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许多方面而言,宗教是人类最有趣的行为方式之一,因为它是人类生命的最终诠释,也是对抗死亡的唯一利器。在中世纪历史上,没有一样东西比宗教更普遍、更万能。生活于舒适与富裕中的人们,很难体会在混乱与贫困中孕育出的中古信仰。但当我们思索中世纪基督徒、穆斯林及犹太人的迷信、天敌、偶像崇拜及轻信时,也该像思索他们所遭遇的困苦、贫穷与悲痛一样地寄予同情。成千的男女从这“淫欲罪恶的世界”逃避至修道院和修女院,这并非说明他们的怯懦,而是暗指中古生活极端的混乱、不安与暴戾。显然地,唯有凭借人类超自然制裁的道德律,才能控制人类野蛮的行动。而最重要的,世界需要一种教义,它能使人产生盼望以平衡其苦难,给予人慰藉以缓和其伤恸,以如诗般的信仰来补偿平凡乏味的辛劳,以永恒的观念消除人生短暂之叹,赋予一出宇宙性的戏剧,否则这只是一幕幕生灵、生物及万物相继跌落于无可避免的灭亡中,毫无意义且令人难以忍受的戏剧。
基督教为了迎合这些需要,找出了一套博大而庄严的观念:天地的创造与人类的罪性;童女圣母与受难的神;不死的灵魂注定面临“最后的审判”,或被咒跌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或透过教会的圣礼,领受救世主代死的恩典,而蒙拯救,承受永福。就在这包罗万象的远景中,大部分的基督徒受到鼓舞,并寻得了他们的意义。中世纪信仰最大的恩赐,即予人以信心,让他们相信正义终必伸张,而恶虽一时得逞,终将为善的取胜所净化。
“最后的审判”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在最后审判之前,必有基督第二次降临和世界末日来到。这一信念虽会令使徒们失望,1000年之期已过,历经四十世代的恐惧与盼望,犹然存在,它变得不如往昔生动与普遍,却未见消失。1271年,罗杰·培根曾说道:“‘智慧人’认为世界的末日近了。每一次大传染病或灾难发生,每一回的地震或彗星出现,或其他异常事件,都被视为世界末日的先兆,但即使这世界继续下去,死者的灵魂与肉体仍将立刻复活,以面临他们的‘最后的审判’。”早期基督教理论,“所有死者的审判将延迟至世界末日来临之时”,现已被“每个人死后,立即接受审判”之说取代。
人们对天堂的憧憬是含糊的,对地狱的恐惧则是真切的。中古基督教可能比历史上任何其他宗教具有更温和的教义,但天主教犹如早期的基督新教,其神学理论与证道词中,多强调地狱的恐怖。依照威廉·布斯将军所著有关其救世军的宣教法:“没有比恐怖的事物更能震撼人心者,人们必须有地狱之火闪耀于其面前,否则不为所动。”对这个时代而言,基督并非“柔和温驯的耶稣”,而是对每种重大过犯严厉的报复者,几乎所有教会都显示一些代表“审判者”耶稣的象征物,许多教会有“最后的审判”的图书,这些对被诅咒之人所受痛苦的描绘,更甚于对得救者享天福的描绘。据说圣美多迪乌以宫廷壁上的一幅地狱图而改变了保加利亚王鲍里斯的信仰。许多术士声称见过地狱的景象,并对其地理位置和恐惧情状刻意描述。12世纪,一名叫滕达勒(Tundale)的僧人,极尽详细之能事地加以描绘,他说:在地狱的中央,恶魔被红热的铁链捆绑在焙器(铁格架)上,他因剧痛而尖号嘶吼不已,他双手未被捆绑,伸出抓住被定罪者,他的牙齿像嚼葡萄似的将他们嚼碎;一口气将他们咽至他燃烧的喉咙,小恶魔,用铁钩将被咒者的身体轮流投入火及冰水中,或将他们的舌头钩住悬挂起来,或用锯刀将他们切成薄片,或将他们置于铁砧上,敲打成扁片状,或烹煮之,或用一块布将他们滤过。并于水中混入硫黄,发出可厌的恶臭,以增添被诅咒者的苦楚,但火不发光,使可怖的黑暗遮掩住无以数计各种不同的苦刑。教会本身并未正式指出地狱的位置,或对地狱正式加以描述,但对像奥利金等人怀疑地狱中物质火的真实性感到不悦,阿奎那坚持“那折磨被定罪者的火是具体有形的”,并指出地狱位于“地球最底下的部分”。
