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克利夫(1320—1384)

时间:2024-11-21 06:53:03关键词:罗马天主教会

14世纪导致英国预演宗教改革的因素有哪些?

在这出戏里,教士的道德也许只扮演次要的角色。较高级的教士一致守着独身主义。我们虽听到伯内尔(Burnell)主教生有五子,但大概只是例外。威克利夫、朗格朗德(William Langland)、高尔(John Gower)与乔叟(Geoffrey Chaucer)诸人都记载僧侣与修道士偏好美食与荡妇。对于这种越轨行为,如修女们常常用皮条牵着狗或让饲养的小鸟停在肩膀上进入教堂礼拜,或僧侣们匆忙地念着不连贯的祈祷文,几乎难以激起不列颠人的怒潮。

英国教会日益膨大与向外侵蚀的财富,啮食着政府与教外人士的钱袋和神经,使其元气大伤。教士们在大多数场合也会将收入的1/10捐给国家,但坚持未经过他们会商同意,不得向其抽税。除了在上院有主教与修道院院长等代表外,他们也直接或派代表参加由坎特伯雷和约克大主教召开的教士会议,决定与宗教或教士有关的所有问题。国王通常都从教士阶级——英国接受最好教育的阶级中,选用国家高阶层的官吏。教外人士控诉教士涉及教会财产的案件,均受国王法庭审理,但主教法庭对正式僧侣涉案人员有单独的审判权。在许多城镇里,教会将财产租给佃户,并宣称对佃户具有完全的司法权力——即使佃户犯罪亦然。这些情况固然令人愤慨,但主要的刺激,是英国教会的财富流入教皇之手——类似14世纪教产流入阿维尼翁和法国。据估计,英国财物落入教皇手中比落入英国国库或国王之手的更多。

这时,朝廷里形成一个反教士团体。他们通过立法,使教会财库加重分担政府的费用。1333年,爱德华三世拒绝再付英国约翰国王在1213年向教皇保证缴纳的贡物。1351年的《圣职候补人法》(Statute of Provisors),企图终止教皇对英国神职人员与圣俸的控制。而《王权侵害罪法》(The First Statvte of Praemunire,1353年)中,对英国人民把原来由国王裁定应受地方司法审理的事件,再去向“外国”(教皇)法庭申诉这种行为,视为非法。1376年,下院正式指责英国境内教皇税吏将大笔钱财送给教皇,及遥领职衔的法国红衣主教从英国教区抽取大宗财富。

约翰-威克利夫(1320—1384)

宫廷之反教士团体由根特郡的约翰领导,在他维护下,威克利夫后来能平安善终。

威克利夫,英国第一位宗教改革家,约1320年出生在约克郡北部的希波斯威尔(Hipswell),离威克利夫村不远。他就读于牛津,后来成为那里的神学教授,并当了一年巴利奥尔(Balliol)学院的校长(1360年)。后又受任为牧师,从教皇接受各种圣俸或从地方教会收受俸禄,他同时执教于牛津大学。他的文学活动令人惊奇。他写了大量有关形而上学、神学与逻辑学的学术论文,两卷辩证神学,4卷讲道集,及包括其名著《内政权短论》(Tractatus de Civili Dominio)在内的许多简短精辟的杂文小册。他的大部分文章都用不雅的及难以明白的拉丁文写成,连文法专家对之都大伤脑筋。可是隐藏在这些晦涩的文字背后的,是一种爆炸性的思想,这些领先于胡斯和马丁·路德等宗教改革家的思想,几乎使英国在亨利八世之前155年与罗马教会割离,使波希米亚投入内战。

威克利夫开始就举错了步,由于服膺奥古斯丁的逻辑与雄辩,他将教义建立在可怕的宿命论之上。据威克利夫的说法,上帝将恩宠赐予其所喜爱者,并在人出生前就预示永生的存在。每个人会失去永生,或因得救而得永生。善行并不能赢得拯救,但他同时指出,凡行善者必接受圣宠,成为选民之一。我们依据上帝赋予的气质而行事,从与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观念相反的一面来理解即是,人的命运即人的德行。只有亚当与夏娃才具有自由意志,但由于他们背叛上帝,使自己及其后代子孙都丧失了这一自由意志。

上帝是人的主宰。我们直接对他忠顺,正如每一位英国子民对其国王效忠,并非像封建的法国先间接通过诸侯领主层层效忠。因此,人们与神的关系是直接的,不需要任何中间媒介;教会或祭司倘声称必须介入,则应予拒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的基督徒均为牧师,无须授职。上帝主宰了大地及其所有物,人们只有归附于神时才可拥有财富。凡对天上这位君主犯有背离罪的,将丧失一切权利,因为合法的所有权(主权)需要沐浴在恩典之中。现在我们可以理解《圣经》所述:耶稣基督要他的门徒们与以后的继承者以及其授命代表守贫的道理。任何拥有财产的教会或祭司,均违反主的戒律,身在罪中,因此不得主持圣礼。教会与教士最需要改革的,是其完全放弃世上财物。

