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敌视日耳曼人及对异教徒的包容,温策斯劳斯使人又恨又爱。德国矿工、工匠、商人和学生的快速渗透,造成波希米亚条顿人与捷克人之间的种族敌视。温策斯劳斯忘不了德国大主教将他从帝位放逐出去之事。其妹安妮与英格兰的理查二世结婚,而且——也可能是同情——看出威克利夫主张英格兰脱离罗马教会的企图。1388年,阿德尔伯特·兰科尼斯(Adelbert Ranconis)留下一笔钱,供给波希米亚的学生去巴黎和牛津求学。他们中的一些人,在英格兰取得或转抄了威克利夫的作品,并带回波希米亚。克罗米兹的米利奇及康拉德·瓦尔登豪斯公开指责一般世俗人士和教士的不道德行为,唤起布拉格人的觉醒。耶诺的马赛厄斯和斯地尼的托马斯则继续传教,皇帝甚至欧内斯特大主教都予以赞赏。1391年,一座叫伯利恒的教堂在布拉格建立,以领导宗教改革运动。1402年,胡斯被任命为这座教堂的住持。
他来自胡锡纳兹村,以胡锡纳兹的约翰而闻名,故简称为胡斯。1390年,他来到布拉格时,还是一名穷学生。他在教堂中做事谋生,理想是做一个牧师。然而因时代的习俗,他参加了后来巴黎人所称的快乐的波希米亚大学青年团体。1396年,他接受了人文学硕士学位,开始在大学授课。1401年,他被选做人文学系的主任。同年,他被授予牧师职位,其生活完全像僧侣般严肃。他担任布拉格教会主事时,已是布拉格区最有名望的传教士。宫廷中的许多达官显要,常听其讲道,索菲亚王后还请他担任私人牧师。他在捷克传教,并教导他的徒众积极参加唱诗。
后来控告他的人确切地指出,在他工作的早年,他曾响应威克利夫的怀疑论,取消圣餐礼式中的面包和酒。毫无疑问,他读过威克利夫的著作,也曾在他的评论中引述威氏的话。在接受审判时,他坦承:“我相信威克利夫会得救。我认为,要是他被罚入地狱,我的灵魂会追随他而去。”1403年,威克利夫的见解在布拉格大学甚为流行,以致总主教堂的教士会议——主事教士摘送了45段威克利夫的文章给大学各主管,要求将这些言论清除出校。对此,包括胡斯在内的一些学校主管给予否定的答复。但大多数学校人士的意见是,自此以后大学的教职员,于公于私,均不应对这45段文字予以辩护或赞同。
胡斯一定是疏忽了这项禁令。1408年,布拉格的教士向兹比涅克(Zbynek)大主教报告,要谴责胡斯。正与国王冲突的大主教,谨慎地处理此事。但当胡斯继续表示同情威克利夫的看法时,兹比涅克把他和他的一些同伴逐出教会(1409年)。当他们坚持继续服行其传教的职务时,他对全布拉格发布禁令,命令把所有波希米亚能找到的威克利夫的作品悉数没收,搜出的200份手抄本在教廷的广场上予以焚毁。胡斯向新选出的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申诉,约翰召他到教廷,但他拒绝前往。
1411年,为抵抗那不勒斯国王拉迪斯拉斯(Ladislas),教皇组织了十字军,需款甚急,于是宣布了一项新的赦罪捐献办法。在布拉格宣布时,在宗教改革者看来,教皇的代理人似乎在为钱财出卖赎罪券,胡斯和他的主要支持者哲罗姆公开反对赎罪券,怀疑炼狱是否存在,并抗议教会募捐金钱来使基督徒流血。口诛笔伐之下,胡斯称教皇为淘金者,甚至说他是反基督者。大部分群众与胡斯的见解相同,教皇的代理人受到嘲笑和凌辱,因此,国王禁止任何进一步反对赎罪券的宣传和行动。3个反抗这项禁令的青年在市议会前受到欢呼。胡斯为他们辩护,承认他的宣传唤醒了他们。他们被定罪砍头。约翰此时将胡斯逐出教会。胡斯不予理会,约翰把禁令张贴于各处(1411年)。由于国王的劝告,胡斯才离开布拉格,在乡下休憩了两年。
