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政治舞台上的角色都在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之列。其中地位最高者为乔治三世,他在最具重要性的几年里(1760—1820年)统治英国,目睹英国经历了美国与法国革命及拿破仑的战争。他是第一位出生于英格兰,自认是一个英国人,而且对英国事务颇感兴趣的汉诺威国王。他是乔治二世之孙,也是死于1751年、难以驾驭的威尔士王子腓特烈·路易之子(未来的乔治三世,当时只有12岁)。他的母亲萨克森—哥达王朝的奥古斯塔公主一共生了九个孩子,她对遇见的那些“没有教养而又邪恶的世家子弟”颇感震惊,所以将乔治三世与那些伙伴隔离,而且以一种使他与当时的贵族和当时风行的游戏、欢乐、骚乱、思想等完全隔绝的方式教养他。乔治三世长大后成为一个胆怯、昏庸、虔诚、欠缺教养而郁郁寡欢的人。他对吹毛求疵的母亲说:“假使我将来有一个儿子,我将不会像你对我一样使他那么不快乐。”她把她对乔治三世的祖父纵容国会权威的轻视态度传给了乔治三世,再三叮嘱他说:“乔治,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国王!”——重新掌握政府的实际领导权。有一个可疑的传说,认为这位年轻的国王受了波林布洛克子爵的《爱国国王的思想》(Idea of a Patriot King,1749年)一书的影响,此书劝告统治者“不但要治理而且要统治”,允许国会保留其拥有的权力的同时,要实施改进英国人生活的措施。乔治的老师之一沃尔德格雷夫勋爵1758年将他描述成“绝对诚实,但缺乏使诚实变为可亲的率直和坦白的行为……他并不缺乏决断力,却过于固执……在他的性情中存在着一种忧郁,这……将是他通常焦虑不安的来源”。这种特性一直保留到他神志不清。
自从乔治三世的父亲死后,他的寡母就与担任侍从官的比特伯爵和约翰·斯图亚特过从甚密。比特1751年正是38岁,而且已经与当时名闻一时的玛丽夫人的女儿蒙塔古结婚15年了。在乔治登基之前的最后几年,乔治将他视为首席教师和知己。他仰慕这位来自苏格兰的教师的学识和正直,十分感激地领受他的忠告,而且接受了他的鼓励,准备争取积极的政府领导权。这个王室青年向15岁的美人莎拉·莲诺克丝女士求婚时,他悲伤却诚挚地接受了比特伯爵向他提出要他娶一个外国公主以巩固政治联盟的劝告。“我把前途付托在你的双手中,甚至将避免想到我亲爱的恋人,我只有默默地悲伤着,绝不再以这令人不愉快的琐事来麻烦你。假使我必须在失去朋友或恋人两者之间做一选择,我宁可放弃后者,因为我重视你的友谊远甚于一切尘世间的欢乐。”乔治登基后,他把比特带在身边。
乔治三世在位期间是英国历史上最多灾多难的王朝之一,而他也受到谴责。他本人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基督徒,是一个绅士。他接受英国国教的信仰,以不炫耀的虔诚心遵行它的教条,甚至还为此责备过一位在传道时赞美他宫廷的传教士。他仿效其政敌,而且变本加厉地行使贿赂,但在私生活方面,他是美德的典范。值此纵欲昭彰的时代,他却为英国树立了一个忠实丈夫的楷模,这恰与他的祖先们私通放纵的丑行及其兄弟、儿子的不法行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除了宗教与政治之外,他在各方面都是一个仁慈的人。虽然在赠送礼物方面有时表现得过分慷慨,但是他是一个有简朴的习惯与嗜好的君主。他禁止在宫中赌博。他勤于政事,连细枝末节也不放过,有时一天12次下达指令给他的助手和内阁阁员。他并非沉闷的清教徒,也喜爱剧院、音乐和舞蹈。他并不缺乏勇气,他固执地与政敌周旋达半个世纪之久。1780年,他勇敢地面对暴民,而且在两次谋刺事件中都能保持镇静。他很坦白地承认自己所受教育的缺陷,以致一生对文学、科学和哲学相当无知。假使说他心中有些怯懦,那是由于遗传的怪癖、教师的疏忽及环绕国王的无数压力造成的。
