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强的爱尔兰人(1300—1558)

时间:2024-11-21 09:08:01关键词:亨利八世与修道院

英国历来用以统治爱尔兰的理论,是怕欧陆敌对国家利用此岛从侧面进攻英国。这种顾虑事实上还有对权力的爱好,当新教的英国在和罗马斗争中得不到爱尔兰的拥护时,对此岛谈论得更为积极。不过,英国想统治这个岛却不容易。因为岛上那些天生英勇、好自由、活力强、不怕死、长于诗歌、拙于政治的爱尔兰人,不喜欢受不同血统、不同语言的人统治。

英国自占领爱尔兰后,很多事情使爱尔兰人感到头痛。在爱德华三世时代,很多居于爱尔兰的英国地主,一方面回英国过安逸日子,一方面仍每年继续在爱尔兰收取地租。尽管英国国会一再指斥“遥领地主”不当,可几百年来没有一种矫正措施——每次爱尔兰暴动,差不多皆以此为导火线。留在爱尔兰的英国人,大都喜欢娶爱尔兰小姐,娶爱尔兰小姐的英国人及其后裔,久而久之爱尔兰化。为了阻止这种倾向,受英国居民控制的爱尔兰国会,于1366年通过一个赫赫有名的《基尔肯尼法案》(Statute of Kilkenny)。该法案利用种种手段,禁止英爱两族人民在爱尔兰境内发生婚姻、收养及其他亲密关系。最可恶的一点,英国人如果说爱尔兰话、穿爱尔兰服装、遵爱尔兰礼俗,便会遭监禁及没收财产的处分。另外还有许多规定,如爱尔兰人不许入英国教会;爱尔兰歌手及算命看相者,不许进英国人家庭等。这些禁令并不管用,因为爱尔兰小姐的美艳使法律尊严相形见绌。英爱两族的男女,逾越法定疆界而结合,可以说是家常便饭。

玫瑰战争期间,爱尔兰各部落酋长本可联合起来把英国人赶走,但因他们喜欢兄弟阋墙——自然,有时是英国人的黄金作祟,因此,英国人失势但仍能住在爱尔兰。亨利七世时代,英国人在爱尔兰又重树声威。由于亨利七世派驻爱尔兰大臣波伊宁斯(Poynings)爵士的努力,通过爱尔兰国会,于1494年通过一条“波伊宁斯法律”。根据这条法律,以后的爱尔兰国会非经英国国王及其枢密院批准不许集会。爱尔兰国会被削弱后,英国在爱尔兰的官吏便可为所欲为了。据史家记载,此后英国在爱尔兰的官吏,是所有基督教国家中最腐败、残暴及无能的。波伊宁斯最妙的一招,是规定以后政府可于爱尔兰60个酋长中委派一个为副总督,副总督的职责,专门对其他酋长施行收买及镇压。杰拉尔德,基尔代尔的第八位伯爵,做副总督最为称职。有了他的帮助,爱尔兰便乖乖地听任英国人压榨。杰拉尔德(Gerald)死后,他的儿子,基尔代尔的第九位伯爵,受命继任父职(1513年)。这位伯爵和其父大不一样,他和其他爱尔兰酋长一样,采取的是反英路线。不久,他和德斯蒙德伯爵被控私通法军,被召到伦敦关了起来。由于他答应效忠英国,亨利八世放了他,使他仍做副总督。不久,又抓了他。这次抓捕用的罪名是扰乱行政系统。他被送到英国,1534年死在天牢里。他的儿子,以“柔和的托马斯”(Silken Thomas)著称的菲茨杰拉德(Fitzgerald),闻父噩耗起而抗英,英勇斗争了14个月后,终因敌众我寡,兵败受擒,被判绞刑(1537年)。

这时,亨利与罗马已完全断绝关系,基于好大喜功的性格,令爱尔兰国会承认其为英爱两地教会之主。爱尔兰国会照办了。接着是爱尔兰政府官吏无分大小,宣誓效忠。最后所有教会捐款一律上缴伦敦。宗教改革分子进入爱尔兰英国住民区教堂,带走圣徒遗物和偶像。所有修道院,除边远地区的少数几所外全予封闭,财产充公,僧侣遣散。亨利把获自修道院的财产,提一部分分给爱尔兰酋长。他们得到这笔意外之财,欣慰之余,决心奉英国国王为宗教领袖,接受英国国王所赐贵族封号,并与教廷断绝往来(1539年)。酋长变为贵族后,部落制度遂行崩溃。现在爱尔兰宣布为一个王国,与英国共奉亨利为王(1541年)。

顽强的爱尔兰人(1300—1558)

亨利胜利了,可惜天不让他享受胜利的果实,胜利之后5年便死了。他死后,天主教势力在爱尔兰境内又告复活。爱尔兰新贵族把脱教视为一种政治手续,现在又走回天主教老路。不过,与亨利一样,在他们所奉的天主教中,教皇是不存在的。神父所做的一切,仍然和过去一样。至于老百姓,在信仰方面则原封不动。民族意识使爱尔兰人不但反对分立论的亨利于前,新教的伊丽莎白于后,而且坚决不接受任何新观念。争取自由是爱尔兰一贯的呼声,这种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