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猛兽的大型聚会
古代罗马竞技场及其他场地的表演之精彩,令人瞠目结舌,与我们现代人看的表演大不相同,当时观看表演不只是娱乐消遣,而是罗马人生活中的要事,在克劳狄司皇帝在位期间,每年放假93天完全供人看表演。到四世纪中叶,放假的日子增至175天,差不多半年时间,罗马人看表演不用付钱,这是公民基本权利。罗马公民每天干活的时间也很短,上至贵族下至平民,一般过着优逸闲适的生活,大部分的工作由奴隶去做。
待嫁女子正在梳妆打扮。
竞技场上无穷无尽的刺激人的流血场面,可能起源自早期宗教的献祭牺牲,到罗马帝国时代还保留一点宗教色彩,因为正式的表演仍然说是奉献给神的,公元80年罗马竞技场正式揭幕,那天举行了一连串“体育表演”在众多项目中共杀掉9000头野兽,真是叫人无法想象这是多大的一个场面。27年之后罗马大帝图雷真击败东欧军队后举行祝捷大会,又有1000头野兽成为无辜的牺牲品。这两次表演当然只是特殊情形。不过在寻常的年头罗马帝国各地合计,也是每年杀死几千头野兽。
勒卢瓦尔在这幅画中,表现行吟诗人荷马正在爱奥尼亚一条大路旁。一边演奏刘特拉琴,一边吟唱歌颂特洛伊英雄的史诗。
表演的节目形形色色,其中一种是野兽相搏,例如熊和野牛互斗!先用绳子将两兽分别栓住,绳子的末端系于地上柱桩以免野兽跑开,然后观者从旁挑拨,激使两头野兽互相撕扯抓咬。另外一种表演是由一个或几个人,双手分持网及长矛上场与狮子、豹或其他野兽格斗,打得猛兽筋疲力尽才加以杀死。如果至后来兽不死,反而咬死了人,倒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多数格斗士只不过是奴隶。一个特殊例子是公元前二世纪罗马皇帝柯摩达,他喜欢亲身下竞技场去表演;有一次从竞技场的御座以弓箭射杀一百只鸵鸟,威风了一阵子。有时候野兽也颇受善待,比方说,逮住的罪犯或其他不良分子,会赤手空拳地被抛入场中送死;又比如不少人训练野兽作非暴力表演,有点像我们今天的马戏节目那样。
体育比赛对希腊人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
由于竞技场上要杀死那么多野兽、罗马帝国即须源源不绝输入野兽,以应需求。在罗马各行省的竞技场,一般用当地捕获的兽类:如北欧多用豺狼和熊,偶尔用上一头老虎或豹就是特别节目了。但在罗马,斗兽表演由皇帝下旨举办,必须使用外来异兽才能显出罗马皇帝君临世界的威风。然而发展庞大的输送网,运来定量的狮子、老虎、象等野兽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使具备现代的交通工具,运送野兽仍然是困难而花费大的工作。因此,古代以牛拉大车和帆船自好几百里外运送野兽至罗马,而且每年运送数以干计,一定更为艰巨。
腾非洲野生动物成群,种类繁多,自然是最好的捕兽地方。但非洲不产老虎,罗马人不得不远赴印度和波斯狩捕。驻扎某一地区的罗马军队一般都负有捕兽的首要任务,有时并巾当地猎手协助捕捉。当时的人捕捉野兽花样繁多,既然旨在捕兽,设陷阱或施用饵诱等,不一而定,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有一个办法是在小水洼中倒酒,等动物出来喝得醉倒或醺醺然之际,不费吹灰之力就可用绳捆绑。另一个诱捕办法是挖一个坑,丢一只小动物下去,小动物的惊叫引来狮子、老虎等大食肉兽,只要这些野兽一下了坑,便被诱入装了诱饵的笼里,陷坑有时候也用来捕捉大象。