乔治所犯错误之一是对别人的才能和独立性的猜忌。他对威廉·皮特一世具有的卓越的政治洞察力和理解力、深入的判断力和雄辩有力的口才耿耿于怀。从皮特进入国会(1735年)到在“七年战争”获胜期间,我们也可在别处看到这位不平凡者的功绩。他可能比乔治三世更自大与顽固,觉得自己是这个在他领导下建立的王国的监督人。所以,名义上的国王与实际上的国王相遇时,一场王权争夺战就此展开了。皮特个性耿直,不为他周围盛行的贿赂恶习所动,但他把政治视为纯粹的国家权力,而且不让人类感情改变他使英国强大的决心。他被称为“伟大的平民”,因为他是下议院中最伟大的人,而不是因为他曾考虑到改善平民的命运。然而他曾挺身而出,为美国人和印度人反抗英国的压迫而辩护。与英王一样,他也愤恨批评,而且也“不惯于遗忘或宽恕”。除非国王能统御他,否则他并不愿为国王效命。乔治三世坚持撕毁与腓特烈所订的条约而另与法国订立片面和约时,他便辞去内阁职务(1761年)。假如说最后他被打败了,不是别的敌人而是痛风击败了他。
皮特在英国政治上的影响可与爱德蒙·伯克在英国思想上的影响相比。皮特于1778年退出政坛,而伯克于1761年出现,直到1794年才断断续续地吸引了有教养的英国人的注意。他生于都柏林(1729年),是一个律师之子,这个事实也许会妨碍他为政治职位和权力的奋斗。他并非真正的英国人,只是被英国人收养而已。他也并非贵族,但他心地有如贵族一般高贵。他母亲和姐妹是天主教徒这个事实,使他一生同情爱尔兰和苏格兰的天主教徒,也使他固执地强调宗教是道德与国家不可或缺的堡垒。他在波利托尔的教友派教会学校和柏林的三一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他的拉丁文程度足够使他欣赏西塞罗的演讲词,并使它们成为他自己辩论风格的基础。
1750年,他来到英格兰,在伦敦的中神殿法学院研习法律,后来他称赞法律是一种“比其他各种学问的总和更能加速并鼓励理解力的一种科学”。但是他认为法律“除了对生来快乐的人以外,不能够完全依照同样的比例来启发并解放心灵”。约1775年,他的父亲以他忽略了法律研究而从事其他的追求为由取消了他的零用钱。显然,他已养成了对文学的喜爱,而且经常出入剧院和辩论俱乐部。还有人谣传他爱上了著名的女演员佩格·沃芬顿。1757年,他在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上说:“我已破坏了所有的规则,而且疏忽了所有的礼仪。”他还描述他的“生活状况”是“由各种不同的图样交错而成,有时在伦敦,有时在遥远的乡下,有时在法国。偶尔,感谢上帝,还远在美国呢”!此外,我们除了知道伯克于1756年在一种不太确定的情况下出版了两本不凡的书,而且结了婚,对他在这段期间的其他一切就一无所知了。
其中一名为《自然社会的辩证》(A Vindication of Natural Society)或称《各种人为社会对人类产生的不幸与罪恶观》(A View of the Miseries and Evils Arising to Mankind from Every Species of Artificial Society)、《给某勋爵的一封信》(A Letter to Lord——)、《一位已故的高贵作家叩上》(By a Late Noble Writer)。这篇长达45页的文章,表面上是一本强烈谴责各种政府的书籍,比一年前卢梭刚出版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更富无政府主义色彩。伯克为“自然社会”下了这样的定义:“根据自然嗜好与本能而非由绝对的法律制度组成的社会。”他阐释道:“法律的发展是一种堕落。”历史是一部屠杀、奸诈和战争的记录,同时“政治社会应被控以毁灭社会的较大罪名”。所有的政府都遵行马基雅维利的权谋霸术原则,摒弃一切道德约束,并给人民立下贪婪、欺诈、抢劫及杀人的伤风败俗的榜样。雅典与罗马的民主政治丝毫不能改善政府的罪恶,因为它可由煽动政治家的能力而赢得容易受骗的大多数群众的仰慕,而且很快地把民主政治又变成独裁统治。法律是一种编纂而成的不公正,它保护懒散的富人对付被剥削的穷人,并加上一项新的罪恶——律师。“政治社会使多数人成为少数人的财产。”请看英国矿工的遭遇,想一想这种惨痛是否会存在于自然的社会里——在法律创制之前的社会——我们是否应该像宗教支持现状一样,由于它已成为人类的天性而必须接受这种状态?
