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格兰有一句谚语:两个强国之间必插入一个弱国,但也可有无数的中等国家在其间。在“征服者”死后,他的长子罗伯特接收诺曼底,成为一个单独的王国;次子威廉·鲁弗斯(William Rufus)被封为英格兰国王,向其涂膏者兼阁员的朗佛兰克承诺好自为之。但他像暴君一样统治至1093年,因患病,再度承诺端正行为,复原后,又像暴君一样统治直到打猎时被人枪杀而死。继承朗佛兰克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安塞姆,品行高洁,曾耐心地对抗他,结果被他遣回法兰西。
“征服者”的第三个儿子亨利一世重访安塞姆。这个主教哲学家要求终止皇家选举主教之权,亨利拒绝。经过一场冗长而乏味的争吵后,双方同意英格兰主教及修道院长由教会团体或僧侣们在国王面前选举,并且为了他们封地的财产和权利必向国王效忠。亨利喜爱钱财,憎恨浪费。他征收重税,却谨慎公正地统治。他维持英格兰的秩序与和平,仅于1106年在坦什布赖打了一仗。他使诺曼底重新归于英格兰统治之下。他命令贵族们“在与他们属下的妻子、儿子与女儿们交往时一定要约束自己”,自己却有许多情妇所生的私生子女。但他温文而有智慧,娶了苏格兰和诺曼底人征服之前英格兰国王之后裔莫德为妻,因此将古老的皇家血统注入新的皇族之中。
晚年时,亨利使男爵与主教们宣誓对其女儿玛蒂尔达和她的幼子——未来的亨利二世——效忠。但国王一死,“征服者”之孙,布卢瓦的斯蒂芬攫夺王位,英格兰发生最恐怖残酷的内战。内战中,英格兰人遭受死亡与重税的威胁达十四年之久。其时亨利二世长成,娶阿基坦的埃莉诺,并联合其公国,入侵英格兰,强迫斯蒂芬承认他是王位继承者。斯蒂芬死后,他成为国王(1154年),如此结束了诺曼王朝,开始金雀花王朝。安茹的杰弗里,是亨利二世之父,在他的帽子上绘有金雀花的嫩枝。亨利脾气暴躁,野心大,智慧高,半趋向无神论。名义上统治一个从苏格兰到比利牛斯山、包括半个法兰西的帝国,却明显发现自己无助地处于一个封建社会之中,其中大领主有佣兵保卫及城堡防守,整个国家分裂成许多封侯的领地。年轻的国王以无比的精力聚集金钱和兵力,攻打这些大领主,使他们一一就范。他摧毁封建城堡,建立秩序、安全、公正及和平,并巧妙地以极少数的钱财和武力使受威尔士海盗征服和蹂躏的爱尔兰回到英格兰的统治下。但这位被列为英史上最伟大国王之一的刚强非凡的人,却遇到了和自己一样意志坚强的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并在宗教上遭到比任何国家都要强大的势力的对抗而终告挫败。
贝克特1118年生于伦敦一个诺曼中产阶级家庭。他早熟的心智引起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奥博尔德的注意,后者送他到博洛尼亚和欧塞尔两地研习世俗法律和教会法典。回到英格兰后,他即参与教职,不久晋升坎特伯雷副主教。但是他像当时大多数的教士一样,与其说是个教士,毋宁说是个行政人才,在行政及外交方面深具兴趣与专才。由于其特出的表现,37岁时即被举为国务大臣。有一段时期他和亨利合作无间,这位英俊的大臣与国王推心置腹,共游同乐,甚至分享国王的财富与权力,他对贫者仁慈对朋友热诚。战争中,他亲率700名骑士进行一对一的格斗,并策划战役。出使巴黎时,他的8辆马车、40匹马及200名侍从的豪华装备使法兰西人大为吃惊,他们想如此风光的一位大臣,该当有何等富有的一位国王。