大规模捕猎则要求捕猎人精于分工合作,并能彼此密切协调。他们可能先围住一头野兽,驱赶它走入树枝及绳网结成的围子,手持火把迫使野兽乖乖就擒,有时候也可将几头野兽赶入一个围子,然后按其种类分别入笼。捕捉幼狮回来以便从小进行训练,也需要协作。先查出狮子巢穴的位置,接着将船尽可能停到靠近狮穴的地方,几个猎人随即手持长矛和盾牌直人狮穴迫使母狮退避,另外一些人立刻抱起小狮抛给骑马以待的人,骑者接到小狮,迅速飞驰登船,任由狂怒的母狮怎么追赶也追不上了。
捕获野兽后要由水路和陆路远送到罗马。为避免野兽中途熬不住而死光,如由陆路运送总要在好几处地方停下,每次停顿休息一个星期,因为野兽困于牛拉的笼车里,一路颠簸,消瘦困顿,要休息才能复原,罗马帝国境内所有城镇都接到皇帝诏令,必须为运兽车队供应食物。即使如此,不少野兽要不是中途死了,便是抵达罗马时已奄奄一息,羸弱不堪。那些活着到罗马的野兽都送到御兽园喂养,大吃生肉,藉以保持搏斗状态。公元三世纪有一位名为俐伽巴拉的皇帝。竟然用稀罕的雉来的喂养野兽。最后,这些养精蓄锐的野兽被整群驱入竞技场地下室,这里密密麻麻,满是笼子,坡道和提升野兽至地面竞技场的大升降台等设备。不过,野兽进入竞技场地就没有多少能活着回来。
到罗马帝国快要覆亡时,驾战车比赛越来越受欢迎,斗兽这种凶残百倍的表演就黯然失色了。公元325年,君士坦丁大帝下诏禁此以罪犯喂野兽的表演,然而直至公元523年,斗兽士与野兽格斗的表演仍然不时举行,不过这时野兽数量已大为减少。因为贪婪无厌的滥捕行为引起北非狮子所余无多,北非有一种象更是绝灭了。
古希腊汲水女人。历史上第一次人与人的格斗表演,据说于公元前264年举行,当时罗马一位贵族葬礼中,他的几个儿子特地安排三对奴隶打斗以娱宾客。从此这种做法风行起来,后来这种表演逐渐失去祭祀本意,成为举办表演的政客争取群众支持的有效手段。罗马人看人与人格斗热情高于人与兽的格斗,手持武器的格斗士的互相厮杀比动物之间的撕咬更让人疯狂,人与人格斗的表演经常以一方死亡告终,一个下午足够举行许多场格斗。
当然,许多格斗士不懂武术,除了战俘格斗士外,有些原本只是罪犯,处死时顺便供公众取乐。但罗马人要看精彩的格斗,因此罗马城内外设有不少格斗士训练中心,大部分中心可容千余人受训。受训者在训练场地上持木剑练习各种格斗技法。训练中心除教练外,尚有武器制造人、按摩师和医生等。受训的人以大麦为主食,促进肌肉发达。不过,格斗士绝对不许忘记自己的奴隶身份,如有人违反规则即处以监禁或更残酷的刑罚。
训练的主要目标是锻炼出格斗起来打得精彩,不畏死亡的人。格斗士眼看刀剑劈来,也绝不可闪避退缩,还要凶狠勇猛,尽力置对手于死地。一般来说,格斗士身体某些部位,例如因伤不会立刻致命的手,腿,是戴着护甲的。整个胸部却完全坦露,只能靠盾牌保护。有时候双方经长时间苦斗而不分胜负,并且尚能站立不倒,那么这两个格斗士倒也能活着离场,可是更普遍的情况是一方受到致命的一击而倒地不起,这时候,胜利者就要停止攻击由观众决定败者该死不该死。倘若失败者格斗时英勇凶猛,那么观众里面一些头面人物会扬起白手帕,表示可饶他一命;但如果失败者表现不佳,观众席上权贵便将拇指朝下一指,失败者就难免一死了。
有些格斗士进场格斗很多次,仍能得以生还。这些人中也有寥寥数位竟因此深受大众欢迎,从而可望终有一日得到赦免,不必再涉足竞技场而成为自由人。奇怪的是,有些罗马人自愿去当格斗士,到训练中心过几年好比奴隶的生活,也不怕登场格斗,随时拿性命一搏。冒险家,愤世嫉俗的人,甚至少数贵族对参加竞技场格斗趋之若鹜。有一个时期还出现女格斗士,但从公元200年起,妇女格斗的表演就禁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