假如我们决心放弃自己的理性与自由,屈服于社会的僭越之下,我们除了尽可能默默地顺从与之俱在的世俗(通俗)观念之外,别无选择的余地,还得接纳这些世俗的宗教和政治见解。但是,假使我们认为这种需要是想象而非真实的,我们将放弃他们对社会的梦想与宗教的幻想,并为完整的自由而辩护。
这项言论有年轻激进者的大胆与愤怒的真诚,这个青年在精神上是宗教的,却拒斥已建立的神学,而且对他在英格兰目睹的贫穷与堕落也非常敏感。他具有自知的才能,但在当时的世界潮流中,尚无地位和美名。每个机警的青年都经过这个阶段而达到地位、财富及我们将在伯克的《法国革命感想录》(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中发现的令人震惊的保守主义。我们察觉到《自然社会的辩证》一书的作者以匿名来掩护自己,而且假装自己不在人世。几乎所有读者,包括威廉·沃伯顿和查斯特菲尔德伯爵在内,都了解这篇论文是针对当时罪恶所做的真正攻击。许多人还认为此书为波林布洛克子爵所著,他死于1751年,就是所谓的“已故的高贵作家”。在这篇论文出版9年后,伯克竞选国会议员。伯克唯恐他年轻时所发的言论将对自己不利,于1765年重印此书,而且加上序文,此文的一部分如下:“下面这篇短文的目的是为了表示……用以摧毁宗教的同一‘文学’工具也可以照样成功地用来颠覆政府。”大多数为伯克写传记的学者把他的解释当作真诚的,我们虽然不敢苟同,却可了解一个政治候选人为了避免一般人的偏见所做的努力。假如我们之中哪一个人的过去被揭发,他还会有什么前途呢?
伯克另一本于1756年出版的书,书名为《崇高与美丽两种观念的起源的哲学探讨》(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言辞正如《自然社会的辩证》一样犀利,文笔更为熟练。此书再版时,他又加上一篇《论鉴赏力》(“A Discourse on Taste”)的论文。我们不禁对这位27岁的年轻人在莱辛的《拉奥孔》一书出版前整整10年就敢于探讨这么难懂题目的勇气钦慕之至。也许他是从罗马诗人和哲学家卢克莱修的《物性论》一书的第2册中获得了启示。此书一开始就说:“风吹乱了大海的波浪时,从陆地遥望他人的辛劳,是多么愉快。这并非我们幸灾乐祸,而是因看见你自身能免除一切罪恶实在甜蜜。”因此,伯克写道:“自卫的强烈情感依赖痛苦与危险而定。情感的起因直接影响我们时,就会令人痛苦。当我们知道痛苦与危险并非真正存在于环境中,情感就会令人快乐……凡能引起这种快乐的,我就称之为崇高。”其次,“所有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及富丽堂皇的作品都是高贵的……所有豪华、壮丽的建筑物也都是崇高的……因为仔细观察这些伟大的作品,内心就会把产生这些作品所需的竭尽一切心力的伟大的意念专心凝神于作品本身”。阴郁、黑暗和神秘有助于提高高贵感,因此中古世纪的建筑家们,很谨慎地只允许微弱的光线进入他们的大教堂。浪漫主义的小说,如霍勒斯·沃波尔的《奥特兰托古堡》(Castle of Otranto,1764年)和安·拉德克利夫的《乌杜尔福的神秘》(Mysteries of Udolpho,1794年),都从这些见解中获益不少。