在这些年中,胡斯写下了他的主要著作,或为拉丁文,或为捷克文,几乎都带有威克利夫的启示与影响,有些反映异端和反教权的看法可能是韦尔多派教徒在12世纪和13世纪带入波希米亚的。他反对幻想式的崇拜、耳听式的告诫和繁文缛节的宗教仪式。他谴责德国人而维护斯拉夫人,使他的运动带有通俗和民族的特性。在一本名为《圣物的交通》(Traffic in Holy Things)的宗教小册子中,他攻击教士的圣职买卖罪。在《论性别》(De Sex Erroribus)中,他指责牧师对洗礼、分娩、奠祭、婚姻或丧葬等事收取费用;他指控某些布拉格的神父出售圣油,并引用威克利夫的观点,认为犯有圣职买卖罪的牧师,不能参与圣礼。他的论文《论教会》(“De ecclesia”)成为他的灾祸之源。这些文字有引述异端之事,使他终被处以火刑。他追随威克利夫成为宿命论者,同意威克利夫、马西利乌斯和奥卡姆等人的主张,认为教会不应有现世的财物。与加尔文一样,他为教会下了定义,认为教会不仅是教士、基督徒的全体,也是天上或地下救恩的总体。《圣经》才是基督徒的导引;基督才是教会的首脑,而非教皇;教皇不论在信心上或精神上并非绝对正确。教皇本身也可能会是一个冥顽不灵的罪人或异端——接受当时广为人们相信的传说。这个传说称教皇约翰八世曾经改变罗马街上一个孩子的性别,胡斯显然明白隐藏在传说后的深意。他下结论道,只有在基督律令的范畴内,才有必要遵守教皇的命令。“反抗犯错的教皇,即是遵从基督”。
1414年在康斯坦茨召开的大会,免除3位相敌对教皇的职务和从事宗教改革的立法——这似乎是胡斯派和教会修好的一个机会。显然西吉斯蒙德皇帝会继承无子嗣的温策斯劳斯四世,为了恢复波希米亚的宗教统一与和平,他建议胡斯应该到康斯坦茨尝试修好。为了这趟艰苦的行程,他给了胡斯到康斯坦茨的安全通行权、会议前的公开听证及回到波希米亚的自由和安全保证。胡斯不顾同党殷切的警告,于1414年10月前往康斯坦茨,有3个捷克贵族和几个朋友护送他。大约同时,斐勒杰的斯蒂芬(Stephen of Palecz)和波希米亚其他反对胡斯的人,也去了康斯坦茨,准备在会议上指控胡斯。
抵达康斯坦茨后,最初他被礼貌地接待,并有行动的自由。斐勒杰在议会前公布胡斯的邪说异行时,他们即传讯他、审问他。他答辩后,大会深信他是主要的异端分子,立即下令监禁他。在狱中,他染上了疾病,有段时间几乎死去,教皇约翰二十三世派御医给他医治。这时西吉斯蒙德抱怨议会的行动无视他曾答应过胡斯的安全保证,但议会答复西吉斯蒙德,这事不受其约束,他的权威不能管到精神领域。教会有权压制教会的敌人。4月,胡斯被迁到莱茵区的哥特里本(Gottlieben)森林。在那里,他被戴上脚镣手铐,给的饮食极坏,以致再度染上严重的疾病。这时,胡斯的伙伴——布拉格的哲罗姆,已经毫无防范地到了康斯坦茨,并在城门上、教堂门上、主教府,遍贴诉愿状,要皇帝和议会给胡斯安全通行和公开听证的权利。由于朋友的这项请求,胡斯总算获准离开康斯坦茨,返回波希米亚。但他在路上又停下来宣传,反对议会对他的虐待。因此又被逮捕,带回康斯坦茨,再次下狱。
