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明显地在这一静态的哲学中,嵌入了两项具有动力的要素:其一即一般性的,物质与心灵无处不合,并赋万物以生气,其存在类似于我们所称的心灵或意志的东西中;其二即特殊性的,这一主要要素包括在所有“自存的努力”的物体中。与经院学派的哲学家一样,他说存在即活动,上帝是纯活动。也和叔本华(Schopenhauer)一样,视万物的本质在意志中;也同于近代物理学者,把物质化为能量——斯宾诺莎指出,每一存在体的本质,与其活动力相贯,“上帝的力量与其本质同然”。在这一形态下,上帝即能量。斯宾诺莎根据其活动及影响能力的本质分类方面,是从霍布斯而来。“万物的完美,主要是由其本质和能力来判断。”不过,斯宾诺莎的完美指的是完全。
最后他指出,德行是活动或行为的力量,“我认为德行与力量同为一物”。不过,我们要明白,这一力量,其驾驭自己的意义,高于对他者的。“每个人越是寻求有益于他之物,则越拥有德行……保持自我的努力,是德行的唯一基础。”斯宾诺莎所谓的德行,是生物学方面的,和达尔文派差不多,是指促成生存的任何特质;至少,在这一意义下,德行是其自身的报酬,“为了自己的缘故而生欲望,并非因为该物好或有用,使我们不得不生出德行的欲望来”。
自存的努力(存在的奋斗)是任何物体活动的本质,所有运动的本源及无止境的自我寻找。“假设,理智不与本性相违,则也可假定每人爱其自己,并寻求有益于己者——我的意思是说,真正有益于己者——因此,也时刻渴望能真正导其至完美(完全)的最伟大情况,末了,每个人即会努力保持其存在,直至其谢世。”这些欲望并不需要有意识,它们或许是存在于我们肉体中的无意识欲望,综合起来,它们便组成了人类的本质。我们用自己的欲望来审度万物,“我们不努力、期望、寻求或渴望任何东西,是因为我们认为如此是好的。我们审度一件东西是好的,是因为我们对它有欲望”。“我以为,所谓好,是我们确知其有益于我们。”这与边沁(Bentham)的功利主义如出一辙。
我们所有的欲望,以快乐或避免痛苦为目标。“快乐是人类较小的完美(完全的、全然的)状态的转渡。”快乐与任何增加具体心理活动的程序,与自我改进的经验或感觉同时发生,“快乐存在时,其人的力量也增加” 。任何活力衰退的感觉是虚弱而非德行,健康的人会很快地抛却悲伤、懊恼、谦卑与怜悯等感觉。而且,他会比一个孱弱的人更迅速地提供助力,因为乐于助人是极大的自信心。如果不妨碍更大或更持久的快乐,则任何快乐都是合理的,犹如伊壁鸠鲁,斯宾诺莎也认为知识的快乐是最大的。不过,他还有一段关于各种快乐的话:
不可能有太多的欢愉……无物足以解脱忧郁……迷信阻遏了欢笑……使物尽其用,并尽量去喜爱它们(当然无以满足,否则便不是喜爱),此为智者的一部分……节慎其饮食,喜好薰香、花草、衣着、运动和戏剧。
认为快乐是欲望实现的概念,其难题是欲望有时是相冲突的,只有碰到智者时,它们才会纳入和谐的层次中。欲望,通常是一个与源于肉体的欲念相关联的意识,而于不知不觉中,对许多欲念,我们只留下它因果的“似是而非的观念”。斯宾诺莎称这一混淆的欲望为感应,其或借情绪而传达。他说:“体内活动力在增减躯体变化的同时,这些变化的观念也在增减。”——关于隐约的内分泌在情绪中的分量,显然先于兰格(C.G.Lange)和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理论而指出:情绪的肉体表达,是原因直接和本能的结果,意识感是肉体表现和反应的副产品或结果,而非其原因。斯宾诺莎暗示研究情绪——爱、憎、怒、惧等——及加于其上的理智力,“如同我们研讨线条、平面和物体的态度一样”。不是去赞赏或非难它们,而是去了解它们,因为“我们了解情绪越多,则化为我们的力量越多,而且心灵也就少被动一些”。这一情绪分析说,继之于霍布斯者多于笛卡儿,而其进一步充实,则有待穆勒(Johannes Müller)划时代的《人类心理》(Physiologie des Menschen,1840年)的巨著,写道:“暂且抛开心理的条件来说,关于激情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当以斯宾诺莎所做的浅显说明为最佳。”他也进一步引述《伦理学》一书。
情绪变为激情时,由我们对它本源和意义的似是而非的观点,而使它外在的原因控制了我们的感觉和反应,如处于憎恨、愤怒、恐惧等情况时便是。“心灵受制于激情的多寡,应视其适应于观念的多寡。”一个理解力与思考力贫乏的人,特别容易受制于激情。斯宾诺莎的经典之作《人性枷锁》(Of Human Bondage),便是对这种人物的描述。一个行为暴烈的人是最激情的,外在刺激将冷静思考一扫无遗。“外在因素以许多方法来逼迫我们,就如同逆风逼迫浪花一样。我们颤抖,同时对我们的结局和命运懵然无知。”
我们能将自己由枷锁中解脱出来,或多或少成为我们生命的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