“美,”伯克说,“这个名称适用于凡是事物能引起我们产生情爱和温柔感或最类似的情感的一切特性。”他反对认为只有和谐、统一、对比、对称这些特性才是美的古典美学观念。我们认为天鹅是美的,虽然它的长颈和短尾与其身躯不成比例。通常美的事物都是细小的(这与高贵形成了对比)。“我现在想不起来有任何不光滑柔和的事物是美的。”美的事物如果表面破裂或粗糙、有锐角或突起等情形,那将会影响并限制我们欣赏美的乐趣。“青春与活力的神态,有损美感。细致或甚至柔弱的外表,对美几乎是必要的。”色彩,特别是变化多又明亮的色彩,可以增加美,但耀眼和强烈的颜色则否——说来奇怪,伯克并未曾问过是否一个女人因为娇小、柔美、细致、多彩多姿就可以被认为美丽。
无论如何,琼·纽金特是伯克向往的。1756年,他们结婚了。她是一位爱尔兰医生的女儿,是天主教徒,但不久改信英国国教。她柔顺温和的性情缓和了她丈夫暴躁的脾气。
《自然社会的辩证》和《崇高与美丽两种观念的起源的哲学探讨》两书,如果不是其理论,便是其体裁造成的印象为伯克开启了成功之门。罗金厄姆侯爵不顾纽卡斯尔公爵提出的,伯克是一个狂野的爱尔兰人、詹姆士二世的拥护者、秘密的天主教徒及耶稣会会员的警告,毅然聘他为秘书。1765年底,伯克借着佛尔尼勋爵的影响,当选温多佛自治区(当时佛尔尼“拥有该自治区”)的国会议员。在下议院,这位新选议员获得了能言善道但并不善于说明的演说家的美誉。他的声音刺耳,夹着爱尔兰腔,他的动作笨拙,他说的笑话有时又显得粗鲁,他的指责也过分激烈。人们只有在阅读他的作品时才能察觉到,他是以精通英语的能力、清晰的描述、广博的知识和例证及利用哲学透视法处理当时问题的才能而创造文学。这些特性也许在上下两院里反而成了障碍。哥尔斯密告诉我们说:“有些听众喜爱看他像蟒蛇般迂回前进,慢慢进入主题。”但许多人对他过多的细节、偏于理论的枝节、装饰华丽的雄辩、繁复的掉尾句和不时流露的文雅颇感不耐。他们喜欢重实际的思考和直接地引入正题,他们赞美他的语法,却不理会他提出的忠告。因此,博斯韦尔说伯克像一只老鹰时,塞缪尔·约翰逊反驳他说:“是的,先生,但是他什么也没有捕获到。”几乎直到他的议员生涯终了,他一直为那些令人民、内阁和国王不愉快的政策辩护。他说:“我知道,我选择的路并不是步步高升的路。”
显然,他一步步爬上事业巅峰时,他明智地博览群书。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描述他是一部百科全书,从他的知识贮藏库里,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指示。弗克斯对他推崇备至,说假使他(弗克斯)把从书本上学得的所有政治知识,从科学中获得的及世上的知识与事务教导他的一切学识放在一个天平上,而把他从正直诚恳的朋友指示和谈话中获得的进步放在另一个天平上,那么他将难以决定取舍。通常吝于赞美他人的约翰逊也同意弗克斯的说法。约翰逊说:“即使和他在同一个棚里避雨5分钟,你都会受不了,但是你会相信自己正和曾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站在一起。”
约1758年,伯克加入了约翰逊·雷诺兹集团。他很少与这位顽固的辩论家争辩,也许是怕自己和约翰逊的坏脾气。可是两人一旦争辩起来,总是这位文坛权威约翰逊先行退缩让步。约翰逊生病而有人提到伯克时,这位博士便叫道:“那个家伙会唤起我全部的力量,假如我现在见他,那我必死无疑。”但是这两个人几乎对政治、道德、宗教等所有基本问题的看法一致。虽然他们是平民,但接受英国的贵族政治法则。他们轻视民主政治,认为那是庸人当政。他们替希腊正教和英国国教辩护,以为上述两者是道德与秩序不可替换的堡垒。只有在美洲殖民地革命的问题上,两人的意见相左。约翰逊自称为保守党员,而指责维新党员是罪犯和傻子。伯克自认为是维新党员,却为保守党的基本信条较英国历史上其他任何人提出了更强有力、更合理的辩护。