这一教理似乎还不够复杂,威克利夫又从其神学推论出一种理论性的共产社会与无政府主义。任何处在恩宠中的人均与上帝同享所有财物;理想上一切东西都该由正直者共同持有;私有财产与政府(像某些经院派哲学家提倡的)是亚当之罪(即人性)与人类承继下来的罪孽所产生的后果;在一个全德的社会里,不会有个人的私有权,也没有教会或国家人为制定的法律。威克利夫考虑到在当时英国境内叛乱的激进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个字面解释,赶快说明他的所谓共产社会,应被理解为只是一个理想上的意识;现时存在的权力,如保罗所言,仍由上帝授予,必须服从。这种玩弄革命的手法,路德几乎一模一样地于1525年重新运用。

反教会团体即或不跟从威克利夫的论调,至少也由他的评责教会财富上看出某些苗头。国会再度拒绝向教皇纳贡时(1366年),威克利夫即以效忠国王的教士身份,准备卫护这一行动。1374年,爱德华三世授职他为拉特沃思(Lutterworth)教区长,显然是作为酬劳。1376年7月,威克利夫受命随同皇室委员会前往比利时的布鲁日,与教皇代表讨论英国继续拒付贡金一事。根特的约翰建议政府应该没收教会部分的财产时,也邀请威克利夫去伦敦作一连串的讲演,为这一建议辩护。威克利夫予以应允(1376年9月),后来被教士团体指其为约翰的利用工具。伦敦的考特尼(Courtenay)主教决定告发威克利夫为异端,借以间接攻击根特。威克利夫终于在1377年2月受召,出现在圣保罗教堂高级教士会议之前。他遵命而来,但由约翰带着武装扈从护送。其侍卫与某些围观群众发生争执,随即喧闹起来,因此主教认为最好休会。威克利夫则丝毫无伤地回到牛津。考特尼大主教遣送一份引述威克利夫作品多达52页的详细控状到罗马。同年5月,教皇格列高利十一世颁布训谕,谴责威克利夫的18项论题(大部分出自其《内政权短论》一文),同时命令萨德伯里(Sudbury)大主教与考特尼主教调查威克利夫是否仍持有这些观点。果真如此,他们便予以逮捕并拘押之,以等候处理。

这时,威克利夫不但已取得约翰与诺森伯兰(Northumberland)的领主珀西(Percy)的支持,也赢得不少舆论的拥护。10月召开的国会,强烈反对教士。没收教产的争论吸引了许多会员,大家认为,万一国王获得现在由英国主教及修道院正、副院长所持有的财富,他可用来维持15位伯爵、1500位骑士、6200位扈从,并且每年还可留下2万英镑给他自己。这时,法国正准备入侵英国,而英国的财库几乎告罄;让一位法籍人代表教皇及一批绝大多数为法国人的红衣大主教从英国教区聚敛钱财,此举该多愚蠢!国王的顾问请求威克利夫对“当此驱除外敌成为燃眉之急时,英国王朝是否可以不理教皇的恶评,而合法地制止钱财流到国外?”这一问题置评时,威克利夫即在一本小册子上写出了答案,要求英国教会从实质上真正有效地与教皇割离。他写道:“教皇除非用募捐方式,否则不能要求这份财富……由于一切施舍行为始自家庭,将本国所急需的钱财输往外国,并不是慈善工作而是愚昧行为。”威克利夫反对“英国教会本是整个教会或罗马天主教的一部分,因此该向她服从”这种观点,他主张英国教会的独立。“依据《圣经》之言,英国王朝应该是一个整体,而教士、领主与平民均属该组织的一员。”这种先于亨利八世的大胆言论,使国王的顾问都指示威克利夫对该问题不必再作进一步的探讨。

国会在11月28日休会。12月18日,摆好阵势的主教们终于发布了一道谴责训谕,吩咐牛津大学校长执行教皇所下的拘捕令。但该大学那时正处在学术独立的高峰期。它曾在1322年事先未请示其行政上司林肯郡的主教,即宣称有废除一位不称职校长的权力。1367年,它便已摆脱所有主教的控制。至少半数的教授支持威克利夫有表达意见的权利。牛津校长拒绝服从主教,并且否定任何高级教士在信仰问题上,超越大学而居于权威地位。同时,他也劝导威克利夫暂且隐退。但能保持沉默的改革家,实在很少。1378年3月,威克利夫在兰贝斯召开的主教大会中出现,为自己的观点辩护。听证即将开始时,大主教从国王理查二世母后处接到一信,要其赦免对威克利夫最后的定罪;另外在议事进行中间,一群人忽从街头闯进,扬言英国人民不能容忍在英国境内的任何宗教裁判。主教们畏服于政府与人民的联合力量,暂缓对威克利夫的判决,而威克利夫再度胜利地平安回家。同年3月27日,格列高利十一世逝世,又数个月后,教皇的割裂分散削弱了教皇职位和整个教会的权威。威克利夫趁机再度展开攻击,发表了多篇文章(多半以英文写成),阐述他的反动异说。