被拘禁7个月后,7月5日,胡斯被锁铐着带到议会,7日和8日依然如此。在庭上询问他对威克利夫被视为有罪的45篇文章的看法,他表示其中大部分他亦反对,但有些部分是赞成的。面对那些从他著《教会论》中所摘取出来的文字,胡斯表示愿收回《圣经》中能反驳他的任何意见(正如路德在沃尔姆斯所处的立场)。议会驳斥说:解释《圣经》不能由个人自由批判,而应交给教会首脑,议会要求胡斯毫无保留地撤回所引的文章。所有胡斯的朋友及控告者都要求他服从,但他拒绝了。他宣称:如果一个俗世中的教士犯了道德上的罪,即失去信仰上的权威地位,也不能作为一个法权上的统治者。这样一来,胡斯失去了那位主意不定的皇帝的关照。于是,西吉斯蒙德通知胡斯,假使他被议会定罪,他的安全通行权将自动被取消。
经过3天的审讯,又经过皇帝和红衣主教们的努力劝说,希望他悔过而终于无效之后,胡斯被押回牢房。议会答应给他4个星期考虑这件事。这件案子对于议会来说实比对胡斯复杂得多。如何能让一个异端分子活着,而让过去处死异端的事不会被骂为不人道的罪行?这个议会过去曾免去教皇的职位,现在又岂能被一个小小的波希米亚牧师蔑视?教会在精神信仰上的地位,如一个实体的社会权力一样,在道德秩序中的责任,需要不容辩驳的权威做基础。攻击这个权威,就如同议会以武力反对国王一般,属叛逆行为。
为了使胡斯撤回其言论,皇帝特派专使找胡斯商洽。他的答复还是一样:他愿意放弃一切能从《圣经》中找出来反驳他的意见。1415年7月6日,在康斯坦茨的大教堂,议会判定威克利夫和胡斯有罪,下令焚烧胡斯的作品,并解送他到世俗的权力机关。他马上被除去神职,并被带到预先准备有柴薪的火葬场。最后一次要他撤销的请求,又被他拒绝,他唱着圣诗被烧死。
在那种恐怖的情况下,我们能原谅吓怕了的哲罗姆在议会前公开否认受到胡斯的教诲(1415年9月10日)。被押返监狱后,他渐渐获得勇气。他要求听证,经过很长时间的拖延之后,被带到会议桌前(1416年5月23日);但他在被允许陈述其案情前,先被要求回答一些不利于他的指控。哲罗姆用饱含情感的动人辞令,为自己辩护,感动了一位多疑的意大利政坛的人文学者布拉乔利尼(Poggio Bracciolini),那时他在康斯坦茨担任教皇约翰二十三世的秘书。哲罗姆说:
这是多么不公平!我已被拘于污秽的监狱340天。我的控诉者能常在您的耳际述说,而我却无从辩解,甚至不允许我有一小时的自辩。您的心中已被那些视我为异端的指控先入为主;在您未能了解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之前,您就判定我是邪恶的。您是人,不是神;是凡夫,不是永恒的上帝,您也会犯错误。您越标榜所凭所恃为人世的光明,您就越须对所有的人力求行事公正。像您审判的我这件案子,既不是总结,也不是为我自己的辩护,而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我不能让如此多的聪明人做出一件不公正的事,这件事所开的先例,其危害将大于其本身所施的惩罚。
被指控的事一件件地向他宣读,他一一回答,却没提到撤回他的意见一事。最后,他被允许自由发言,以坦诚热烈的言词,他几乎说动了整个议会。他追述了一些历史上为信仰而牺牲的人物。他提起了圣徒斯蒂芬被教士们判定死罪的事情,他相信再也没有比教士错误地判处一个同道死罪的罪过来得更大。这时,议会希望他能请求宥免来救他自己,他反而改变主张,否认原先的,重又坚信威克利夫和胡斯的学说,他声称烧死胡斯的罪会受到天谴。议会给他4天的时间重新考虑。但他毫不悔改,终被判罪(5月30日),并被带到胡斯受刑的同一地点。当刽子手走到他背后点火时,哲罗姆要求道:“到前面来,在我面前点火;假如我怕死,我就不来此地了。”他唱着圣诗,一直到被烟火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