他似乎有时支持在存在状态中最可疑的要素。他反对议员选举法或对法律制定的规则的修改。他又以为“腐败的”或“由一人或一家操纵选举的”自治区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这些自治区选出了像他这么好的议员参加国会。他非但不主张扩大选举,而且认为应“借减少选票的方式”增加选举人的重要性及其独立性。然而,他曾赞助了成百项自由主义的主张。他在亚当·斯密之前提倡自由贸易,并在威尔伯福思之前攻击奴隶贩卖制度。他主张废除天主教徒没有参政资格的规定,支持非英国国教者提出的享有充分公民权的要求。他又设法减轻野蛮的严刑峻法和军人生活的困苦。虽然他本人曾遭受过新闻自由之害,他仍然为新闻自由辩护。他面对大多数狂热的爱国主义者,挺身而出为爱尔兰、美国和印度辩护。他率直而大胆地支持国会反对国王,以致失去了所有担任政府公职的机会。我们或许可对他的见解和动机提出异议,但是我们绝不能对他的勇气有所怀疑。
伯克政治生涯中的最后一次奋斗——反对法国大革命——使他失去了长久以来他仰慕、热爱的一位友人的友谊。查理·詹姆士·弗克斯与他感情极好,并在无数次面临挑战的危险之际,与他站在同一阵线上,但是除了彼此都重人道、有勇气之外,他在心性与个性方面,几乎完全与伯克相异。伯克是爱尔兰人,穷困、保守、虔诚信教,而且有道德操守。弗克斯是英格兰人,富有、急进,而他脆弱的宗教信仰不足以使他远离赌博、酗酒、女人及法国大革命。他是亨利·弗克斯的第三个、也是最宠爱的儿子。亨利·弗克斯继承了一笔财富,不过很快就被他挥霍掉。后来他又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并因此得到了另一笔钱财。他当军需官时,他又聚敛了一笔财,他还资助比特伯爵贿买国会议员的席位,结果被酬以荷兰男爵的封号,却被指为“拖欠数百万钱财的公众债务人”。他的妻子卡罗琳·伦诺克斯是查理二世与路易丝·凯鲁阿尔的孙女,所以查理·詹姆士流着稀薄的斯图亚特王朝放荡成性的国王和谦顺的法国妇女的血液。他的名字就有着斯图亚特王朝的回忆,定然使汉诺威王朝的臣民听来不甚悦耳。
荷兰男爵夫人设法将她的儿子们教养成诚实而有责任感的人,但是荷兰男爵非常溺爱查理,为了他而把古老的谚语改成:“明日能做的事,切勿今日做;别人能做的事,绝不自己做。”查理刚满14岁时,他的父亲把他从伊顿学院带往欧洲大陆的赌场和温泉游乐一番,而且允许他每晚花5基尼。待他回到伊顿学院时,他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赌徒了,一直到他进牛津大学后,仍是积习难改。他在牛津大学时利用时间阅读了许多古典及英国文学作品,但只念了两年就离开,到各地做为期两年的旅行。他学了法文和意大利文,在那不勒斯输掉了1.6万英镑,拜访在费内的伏尔泰,并从他那里得到了一些书籍,这些书启迪了查理对基督教理论的认识。1768年,他父亲为他在一个自治区里从事贿选,所以查理在19岁时,就当选了国会议员。这是十分不合法的,但是很多议员对这位年轻人的个人魅力与财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没有提出任何抗议。两年后,查理借着他父亲的影响力,担任了诺斯勋爵首相内阁的海军大臣之职。1774年,他的父母亲及长兄相继去世,于是查理成了一笔巨额财产的主人。
