英国人追求自由的感情移植到美洲大陆上去的,正是英国人。杜德芳夫人留意地观察了她遇见的形形色色的英国人,这些人有一大半是她过去未曾谋面的。她说:“每个人都各异其趣,没有两个完全相同。我们(指法国人)正好相反,只要你见过我国的一个朝臣,你就等于全都看过了。”沃波尔也同意,他说:“其他国家的确无法像英国这样,产生这么多特异而各不相同的角色。”试看看雷诺兹那一帮人,他们只有对国家和自己所属那个阶级的自负是一致的,再有,就是他们那些红彤彤的脸及大胆地面对世界是一样的。真是一个强有力的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