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初,英格兰90%为农村,有100个代之为乡村的城镇,及一夸称有4万人口——4倍于英格兰其他城镇——的都市伦敦,但论财富与市容则不如巴黎、布鲁日、威尼斯或米兰,更遑论君士坦丁堡、巴勒莫或罗马了。屋子皆为木制,有二三层楼高,人字层顶,通常较高层楼比下面的一层要突出。市政法禁止从窗口倾倒厨房、卧房或浴室的垃圾,但高楼的房客常图一己之便而犯禁。禁止倾倒粪便在排水沟内,但可倾倒小便。市府会议尽其所能改进卫生——下令市民们清扫屋前的道路,疏忽则罚款,并雇用“清道夫”(rakers)收集垃圾和污物,用车载至泰晤士河的粪船上。许多市民豢养马、牛、猪及家禽,但这尚无大碍,因为有许多空地,几乎每家都有花园。到处矗立着石头的建筑物如圣殿教堂(Temple Church)、威斯敏斯特及“征服者”威廉建造用来防卫都城及拘禁名犯的伦敦塔(Tower of London)。伦敦人颇以他们的城市自豪,不久佛罗依撒会说:“他们比其他英格兰人更有分量,因为在财富与人力方面,他们都是最强大的。”僧侣沃尔辛格哈姆的托马斯(Thomas of Walsingham)描写他们是“所有人之中最骄傲、自负、贪婪的,不相信古代习俗,不相信上帝”。
数世纪以来,诺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丹麦人和凯尔特人在血统、语言与生活方式等方面融合,产生了英格兰人种及其语言和民族性。当诺曼底在英格兰势力衰退时,不列颠的诺曼家族已忘记诺曼底,学习去爱他们的新国土。凯尔特人的神秘与诗人特质仍存在,尤以低阶层为甚,却已被诺曼人的勇敢与淳朴所调和。在国与国、阶级与阶级的争斗中,在饥荒与瘟疫袭击下的不列颠人,仍能造成一个亨廷登的亨利(Henry of Huntingdon)所称的“快乐的英格兰”,精力充沛,到处是粗俗的戏谑,喧闹的竞技赛,深厚的友情交流,及对歌舞、吟诗和品酒的热爱。由其健旺的生殖力而产生乔叟笔下朝圣者纵情的淫荡行为,及伊丽莎白时代有学养的虚张声势者大胆夸张的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