在中世纪一般人的想象中,或对像格列高利一世那类人而言,魔鬼并不是虚构的,而是活生生的有血肉的实体,漫游各处,施展诱惑,制造所有的罪恶。通常用少许的圣水或十字的记号即能将之驱走,留下一股燃烧硫黄的恶臭。他是女人的钦慕者,利用她们的微笑与妩媚为饵来引诱其受害者,并且有时也赢得她们的垂青——假如妇女本身的话可信。一个在图卢兹的女人承认,她经常和撒旦同寝。她在53岁时,曾因此生下一个狼头蛇尾的怪物。魔鬼有一大批小鬼,盘旋在每一个灵魂四围,诱使其趋向罪恶之渊。他们“梦魇般”地与无忧无虑或孤独寂寞或圣洁的女人在一起。有一名叫理查尔姆(Richalm)的教士形容他们:“充斥在整个世界,整个大气层不过是厚厚的一堆魔鬼,经常在各处守候我们……我们之中若有任何人还能活着,那实在是奇异的。如果不是上帝的恩典,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逃脱。”几乎每一个人,包括哲学家,都相信有许多魔鬼存在,但有一种幽默感尚能中和这种邪说,即大多数壮汉认为这些小鬼仅是胡闹的恶作剧者,而非恐怖之物。他们相信,这些小鬼会闯进我们的对话中,可闻而不可见,他们会在人们的衣服上穿上小洞,并向行人投掷秽物。一个疲倦的小鬼会坐在莴苣头上,一不小心而被修女吃下去。
更足以令人警惕的是“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之说(《马太福音》22∶14)。不论是伊斯兰教或基督教正统派神学家均认为,大多数的人类将进入地狱。大多数基督教神学家按字面解释基督所言:“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圣奥古斯丁勉强地下一结论说,婴孩在受浸之前去世将进入地狱。圣安塞姆认为,未受浸的婴儿(因亚当与夏娃的犯罪而有原罪)被定罪之说,并不比奴隶生而为奴隶之说(他认为这种说法是合理的)更不合理。教会为了缓和这一理论,则称未受浸的婴儿并不是进入地狱,而只是到地狱的边缘,其仅受不得进入天堂的痛苦。大多数的基督徒相信,所有的穆斯林将被打入地狱,一如大多数穆斯林(穆罕默德除外)相信大多数的基督徒将进入地狱一样。他们普遍相信“异教徒”将受到诅咒。第四次拉特兰会议(1215年)宣布,在公教之外,无人能得救。西班牙的教士哲学家吕里希望,“上帝眷爱他的子民,而使几乎所有人类得救,因为,如果被定罪的多于得救的,基督的怜悯将缺乏大爱”。教皇格列高利九世斥之为邪说异端。没有一个卓越的教士容许自己相信,得救者将超过被定罪者之数目。日耳曼雷根斯堡的贝特霍尔德计算被定罪者与得救者的比例为10万比1。阿奎那认为,“即便如此,上帝的仁慈仍然存在,因为他从那些堕落者中拯救了一些人”。很多人认为,火山口是地狱之门,其隆隆之声是被定罪者呻吟的微弱回音。格列高利一世辩称,埃特纳火山的喷火口日益扩大,为的是要容纳大批注定该被定罪的众生灵。而在那地狱里,则永不会有缓刑或逃脱的可能。贝特霍尔德说:“如果我们数算海边的细沙,或自亚当以来所有人类及野兽身上的毛发,而以每粒沙或每一根毛发比作一年的苦刑,则其所代表的时间跨度,只不过是受难者整个悲惨历程中开始的一刹那而已。人死前的一刹那即为其在永恒中决定性的一刻,如果在那最后的一刹那发现自己仍有罪未忏悔,则恐惧感将沉重地压在人的灵魂上”。
