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为走向末路的君主政体辩护时,哈灵顿却主张一个民主的乌托邦。1656年,哈灵顿给伦敦咖啡屋里的人们,提出了他的著作《五洋共和》(The Common Wealth of Oceana)。
生于士绅阶级,哈灵顿很自然地倾向于对英国大地主有利的政治哲学。离开牛津后,他在欧陆广泛游历,开始羡慕荷兰共和,在荷兰军中服务过,后走访威尼斯,深为它的“共和”制度感动,晋见教皇时,他拒绝亲吻教皇的脚趾。回到英国,他对英王查理一世解释说,吻过英王的手之后,实在不敢想象去吻外国王公的足趾的情形,因此,他拒吻教皇足趾的罪完全被原谅了。查理被捕时,国会派哈灵顿去侍候他。他很喜爱这位颇不愉快的犯人,但他仍向国王解释自己对共和制度的热爱。他陪伴着查理至终,查理被处决时,他也在刑台上。人们都说,哈灵顿几乎因此事悲伤而死。他由英国共和政体的产生而渐得安慰,并开始以小说的形式说明他的共和理想。哈灵顿着手写书时,克伦威尔将新共和制改为半君主专制的护国制,但《五洋共和》正要出版时,克伦威尔却下令禁止出版。经克伦威尔最宠爱的女儿克莱普尔女士(Mrs.Claypole)为该书居中说情及哈灵顿献书于克伦威尔,该书于1656年问世。
《五洋共和》一书的作者希望克伦威尔重新塑造英国。在该,他写出了一项原则,这个原则在以后的两个世纪中被广泛地用于以经济解释历史。哈灵顿说,政治的优势自然而正确地随着经济的优势来到,只有在这种情形下国家才能享有稳定,“就如土地财产的分配,是一个帝国的本质”。如果一个人拥有全国的土地,则政府一定是绝对的君主政体;如果土地操在少数人手中,则政府将是由贵族支持和限制下的“混合君主政体”;“如果全民都是土地的拥有者,或人民中拥有土地的人不会被一人或少数人左右和控制,这个帝国(如无外力干扰)就是共荣体”。霍布斯的理论是将政府建立在武力之上,哈灵顿针对这个问题,认为军队和武力需要供养装备,因此,权力必将归之于能够出钱维持、装备他们的人。政府的形式和方针的改变依赖于财产的分配。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哈灵顿解释说,长期国会的胜利是最大地主——国王——被绅士阶级掩盖的结果。
为防止政府在最大阶级控制下形成寡头的局面,哈灵顿主张一项“平均耕地”的法令,任何人在一年中不能出让超过2000镑的土地。实际的民主政治需要财产广泛地分配,而最好的民主政治是每个有土地的人在政府中都有作为。真正的英国共和,公民都将送地主到众院或参院中服务。只有参院可以制定法律,只有众院可以通过或否决它们。参议员可以提名竞选公职,从那些提名者中公民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选出公职人员。每年中,1/3的众议员和参议员及公职人员将由另一批选出的新公职人员取代。通过这样的轮流方法,所有的地主最终必将在政府中有任职的机会。人民选举可以保护公众以对抗为私利做事的律师和教士——这些“公众不共戴天的敌人”。因此,需要普及教育及宗教上完全的自由。
“这些道理非常吸引人。”奥布雷说,而且很快就拥有一批热心的拥护者。哈灵顿聚集了一些拥护者(包括奥布雷),组成了轮转(Rota)俱乐部(1659年)。通过这个组织,他煽动国会实行他主张的那种轮流的共和制。他认为共荣体制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没有没收大阶层的土地分成小块给人民,这一失败使贵族仍享有大权,人民仍然穷而且无权。根据他财产支配政府的原则,一个寡头君主制度的复辟是不可避免的,除非国会通过“土地法”。“但是,”奥布雷说,“国会中大部分的人,绝对憎恨他设计轮流的方法,因为他们就是可憎的暴君,不会放权。”他们宁愿召回查理二世。因为哈灵顿在复辟后仍然鼓吹他的计划,国王将他以谋叛的罪名监于伦敦塔中(1661年)。
他理想的乌托邦比其他人的要实际些,而且他的乌托邦中的大部分理论已经实现。在他的理论中有一个缺憾,就是将土地认为是财富的唯一形式。哈灵顿提到了工商业财富的力量,但他没有预见它们在政治权力中仍占有一席之地。他可能也觉得工商业的财富归根结底属于土地财富的一部分。政府授予的特许权的渐渐增多,不记名投票,都符合他的希望,虽然在英国拒绝采用公职的轮流法以免经验无法累积,但美国国会采用他的方法,做定期性的选举。洛克、孟德斯鸠、美国的政治家都赞成他的政府分权之说。时间经常不会使梦想家失望,而理想的实现尤其令他们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