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新教徒认为,中世纪的教堂建筑与装饰物已经成为灌输教条的形式,使传奇永存不朽,却使思想受到了阻碍。他们宁愿以祈祷和讲道的方式,而不愿以艺术的方式来崇拜上帝,在他们保持的仪式中,唯一的艺术是歌唱。因此他们教会的建筑构造极为淳朴,即使在联邦各省区中,天主教也未曾建立任何值得纪念的教堂。16世纪,海外的商人从叙利亚或埃及带进了球茎状圆屋顶的建筑概念。这种建筑形态广布于荷兰和俄国,后来又传入德国,而成为中欧巴洛克式建筑的一种特色。
支配荷兰建筑艺术的不是教士,而是商人,首先他们为自己建筑坚固的住宅,这种住宅的结构,几乎完全是同一样式的,既不像佛罗伦萨城大厦使人敬畏,也无特别醒目令人称羡之处,房舍内部则布置得相当豪华,花园各处也修剪得很仔细。市民的建筑物则有较多的装饰,显得颇为自负。利文·基(Lieven de Key)调和了法国、德国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要素,建造莱登的市政厅。他为哈伦的屠宰公会建筑的大厅,傲然挺立,有如哥特式的大教堂。在海牙的市政厅,显出纯然荷兰式的古典风格。
在建筑与雕刻方面,亨德里克·凯泽(Hendrik de Keyser)有“荷兰的米开朗基罗”之名,他在29岁时(1594年),就已成为阿姆斯特丹的城市建筑师。在那里他设计了威斯特科克(Westerkerk)票据交换所和东印度公司,其格调完全是意大利、荷兰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样式。在代尔夫特,他建造了市政厅和威廉一世的纪念碑。1627年,他在鹿特丹以青铜铸造了高贵的伊拉斯谟像,这座铜像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后,仍完整无损。
在次要的艺术中,制陶术可以说是光芒四射。在鹿特丹和代尔夫特的瓷砖工业,因其具有优雅的风格,也成为一种艺术。在荷兰,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些代尔夫特出产的彩陶。约1610年,在荷兰与东方开始通商后不久,代尔夫特的制陶者开始仿制中国的陶器,制造一种精细供装饰用的蓝色陶器,称为荷兰瓷器。半个西欧世界很快也将代尔夫特陶器展示于墙壁或架子上供人欣赏。
绘画是荷兰最主要的艺术之一。历史上从未有一个地方——即使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也不例外——的艺术,享有如此盛名。1580年至1700年的艺术说明书,列举了1.5万件荷兰绘画作品。虽然意大利的风格大大地影响到佛兰德斯的艺术,北方诸省因成功地抗御西班牙势力的入侵,产生了一种民族精神与民族自尊,只须由从事海外贸易获得的财富稍加资助,立可触发一次文化上的爆发。由于教会与贵族势力式微,艺术开始走上家庭生活与写实主义的路线。新兴的赞助者是商人、市镇长、律师、公司、公会、自治区、医院等,作品也以肖像画、团体画及风俗画为主。几乎每一个荷兰城市都有由地方势力赞助以培养艺术人才的学校,如哈伦、莱登、乌得勒支、阿姆斯特丹、多得勒克、代尔夫特、海牙等。普通的市民以各种画来装饰他们的家庭,有时不惜高价收购,如一位面包师为了证明他有良好的鉴赏力,付出600金币购入一幅维米尔(Vermeer)所作的单人画像。艺术力求通俗:圣者不再被用于题材了,商人取代了圣者的地位,住家与田野也取代了教堂。写实派大为风行,坐着供人绘画的资产阶级人士,欣赏画家们将他们稍加美化。那些悬挂在壁上的画大多是画着堤防和沙丘、风车和小屋、梭船和喧闹的码头,这些画使人清新愉悦,勾起实际与日常事物的怀念。前一世纪中,一般家庭悬挂的历史英雄、神圣殉道者及异端神像,现则被神情飘逸的豪饮者、酒坊醉酒者等画取代了。裸体画已经过时了,在那种潮湿的气候里,再加上画中那些肥胖的躯体,裸体已经不再引人遐思了。意大利式的美、文雅和庄严,在这种新的环境里似乎不适合,因为新的艺术环境只介绍日常生活和熟悉的景物,对艺术的其他部分则无所求了。
全国热衷于绘画作品时,也显现出悲哀的一面:依靠绘画为生的艺术家,大多数都贫困潦倒。在佛兰德斯,王公巨卿和主教们还肯高薪聘请他们喜欢的艺术家。但在荷兰,画家因为个人之间的竞争,只能将作品售予普通的市场,大部分画家的作品由中间商售予顾客,他们知道买贱卖贵的生意经。荷兰艺术家很少收到高的价格,伦勃朗最负盛名时,他的名作《夜巡》(The Night Watch)仅售1600基尔德,戈因(Jan Van Goyen)的《海牙景色》(View of Hague)仅得600基尔德,余者售价更低。斯蒂恩(Jan Steen)所绘3件人物画像仅得27基尔德,伊萨克·凡·奥斯塔德(Isaac van Ostade)13帧作品也仅售相同数目而已。很多荷兰画家必须赚取外快以糊口,戈因兼售郁金香,霍贝玛(Hobbema)是收税员,斯蒂恩则兼营一家小客栈。艺术家过多,作品充斥市场、乏人问津。名画家成篇累页介绍不尽,其佳作须专门著书列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