这种种恐怖情形因炼狱之说(doctrine of purgatory)多少予以缓和。为死者祈祷的习惯与教会之存在同样久远。马塞斯说,行悔罪之礼以帮助死者的习俗可以追溯至250年。奥古斯丁论及可能有一处所,人可因生前的罪被赦(但非完全被赎)而免除其刑罚。格列高利一世赞同这一看法,并表示灵魂在炼狱中所受的痛苦能由于死者尚在人间的朋友的祈祷而得以缩减缓和。此说法直到约1070年,通过彼得·达米安激动有力的辩才,才使大众普遍相信并接受。12世纪,这种说法因某种传说的散布而更被采信,该传说称圣帕特里克为使一些怀疑者相信,允许在爱尔兰挖一洞穴,许多僧侣进入坑内。据称,有一些回来者很模糊地描述炼狱与地狱。爱尔兰武士欧文(Owen)宣称他曾在1153年,经由该穴进入地狱,并认为他的地狱之行有惊人的成就。游客自远方来参观该穴,不惜花费重金。1497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不得不以欺诈罪,而下令封闭该地。
在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接受基督教教义的人民比例如何?我们听说有许多持异端邪说者,但他们大多数都承认基督教信条中的基本教义。1017年,奥尔良有两个人,论家世与学问都属极为杰出的人,他们否认上帝创造世界、三位一体、天堂与地狱等说法,认为这些“只是一派胡言”。12世纪,英格兰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称,他会听到许多人谈论“除信仰外,还有别的可掌握”之说。在同一世纪,维拉尼说在佛罗伦萨有一些享乐主义者,他们以上帝和圣徒为笑柄,而“随从肉体的情欲”度日。吉拉尔德斯·康布伦西斯提到,一不知名的教士,因草率主持弥撒仪式而遭谴责,该教士反问他的非难者,是否真正地相信化体论(即指圣餐中的饼和酒源自耶稣的肉和血)、道成肉身说、童女生子说及死而复活说——并认为这些都是狡猾的古人用来置人们于恐惧及束缚之中,而伪君子继续援用的谬论。同一个威尔士的杰拉尔德引述图尔奈的西蒙的话,有一天西蒙喊着说:“全能的上帝啊!迷信的基督教派及这种崛起的捏造言论要持续多久呢?”据说这个西蒙曾在一次演说中,用率直的论据证实三位一体的学说,在受到听众的喝彩后,极为得意洋洋,吹嘘他能用更有力的论据反驳这教义。不过,据说他随即全身麻痹并成白痴。约1200年,伦敦阿尔加特(Aldgate)圣三位一体修道院副院长彼得曾写道:“有些人相信上帝并不存在,而世界是由机运所支配……也有许多人既不相信天使与恶魔,也不相信死后有生命,不相信任何其他属灵的或肉眼所不能见的事物。”博韦的文森特为有许多人“讥讽有关圣徒的故事和所见的异象为粗俗的无稽之谈及不实的捏造之言”而忧伤,他又说:“如果这些故事不为那些不信地狱存在者相信的话,我们实在无须惊讶。”
有关地狱之说常使许多人觉得刺梗于喉。一些单纯的人常问:“如果上帝能预见撒旦的罪恶与堕落,那又何以要创造出魔鬼?”怀疑论者辩称,上帝不至于那样残酷,用无限的痛苦来惩罚有限的罪过。对此,神学家答称,顶撞神就是一项极大的罪过,故其将永远有罪。1247年,图卢兹有一个织布工仍不相信,他说:“如果我能抓到这位创造了成千上万的人而只拯救其一、诅咒其余人的上帝,那我就要以叛徒的罪名,拔他的牙,扯掉他的爪,并在他脸上唾口水。”其他怀疑论者更欢愉地说道:“地狱之火一定及时地将人类的灵魂与躯体灼烧得更无知觉,因此那些习惯地狱的人,在那里一如其他地方般的舒适。”法国田园诗《尼科莱特》(Aucassin et Nicolette)里,有一个关于地狱的古老笑话称,在地狱里比在天堂有更有趣的同伴。传教士抱怨道,大多数的人都将地狱之说延迟到临终时再去想它,深信在他们的生命中有再大的罪恶,只要三个字(“我赦你”)“就能拯救我”。