经过多年奋战,由于辩论及年纪的影响,在我们看来,他如同一位严酷的清教徒。他并不是一个神秘主义者,他更像一个战士与组织者。或许,他的论辩方式是极端无情的。他的嬉笑怒骂才能,已经纵横自如。他抨击修道士大讲贫穷之道,实际上却在聚敛钱财。他认为某些修道院是“贼窝、蛇窟、妖魔之屋”。他对“圣者的功绩能解救落入炼狱的灵魂”这一教理大加诘难。他认为基督同十二使徒并未教导赦罪的教义。如果教皇有能力将灵魂救出炼狱,那他为何不以基督的慈悲立刻携带它们出来?威克利夫极为激动地宣称“许多教士……以各种淫行玷污妇人、闺秀、寡妇与修女”。他主张,凡教士犯罪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他痛斥这批养狗放鹰、赌博、玩乐和捏造神迹、谄富、欺贫,对富者犯罪轻易宽恕,却将付不起什一税的贫民赶出教会的教士。他指控英国高级教士“剥夺穷人生计,却不反对压迫”;他们“视臭便士的价值高于耶稣的宝血”;他们的祈祷只是表演,并为他们从事的各项宗教活动收取税款;他们生活奢侈,乘坐配以金银鞍具的骏马;此种情形,路德所言的他似已预知。“买卖圣职之事已遍及各层教会……而罗马教廷的圣职买卖,为害最大。因为它最为公开,并在最堂皇神圣的色彩下掠夺了老百姓大部分的土地与财富。”教皇之间(在分裂运动中)丢丑的敌对行为、他们对开除教籍权力的玩弄及他们无耻的争权,“只有在教皇们效仿耶稣时,才能使人相信他们”。教皇或教士在精神上“是领主,甚至是国王”;但如果他总揽了世上财物或政治权威,他便不配担任圣职。“耶稣基督没有寸土之地,这位教皇却拥有帝国之半……耶稣至为谦卑……教皇却端坐在他的宝座上,使各郡领主低吻其足。”威克利夫俏皮地提示,这位教皇或许是《使徒行传》与《启示录》里预言的那位传播耶稣第二次降临时的假基督(Antichrist)。

据威克利夫之见,这一问题的解决,是使教会脱离一切财物的拥有与权力。耶稣及其门徒生活在贫穷之中,教士也该如此。所有的修道士与僧侣均该避免一切财物或奢侈,而重返完全受戒的生活。所有的教士则“该乐守清苦并与尘世的权欲绝缘”;他们该温饱自足,而依施舍为生。如果教士不能自动皈依清苦的传道生涯,则国家便予以干涉而没收其财物。“让领主与国王改善他们”,并“约束教士们,使其坚守耶稣所训诫的贫穷”。别让国王在这时恐惧教皇的诅咒,因为“没有任何人的诅咒具有上帝诅咒的力量”。国王单独对上帝负责,其权力直接来自上帝。威克利夫否定了格列高利七世与博尼费斯八世所宣称的“世俗政府该服从教会”这一教条,他认为国家在一切世俗问题上该居于领导地位,并且控制教会所有的财产,教士职位该由国王授予。

教士的权力在于主持圣典。威克利夫有见于此,远早于路德和加尔文。他否认秘密告解的需要,主张恢复早期基督徒所乐行的自动而公开的忏悔。“向教士私下告解……并不需要,这只是后来魔鬼带来的玩意儿;耶稣未尝使用秘密告解,其后的任何使徒,也未见用过。”这种告解方式使人民受制于教士,有时被滥用在经济或政治的目的上;又“利用这种秘密忏悔,修道士与修女可能共同犯罪”。依这情形来看,正直的教外人士赦免一位罪人,可能比邪恶的教士更有效。但事实上,只有上帝才有赦免之权。通常而言,我们真的怀疑由一位犯罪或异端的教士主持圣礼的合法性。一位教士不论其好坏,他绝不能将圣餐的面包与酒变成上帝的身体与鲜血。对于威克利夫来说,他知道一些教士声称能完成上帝所创造的奇迹,而实际上却一无所为,没有比这件事更使人厌恶的了。像路德一样,威克利夫否定了化体之说,但并不否认神的“实存说”(Real Presence);也不必借神迹来解释,耶稣确是“精神的、真实的、实在的、有效的”存在,只是必须借面包与酒这些不会消失的实体存在。