查理成年以后对自己的外表与品德颇为疏忽。他的长袜松松地系着,外衣和背心皱皱的,衬衫的领口敞开,脸上则由于酒食之故显得红扑扑的,他坐下时,那圆滚滚的大肚子好像就要从两膝上滚落下来似的。他与威廉·亚当斯决斗时,他拒绝了他的助手要他采取习惯的侧立姿势的劝告,他反而说:“反正我正面或侧面站立还不是一样臃肿。”他并不费心掩饰自己的缺点。有一个流传极广的谣言说他是赌棍们惯常的牺牲品。一次(吉本告诉我们)查理一口气接连赌了22小时,那次他总共损失了20万英镑。查理言及,人生最大的乐趣除了“得”之外,就是“失”了。查理养了一马厩的赛马,在它们身上下了颇大的赌注,而且(我们被要求相信)他在赌马上赢得的要比输掉的多。
有时他对政治原则也如同他对衣着与道德一样疏忽。他不止一次以自己的爱憎来决定他采取的立场。他天性疏懒,并不以使伯克成名的那种谨慎与研究精神去准备他的国会演说或议案。作为一个演说家的他,几乎毫无优雅之处,他根本也不想求得这些。他的演讲总是既无一定形式,又一再重复,有时还会令文学家大为震惊。理查德·波森这位英国学者说:“他把自己投入句子中,而让万能的上帝设法再将他解救出来。”然而,由于他有天赋的敏锐头脑和极强的记忆力,一般人都认为他成了下议院最能干的辩论者。霍勒斯·沃波尔如此写道:“查理·弗克斯已把老农神(查塔姆)从雄辩的宝座上一脚踢了下来。”
与弗克斯同一时代的人对他的缺点极为宽容,因为这些缺点是许多人共有的;可是对他的优点,大家几乎异口同声地予以赞扬。弗克斯在1774年以后的大部分生涯中,不惜牺牲升迁与获得人望的机会而走自由主义路线。伯克谴责罪恶,却喜爱弗克斯,因为他了解弗克斯毫不自私地献身于提倡社会正义与人类自由。伯克曾说:“他是生来要被爱的人,他有着天真烂漫、坦白、公正与慈悲为怀的性情。他为人大度,个性温和,具有对错误宽大容忍的脾气,他的心性中并没有半点毒恨。”吉本也同意说:“也许从来就没有一个人更能完全免于怨恨、虚荣或虚伪的污点。”但只有乔治三世不为弗克斯这种自然的魅力所迷。
与伯克和弗克斯共同领导维新党自由派的是一名叫理查德·布林斯利·谢里登的另一个爱尔兰人。他的祖父托马斯·谢里登出版了一些希腊和拉丁文的翻译作品及《双关语的艺术》(Art of Punning)一书,此书对谢里登也许有些影响。他的父亲托马斯·谢里登二世被列为仅次于加里克的演员和剧场经理。他与成功的剧作家和小说家弗朗西丝·张伯伦结婚。他曾获都柏林、牛津、剑桥等大学的学位,并在剑桥讲授教育学。他协助约翰逊得到皇家的恩俸,也为他自己谋得了一份。他写了一本饶有娱乐趣味的《斯威夫特的一生》(Life of Swift),而且在约翰逊字典出版后仅25年就大胆地出了一部《普通英语字典》(Gener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780年)。他协助其子经营德鲁里巷剧院,眼见其子在罗曼史、文学方面以及国会中的作为。
因此,假如说理查德的血液中没有机智和戏剧的话,那么他的环境中也必充满这些。他生于都柏林(1751年),11岁时被送往哈罗公学,在校6年,获得了极佳的古典教育。他20岁时,就模仿其祖父,出版了希腊文学翻译的作品。1771年,他与双亲住在巴斯时,他为了17岁的伊丽莎白·安·林利的可爱面容和声音而失魂,她那时正在她父亲作曲家托马斯·林利举办的演奏会中演唱。任谁看了凯恩斯博罗为她所画的肖像,都会了解理查德除了为她心神荡漾之外,实在别无选择了。其实她也为他着迷,假如我们能相信她姐妹的话,她认为理查德真有令人不可抗拒的英俊可爱之处。“他的双颊泛着健康的红光,他有着世界上最美好的眼睛……温柔与挚爱的心……与他后来表现在写作上同样的戏谑的思想和纯洁无害的机智令其家人喜悦。我仰慕——我几乎崇拜——他。我将极愿意为他而牺牲我的生命。”
