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宗教-基督教的道德与礼仪(700—1300)

时间:2024-11-21 02:35:04关键词:基督教的道德与礼仪

中古欧洲一般人是否相信宗教促进道德呢?

我们一般的印象是,中世纪与其他文明时代比较,道德理论与其实践之间有更大的差距。中古基督教世界有不少淫乱、暴乱、酗酒、残酷、粗野、渎神、贪婪、抢劫、虚伪及欺诈的行为。若与自涅尔瓦至奥勒留的罗马帝国相比,中世纪基督教各国在道德上有开倒车的情形;但是涅尔瓦时代的罗马帝国许多地区已享有数世纪的文明,而中世纪的多数时间却是基督教道德与完全不顾宗教伦理的暴力野蛮间的斗争,虽则这个宗教的神学理论已被漫不经心地加以接受。

要从当时的卫道家口中听到攻击中古基督徒的话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圣方济各痛心13世纪成为“特别充满了恶毒及不法的时代”。教皇英诺森三世、圣波拿文都拉、博韦的文森特及但丁认为那个“奇异的世纪”(wonderful century)的道德是令人失望的粗俗卑野;格罗斯泰斯特主教是当代最贤明的主教,也告许教皇:“天主教人民全都是与魔鬼结合在一起的。”罗杰·培根以其特有的夸张口吻判断其时代是: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无知……此时远比过去为更多的罪恶所辖制……无尽的腐化……好色……贪食……我们却已受浸并接受耶稣的启示……只是人们并不能真的去信仰或尊敬它,否则他们不会允许自己如此去腐化……因此,许多智慧人相信敌基督已临近了,世界末日已经来到。

道德与宗教-基督教的道德与礼仪(700—1300)

当然,这种文章是言过其辞,对于改革者有必要如此,而且可以适合于任何时代。

显然,利用恐惧入地狱以提高道德程度的方法,还不如今日或当时利用畏惧舆论及法律的方法来得有效;但是公共舆论,即是由基督教而形成的,且就某种程度说法律也是如此。或许,五百年的入侵、战争及毁灭所形成的道德混乱,如无基督教伦理从中调和,还要变得更坏,也未可知。本章所举的例子或许是不经意的一个偏见,它们顶多只是片断的描述而已;因为当时统计资料既缺少又不可靠,而历史又常把一般人的情形漏而未载。中古基督教各国,应有成千上万善良而朴实的人,诸如弗拉·萨利姆贝内的母亲,他形容她为“谦逊的淑女,虔诚、不时斋戒,而且很高兴救助穷人”,但是这类女人留名青史者有多少呢?

在信仰时代,学术上的道德自然趋于衰退;赞扬圣哲及求圣的热情,与有时不择手段的虔诚敬神,竟取代了做学问的真诚(对事实的公正态度)及对真理的追求;擅改原文和伪造文书的所谓神棍好像是可以宽恕的小罪过。人民的德行受害于追求死后之福,但更受害于国家的不统一;但是建筑许多教堂及某些高贵的城镇大楼的男女必有一些爱国精神,不管那是多么的狭隘。如与古代坦诚的世俗主义(secularism)或今日无耻的集体残忍比较,也许文明所必要的那种伪善,在中世纪是日有增加。

固然有这些及其他的罪债存在,也有许多美誉来加以抵消。基督教英雄式的操持坚定,终能坚拒野蛮行为的泛滥横行。它努力减少战争和家族世仇,并减少格斗裁判曲直法或神裁判法。它设法延长休战与和平时间,并疏导封建时代的暴力和好斗成性,使之转为敬业忠诚及骑士精神。它压制力士互相格斗的表演,谴责奴役罪犯,禁止基督徒之间的奴役,赎回无数的俘虏,并鼓励——远超过实践——解放农奴。它教导人们重新尊重生命及工作。它阻止杀婴、减少堕胎,并减轻罗马及蛮族法律的刑罚。它坚持反对性道德的双重标准。它广泛地扩张慈善事业的范围及工作。面对种种令人困惑的宇宙奥秘,它给予人们平静的心灵,虽然因而付出打击科学及哲学的代价。最后,它教人们,若没有一种更高的忠诚从中制衡,爱国主义不过是集体贪婪及犯罪的工具。在欧洲互相竞争的城市及小国中,它建立并维持一种道德法。在其指导下,并必要地牺牲了某些自由,欧洲在一个世纪内,得到了它所祈求及奋斗的国际道德律——这一种法律会使国家从原始法典中超脱,并使人类的精力用于寻求和平的战役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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