威克利夫不认为这些思想是异端,但这种“同体”的理论使他的一些支持者哗然大惊。皇室约翰因而匆匆赶往牛津,嘱咐他这位老友对圣餐一事勿再发表任何言论(1381年)。威克利夫拒绝这一劝告,并在1381年5月10日发表的自白,重申其见解。一个月后,社会革命在英国突然爆发,所有财主为之震恐,从而对于威胁到各类财产(教外的或教会的)的任何主张,都转而冷眼以对。威克利夫现在已失去了政府中的大部分支持,而萨德伯里大主教被叛党暗杀,使威克利夫的死敌考特尼主教跃登英国教会首位。考特尼觉得,倘若威克利夫的圣餐之说传播开去,势将有损于教士的权威,也连带影响到教会道德权威的基础。1382年5月,考特尼在伦敦的黑衣僧修道院召开教士会议。他说服这一会议谴责其从威克利夫作品中挑出来的24项主张,并发给牛津校长一道强制命令,令他限制威克利夫在其正统性获得证明之前,不再从事任何教学或传道工作。此时,国王理查二世也因为这次几乎使他垮台的叛乱而改变态度,命令牛津校长驱逐威克利夫及其全部追随者。威克利夫不得已退回拉特沃思生活,仍受到根特的约翰的保护。

由于这次叛乱的一位主要领袖约翰·鲍尔(John Ball)对威克利夫赞扬备至,威克利夫尴尬之下,不得不发表几篇文章,以排除他与这一叛变的关系。他否认任何社会主义者的观点,并力劝其追随者耐心顺从其世俗的领主,坚定其死后获得补偿的希望。虽然如此,他仍不断地写小册子攻击教会,并组织“穷传教士”会,在人民之间散布其改革之说。这些“威克利夫派信徒”(Lollard),有些教育程度很低,有些则高为牛津学人。像初期的托钵僧一样,他们穿着羊毛黑袍,赤足而行;他们被人们看作耶稣精神的再现,所有人都被他们的热忱所温暖。他们所言所行,早已成为日后新教徒用来强调永为真理的《圣经》,以对抗谬误百出的教会传统与独断教条,并力主使用本国语言传道以纠正在神秘仪式上使用外国语言的错误。威克利夫以浅显有力的英文为这些俗家教士和知识听众,写了300篇传道文章和大量宗教论文。由于他欲使大家归向《新约》所传的基督教,他与助手合力翻译《圣经》,作为真正宗教上唯一正确无误的指引。1381年,只有一小部分《圣经》被译成英文,法文译本也仅供知识阶级使用。此外,传自古代阿尔弗雷德(Alfred)国王的盎格鲁—撒克逊译本,对于威克利夫时代的英国人来说,是很难了解的。鉴于异教徒像韦尔多派教徒(Waldensian)大为利用《圣经》,教会劝告人们不要阅读未经认可的译本;同时对早已预料到的每一教派乱译《圣经》,各事渲染,及任意解释所带来的教义的混乱,极为反对。然而,威克利夫坚决认为,《圣经》该被每个识字的英国人阅读。他本人翻译《新约》,《旧约》则留给尼古拉斯·赫里福德(Nicholas Hereford)与约翰·珀维(John Purvey)两人。全部译作则在威克利夫死后约10年完成。这一译本根据哲罗姆(Jerome)的拉丁版,而非希伯来的《旧约》或希腊的《新约》。这部译作虽非英国散文的楷模,却是英国史上的一件大事。

1384年,教皇乌尔班六世要求威克利夫赴罗马晋见,但另一个权威更大的召唤阻止了此行。1384年12月28日,这位风烛残年的改革家在参加弥撒时突然中风,3天后逝世。他被葬于拉特沃思,但康斯坦茨的宗教会议(1415年5月4日)却下诏令,挖掘其墓穴,投其骸骨于附近的河中。该会议同时又下令搜查他的作品,一一销毁。

宗教改革的所有要素均集于威克利夫:反对教士的陋俗;要求严格的道德;召唤人们从教会回到《圣经》,从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回到奥古斯丁,从自由意志回到宿命论,从凭善行获救回到凭神宠获选;拒斥赎罪券、聆听告解与变体论等事;否认教士是上帝与信徒之间的沟通者;抗议将国家财富拱手让给罗马;请求国家终止再做教皇的附属;攻击教会拥有世上财产。若非这次大革命阻止了政府对威克利夫改革运动的保护,宗教改革在德国发生前130年,可能已在英国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