伊丽莎白·安有很多求婚者,包括理查德的哥哥查理。追求者中有一位马修上校,颇为富有,早已结婚,却缠着她,使她受不了而竟然服下鸦片企图自杀。她自杀未遂,但已了无生趣,直到遇见理查德后,他的挚爱才使她恢复生气。由于马修威胁要强迫她就范,她在恐惧与爱恋参半的心情下与谢里登私奔法国,并与他结了婚(1772年),然后在里尔附近的一所修道院避难,理查德则返回英国与双方父亲重修旧好。他曾与马修决斗两次。第一次获胜,但他饶了马修一命。第二次他喝醉了,却说服他的仇敌使其缴械,并同意把决斗降级为角力赛,然后带着一身血、酒味和泥巴回到巴斯。当时他的父亲不认他,但托马斯·林利从法国带回女儿伊丽莎白·安,还承认了她与理查德·布林斯利·谢里登的婚姻(1773年)。
理查德太过骄傲,不愿让他的妻子公开演唱来维持生活,所以在22岁时就开始靠编剧赚钱谋生。1775年1月17日,他的一部喜剧《情敌》(The Rivals)在修道院广场剧院上演。但演得颇差,各方批评也极恶劣。谢里登重整旗鼓,找到一个更好的演员来饰演主角,因此从第二次演出(1月28日)起就开始获得了一连串的戏剧性成功,并为他赢得了美誉与财富。很快地,整个伦敦都谈论着该剧的剧中人物安东尼·艾布索卢特爵士、鲁西亚斯爵士、黎狄亚·兰桂丝小姐,并模仿马拉普乐夫人随意引用含意不清的字。(例如:“忘掉这个家伙!一窍不通地把这个人完全赶出记忆”,“像尼罗河畔的寓言一般顽固”)。谢里登脑子里充满着许多戏谑的题材,他将它们满布于每一页的字里行间,使男仆也有机智,并使傻瓜讲起话来,好像哲学家一般。批评家们抱怨说,他的剧中角色与对白有时并不一致,而机智幽默的对白响遍了每一幕戏,几乎塞满了每一张嘴,而且由于过分使用机智,反使原意晦涩不清。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观众喜爱剧中的欢乐气氛,而且这种喜好至今历久不衰。
《女伴》(The Duenna)一剧获得更大的成功,此剧于1775年11月2日在修道院广场剧院首演。第一季就一连上演了75个夜晚,打破了《乞丐的歌剧》(The Beggar’s Opera)一剧于1728年创下一连上演63个晚上的纪录。在德鲁里巷剧院的大卫·加里克对这个激烈的竞争想不出更好的对策,只好重新上演由谢里登去世不久的母亲写的《发现》(The Discovery)一剧与之对抗。谢里登为成功而兴奋着,提议购买加里克的德鲁里巷剧院的一半股权。加里克深觉自己年华已逝,答应以3.5万英镑成交。谢里登说服他的岳父和一位朋友各捐助1万英镑,他本人投资1300英镑现金,其余部分则靠贷款筹足(1776年)。两年后,他又另筹了3.5万英镑,与他的合伙人买下该戏院的所有权,并予以接管经营。
很多人认为谢里登过于自信,但他接着又以编写《造谣学校》(The School for Scandal)一剧而得到另一次胜利(1777年5月8日),此剧获得了当时最大的戏剧性成功。自从5年前理查德私奔以来,他父亲一直对他不悦,可是现在也与他和解了。在这些一连串胜利之后,谢里登在成功的路上即稍有挫折。德鲁里巷剧院的演出并未大受欢迎,而且这些合伙人对破产忧惧万分。谢里登即以《批评家》(The Critic)这部讽刺悲剧及戏剧专家的闹剧解除了困境。然而,他惯常的拖延个性却阻挠着他的写作,在预定公演的前两天,他竟还未写完最后一幕戏。他的岳父及其他友人即想出了计谋,将他诱至剧院的一个房间里,给了他纸、笔、墨水和酒,要他完成这个剧本,而且把他锁在房里。后来他终于带着大家企盼已久的结局出现,经过排演后被认为相当完美。该剧的第一次公演(1779年10月29日)对于这位热情洋溢的爱尔兰人来说,是幸运之神的又一次微笑。
