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的哲学-宗教

时间:2024-06-17 21:26:04关键词:基督教理性的探索

既然经济和政治问题皆归诸于道德范畴内,对于托马斯来说,宗教似乎应置于政治与工业之上,并且有关道德方面的事物,国家应接受教会的监督和指示。权威性越高,其终极的目的也越高。指引人们得到一般世间福祉的尘世国王,必须服从指引人们走向永恒幸福的教皇。国家对世俗之事仍保留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即使是这些事情——如统治者违反了道德的规律,或对百姓造成一些原可避免的伤害——教皇仍可干政。因此,教皇可惩罚一个失职的国王,或解除臣民履行效忠君主的誓言。进一步说,国家必须维护宗教,支持教会并强制执行其教令。

教会最重要的功能在于引人得救。人不仅是尘世的公民,而且是一个超越国界而更广泛的精神王国的子民。历史的事实告诉我们,人类违反了神的意旨而犯了极大的罪,应受极大的惩罚;而神子降世为人,忍受羞辱及死亡的痛苦,开创了人类得救赎罪的新机与恩典。借此,人类虽有其原罪而可得救。上帝随自己的意旨而颁赐恩典,我们无法彻底明白他的抉择的理由,但“没有人如此狂妄地认为自身的美德是神预定赐予恩典的原因”。保罗和奥古斯丁的令人颤惧的教律在温和的托马斯身上重现:

神应该决定人类的命运,这是合理的。因为所有的事都在神的旨意下……既然人经由神意而注定其永恒的生命,同样地,准许有些人不能获得永生亦是神的意旨之一部分,这就叫作定罪……既然天意之中包括赐予恩典与荣耀的意旨,因此定罪也包括应允一个人陷入罪恶,并因此罪恶受到永久的处罚……“他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托马斯努力调和神圣天意的宿命论与人类自由,并解释为何一个人的命运已被注定,还应努力向善,祈祷如何能感动不改变的上帝,及教会在一个其成员已被注定可得救或遭天谴的社会里,所应运作的功能。他回答说上帝只预知每个人将如何自由地选择,并假定除了少数得到上帝给予特殊及单独的启示之外,所有的异教徒都属于被定罪的。《神学大全》的《补遗篇》中,一段常被人引用的话,说到在天堂里享福的人,因见被咒入地狱者所受的痛苦,就越觉得自己有福。这段文句一般怀疑其不是出自托马斯的手笔,而是皮佩诺的雷金那德所写的。

托马斯的哲学-宗教

得救的人的最大快乐在于得见上帝,却并非了解上帝,只有上帝才能了解他自己。然而,因着神恩典的赐予,蒙福的人能了解上帝的本质。受造的万有都是本于上帝,也归于上帝;人的灵魂是上帝恩典的恩赐,只有回归根源时方得安息。如此,创造与返回的神圣循环完成,而托马斯的哲学正如其开始,也以上帝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