1162年,他被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似乎受了某种魔法,他以后突然彻底地改变其作风。他放弃雄伟的皇宫、鲜艳的衣饰、出身高贵的朋友,提请辞去国务大臣之职。他身着粗布衣服,穿毛布内衣,靠蔬菜、五谷及水为生,每晚替13个乞丐洗脚,而且变为所有教会权利、特权及宗教财产坚毅的拥护者。这些权利之中有一条是教士可免于世俗法庭的审判。亨利渴望其统治权能及于所有的阶级,愤怒地发现教士们所犯之罪常常不受教会法庭的处罚。他召集英格兰主教及骑士们在克拉伦登(Clarendon)集会,说服他们签订《克拉伦登律令》(Constitutions of Clarendon),终止许多神职人员的豁免权,但贝克特拒绝在文件上盖大主教的印章。亨利颁布新法,在皇家法庭传唤这个抱病的大主教前来受审。贝克特前来,无声地反抗他自己的主教们,他们联合起来宣布他犯了对宗主国王不服从之罪。法庭下令收押他,他宣称要上诉教皇,而后穿着无人敢动的大主教衣袍,未受伤害地离开法庭。那天晚上,他在其伦敦住所给许多穷人提供食物。当夜即化装潜逃,绕道而至英吉利海峡,乘一叶轻舟越过波涛汹涌的海峡,在法兰西的圣奥梅尔(St.Omer)修道院内找到栖身之处。他向教皇亚历山大三世提出辞去大主教之职。教皇维护他的立场,再授予他大主教的职权,但有段时期却派他住在庞提格尼(Pontigny)大修道院内当一名普通的西多会僧侣。
亨利把所有贝克特的亲戚,不分年龄性别,全逐出英格兰。当亨利到诺曼底时,贝克特离开他的住所,在维泽莱的讲坛上宣布凡拥护《克拉伦登律令》的英格兰教士皆处以破门律(1166年)。亨利则威胁要没收在英格兰、诺曼底、安茹及阿基坦各地修道院的财产。假如庞提格尼修道院长继续收留贝克特,则连其修道院的财产一并没收。受惊的修道院长求贝克特离开,于是这个带病的叛徒有段时期住在桑斯一所肮脏的客栈里,靠接济为生。由于法王路易七世的催促,亚历山大三世命令亨利恢复其大主教之职,否则即面临停止英格兰境内所有教权的危机。亨利屈服了。他到阿夫朗什(Avranches),遇到贝克特,答应治疗他所有的疾病。当胜利的大主教上马回到英格兰时(1169年),亨利还手扶大主教的马镫。贝克特回到坎特伯雷,仍然重申要将反对他的主教处以破门律。有些主教到诺曼底找亨利,并夸张贝克特的行为以激怒他。“什么!”亨利叫道,“一个吃我面包的人……竟敢侮辱国王及整个王国,我所养的这些懒惰的仆人竟没一人能替我说句公道话?”四个听到此话的骑士,显然未得到国王的允许即回英格兰。1170年12月30日,他们发现大主教在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圣坛上,用剑杀死了他。
所有的基督教世界愤怒地对抗亨利,很自然地对其处以最严重的破门律,亨利自己隐遁于寝宫,与外界隔绝,并拒绝进食达三天之久。他下令逮捕凶手,派密使至教皇处宣告他的无罪,并答应履行亚历山大所要求的对凶手的任何惩罚。他废除《克拉伦登律令》,并恢复在其国土内所有教会的权利及财产。此时人们封贝克特为圣人(1172年),成千的人向其圣地进香。最后,亨利也以一个悔罪的进香客至坎特伯雷,最后3英里时,他赤着的脚流着血走在坚硬的路上,趴在他已去世的敌人之墓前,求僧侣们鞭打他。在他的王国内,一般骂詈及日益增加的纷扰,击碎他坚强的意志。他的妻子埃莉诺被行为不检的国王摈弃并监禁,与其子联合起来,图谋推翻他。他的长子亨利在1173年和1183年在封地发动叛乱反对他,死于叛乱之中。1189年,他的儿子理查(Richard)及约翰(John),不耐烦等候他的死亡,联合法兰西的“奥古斯都”菲利普攻打他们的父亲。他被逐出勒芒,指责上帝夺走其出生与恋爱之地,最后死于希农。他以最后一口气诅咒他的叛逆子,以及给他权力、光荣、财富、女人、敌人、鲁莽、奸诈和失败的一生。
他并没有完全失败。他在贝克特活着时所拒绝成就的事,虽于后者死后屈服,然而在此激烈的争辩中,亨利赢得了后世的赞美:在他之后的历代王朝,世俗法庭的管辖权已伸张及于神职人员及国王所有的臣民。他使英格兰的法律挣脱封建和教会的束缚而不断地发展,成为自罗马帝国以来最高的法律成就之一。正如其曾祖父“征服者”,他使叛逆与目无法纪的贵族归入秩序与纪律,而巩固、统一了英格兰政府。在这方面他太成功了:中央政府变得极其强大,几濒于不受牵制、为所欲为的专制政治;在秩序与自由的历史性轮回中,下一回是属于贵族政治与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