他向四处继续找寻供他征服的新世界,于是决定进入国会。他给斯塔福德市市民每人5基尼贿买他们的选票,1780年,他进入下议院,成为激烈的自由主义者。他与弗克斯和伯克共同检举华伦·黑斯廷斯,而其锋芒更胜过他俩。同时,他与善于社交又多才多艺的妻子一起过着愉快而奢华的生活,并以他的会话谈吐、机智、横溢的才气、仁慈及债务而闻名一时。拜伦爵士概述这些奇迹说:“不论谢里登已做了些什么,或选择做什么,那都是同样的优越,而且永远是最好的。他曾写了最佳的喜剧、最好的戏剧……最好的闹剧……做了最好的演讲(《关于加里克的独白》),尤其是他曾发表过国内能想象到或听过的最好的正式演讲。”此外,他赢得并保持着英国最可爱的妇人的钟爱。
谢里登真是一个传奇人物,我们很难想象他与小皮特这位只知现实、超越感情而无雄辩口才统治国家的人竟会属于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时代。小皮特生于1759年,其父事业正呈巅峰状态之际,他的母亲是英国首相(1763—1765年)乔治·格伦维尔的姐妹,他在政治的养育和国会的气氛熏陶之下长大。由于他年幼时体弱多病,他并未进入严格及与社会接触的公立学校。在他父亲严格的督导下,在家中受教,他父亲要他每日背诵莎士比亚或弥尔顿的诗以便学习演讲术。10岁时,他已是一位古典学者,还写过一部悲剧。14岁时他被送入剑桥大学,不久因病辍学返家。一年后再度前往就学,他是侯爵之子,因此未经考试于1776年从剑桥毕业并取得了文学硕士的学位。后来他在伦敦的林肯法学院研习法律,并曾短期地执行律师业。21岁时,他有计划地由詹姆士·劳瑟爵士控制的自治市选入国会。他的首次演讲即颇支持伯克改革经济的建议,以致伯克说他:“不仅有乃父之风,简直是青出于蓝。”
由于小皮特是家中的次子,他每年只许有300英镑的零用钱,及偶尔从他母亲和伯叔们那里获得的补贴。这些情况促使他在行为和品格方面养成了高度自律的单纯与朴实的特性。由于他发誓追求权力,他避免结婚。他不以赌博或观剧为乐。虽然后来在经历过一次政治骚乱后,他曾酗酒以麻醉他的神经,但他终究还是赢得了生活纯洁、意志廉明的美誉。他能赢取任何东西,但他绝不会被收买。他从不追求财富,也很少为了友谊而让步妥协。仅有少数他的挚友才会察觉到在他冷漠、自制的外表之后,蕴藏着一种友善的欢乐,甚至还有挚爱的温柔。
早在1782年,诺斯勋爵首相的内阁即将辞职时,“这个孩子”,正如有些议员们如此屈辱降格地称呼小皮特一样,在他的一篇演讲中包含着这篇不寻常的声明:“就我而言,我不敢期望能成为新阁的一分子,但是如果我去争取而能达到目的,我认为我必须声明,我绝不愿意接受任何附属的职位。”那就是说,他将不会接受组成所谓内阁的六七个席位以下的职位。因此,新阁要派他出任年薪5000英镑的爱尔兰副财务大臣时,他即予以婉拒,并继续靠着他每年300英镑的津贴过日子。他对升迁颇具信心,而且希望凭自己的长处获得升迁的机会。他极其勤奋,成为下议院里在内政、工业和财政方面知识最渊博者。在他骄傲的声明发表过后一年,国王这次不仅延请他加入内阁,而且任命他为政府首相。在他之前从未有任何人以24岁的年纪出任过首相之职,而且很少有首相曾经在英国历史上给人留下较其更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