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于1588年,因为他的母亲早产,这位哲学家意外地提前来到这个世界,他认为这是他个性怯懦的原因。其实,他是当时最大胆的异端。他的父亲是维特夏(Wiltshire)的英国国教教士。他可能遗传给他的儿子一些好争好辩的个性,因为他曾在教堂门口与人大吵,而后就失踪了,留下3个儿子,由他一位哥哥抚养长大。
那位哥哥渐渐发达。托马斯在15岁时进了牛津马达兰学院。那时,他很胆怯。在此,他对所授的哲学不甚感兴趣,他被课外读物吸引,并阅读希腊和拉丁古典原著。20岁毕业时,他很幸运地被雇为威廉·卡文迪什(William Cavendish)的私人教习,卡文迪什就是后来德文夏的第二任伯爵,伯爵家答应保护身为异教徒的他。后来,他陪着他的学生到欧洲游历(1610年)。回英国时,他替培根当过一阵子秘书,这段刺激的经验,也许对他经验哲学的形成有所贡献。大约就在这时,奥布雷告诉我们:“约翰逊先生和诗人劳瑞特是他喜爱而亲密的朋友。”他们比霍布斯更博学,而且都还不老。不久,他又回到卡文迪什,他与这一家一直维持了三代的关系。也许是他那些主人对他既慷慨又维护备至,使他在他的唯物形而上学中仍有保皇思想和国教会派的观点,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免于火焚。他发现欧几里得是他心路历程的一个转折点。40岁时,他在一个私人图书馆看到《几何原理》正打开在第一册的第17命题,读了它,他大叫道:“老天!简直不可能!”论证用一个早先的命题来证明,然后又用这个论证支持另一个,这样一直推出基本的定义和公理。他看了这个逻辑架构欢欣异常,并开始爱上几何学。但奥布雷说:“他更耽于音乐,喜欢弹低音提琴。”1629年,他发表修昔底德的翻译,公然宣称要使英国避免走上民主的道路。同年,他第一位学生的儿子——德文夏第三任伯爵受学于他,并与他一起游历欧洲。他们于1636年访问了伽利略,增强了他以机械论解释宇宙的倾向。
1637年,他回到英国。国会与查理一世的冲突不断发展时,霍布斯写了一篇论文《法律的自然性与政治性》(“The Elements of Law,Natural and Politique”),替国王的绝对王权辩护,认为王权与社会秩序和国家完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这篇论文并未付梓,只以手稿本流传,因为如果查理没有解散国会的话,它可能使作者被捕。彼此冲突的情绪不断高涨时,霍布斯认为退隐到欧陆似较恰当(1640年),他留欧11年,多半住在巴黎。在巴黎,他得到梅森和伽桑迪二人的友谊,与笛卡儿却相处得很不好。梅森曾邀请他从事笛卡儿《沉思集》(Meditation)的注解,他很礼貌地做了,但批评的论点太多,致使笛卡儿以后一直没有原谅他。英国爆发内战时(1642年),移民在外的保皇党人在法国组织了一个聚会,霍布斯可能与他们有一些君主主义者感情上的摩擦。1646至1648,他曾任被流放在外的威尔士王子——后来的查理二世——的数学老师。投石党事件的爆发,就像英国的革命思想限制王权,更坚定了他的信念,即只有一个绝对权力的王朝,才能维持稳定和永远的和平。
他很久后才将他的思想很明确地表达出来。“他常常踱步沉思,”奥布雷说,“而他的杖头上有一支笔和小墨水瓶,又随身携带着笔记本,一旦有新概念闪现,他立刻将之写进笔记,否则,他可能会失掉这个灵感。”他发表了一连串的小文章,现在看来,它们是不太重要了。1651年,他将它们汇集起来,成了一本有冒险性的思想和风格的作品《利维坦》(The Leviathan,or the Matter,Form,and Power of a Commonwealth,Ecclesiastical and Civil),这是他哲学历程上的一个里程碑,我们将细细讨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