显然地,当时有许多不信神的村落。但这些无神论者的村落并未遗留下什么纪念物,而中世纪所传下来的文学作品大多是由教会人士写成,或大部分经教会的选择存留下来的。我们能发现一些“流浪的学者”写些不敬的诗歌,粗鄙的市民许下极其亵渎神的誓言,人们在教堂里睡觉打鼾,甚至跳舞、嫖妓,而且在星期日比其他日子更盛行淫荡、贪食、杀人、越货等事。这些事(据一位修道士说)正说明人们缺乏真正的信仰。类似的事例在上百个国家及上千年历史记录中均能找出,我们能发现其着实不在少数。它们能警告我们不要对中世纪的虔敬过分的夸张。但在学者的印象中,中世纪仍是一个弥漫着宗教信仰与世俗气氛的时代。每一个欧洲国家都将基督教置于其保护之下,并以法律规定服从教会。几乎每一个国王都以大批的礼物赠送教会,几乎历史上的每一个事件都以宗教的立场来解释。《旧约》中每一个事件都预示《新约》里所发生之事。大主教奥古斯丁说,大卫看到拔示巴沐浴,就预示基督看到其教会从污秽的世界中洁净自己。每一个自然的事件就是一种超自然的征兆,门德的大主教纪尧姆·杜兰德说:“教堂的每一部分都有其宗教的意义。门就是基督,我们经过他而进入天堂,柱石是主教与教会中的博学宿儒,他们支撑着这教会,神父穿戴圣袍的圣器收藏室就是圣母玛利亚的子宫,于此基督穿上了血肉之躯。”在这种气氛下,每一种野兽都有其神学上的意义。一本典型的中世纪动物寓言集中写道:“当一头母狮生下小狮时,母狮先引它至死,然后观察它三天,待第三天雄狮回来时,在它脸上吹气,带给它生命。全能的天父也是这样使他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由死复活过来。”
成千上万的有关超自然的事件、异能及神医故事最受人们欢迎,而大部分故事是捏造的。一个英国顽童,企图从巢中偷出几只雏鸽,结果他的手很神奇地粘在他所倚靠的石头上,经过村民三天的祈祷,他才被释放。一个小孩将面包施给圣婴雕像,圣婴感谢他,并邀请他到乐园。三天后,该小孩死去。某一个淫荡的神父向一个妇女求欢,由于不能得到她的同意,在弥撒之后,他将圣体(圣餐中的饼)放在他嘴里,希望如果他能那样亲吻她,则她就会因圣餐的力量而屈服在他的欲望之下……但当他满足地离开教堂回去时,他觉得自己似乎长得出奇巨大,以致他的头撞上了天花板。他将圣饼埋在教堂的一角,其后向另一个神父忏悔;他们将该圣饼掘出,结果发现它变成血迹斑斑被钉在十字架的人之形状。一个妇人将一块圣体含在她嘴里由教堂走回家,放在蜂巢中,以减少蜜蜂的死亡率。那些蜜蜂在它们最甜蜜的蜂巢外,以神奇的技艺为它们最亲爱的客人建造一座小小的教堂。教皇格列高利一世在他的著作中,写满了这类的故事。也许人们,或其中较有知识者,对这类故事持怀疑态度。在许多中世纪的传奇中,有一个感人且为人所相信的故事,即当人们所爱戴的教皇利奥九世从法兰西和日耳曼改革回到意大利时,阿尼耶内(Aniene)河就像红海一样,分开让他通过。
基督教的力量在于给人们一种信仰,而非提供知识;是一种艺术,而非科学;是一种美感,而非真理。而人们喜欢这样。人们在现实中无法获知问题的答案,而觉得从信仰上得到的答案,即教会以静默的权威性所给予的答案更谨慎,如果它曾承认其虚妄,则他们将丧失对它的信心。可能他们不信任知识,将其视为长满了智慧的禁树上的苦果,是诱使人类脱离单纯无虑的乐园生活的海市蜃楼。因此,中世纪大部分的人将自己臣服于信仰,相信上帝与教会,一如现代人相信科学与国家一样,菲利浦·奥古斯都在一次午夜的暴风雨中,对其水手说:“你们不会死亡,因为这个时候,有数以千计的僧侣正起床,他们很快地就要为我们祈祷。”人们相信他们的命运是操纵在比任何人类知识所能给予的更伟大的力量之手中。在基督教国家,一如在伊斯兰国家,他们寻求上帝及其拯救。那是一个对上帝如痴如狂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