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公会-经济革命(1066—1300)

时间:2024-06-17 19:35:04关键词:经济革命

古罗马曾有无数工匠、商人和承包商的协会、政治会社、秘密社团、宗教兄弟会。这些协会中是否有些残存下来,成为中世纪同业公会的前身?

格列高利一世有两封信,提到那不勒斯的一个肥皂制造商社团和奥特朗托的一个面包师社团。在伦巴底国王罗塔里斯(Rotharis)的法典中,我们读到“科木师傅团”的事迹——显然是来自科莫的大泥瓦匠,他们彼此称呼对方“collegante”——同一组织的同事。运输工人联合会在7世纪的罗马和10世纪的沃姆斯曾被提及。古代的同业公会继续存在于拜占庭帝国。在拉韦纳,我们发现了许多关于经济协会(scholae)的资料——6世纪的面包师协会,9世纪的公证人和商人协会,10世纪的渔夫协会,11世纪的食品商协会。我们听说9世纪在威尼斯有工匠协会(artisan ministeria)、11世纪在罗马有园丁协会(gardeners’ schola)。毫无疑问,大多数西方古代同业公会,在蛮族入侵、接踵而来的农村化(reruralization)和贫困的情形下,濒临绝境,然而它们中有些似乎在伦巴底存续下来。商业和工业在11世纪复兴时,使同业公会获得新生。

因而,这些同业公会在古罗马制度保存得最好的意大利,最为强大。12世纪,在佛罗伦萨,我们找到公证人、呢绒商、羊毛商人、银行家、医师和药剂师、绸布商或丝绸商、皮货商、制革工人、军械制造商、旅店老板等的“arti”,意即技艺协会。这些同业公会显然是模仿君士坦丁堡的各种同业公会而建立起来的。

在阿尔卑斯山以北所遭受的破坏可能比在意大利更彻底。然而,我们发觉他们出现于达戈贝尔特一世的法律(630年)、查理曼的法典(779年、789年)和大主教辛克玛的法令(852年)中。11世纪,同业公会重现于法兰西和佛兰德斯,并迅速发展成慈善会(charite)、兄弟会(frairie)或联合会(compagnie)。在日耳曼,同业公会(汉萨)起源于古老的Markgenossenschaften——旨在互助,举行宗教仪式和假日狂欢的地方协会。约12世纪,这些协会大多数已变成贸易或技艺协会。到13世纪,它们势力如此强大,与市政委员会(municipal councils)角逐政治和经济的权威地位。汉撒同盟就是这样的一个同业公会。英格兰同业公会首先出现于国王伊内的法律中,其谈及互相帮助偿付加在他们身上的血钱。盎格鲁—撒克逊单词“gild”意为“捐款入公共基金”,而后来引申为“经管该基金的团体”。有关英格兰贸易同业公会的最早的文献日期为1093年。约13世纪,在英格兰,几乎每座重要城镇都有一个或更多的同业公会,同时,一种地方性的“同业公会集体主义”(guild socialism)在英格兰和日耳曼盛行起来。

同业公会-经济革命(1066—1300)

几乎11世纪所有的同业公会都是商人公会:它们只包括独立商人和熟练技工,排斥所有依赖他人的人。它们也是贸易的管制机构。它们通常以高度保护关税或其他借口,说服它们的城镇将与其竞争的货物拒之门外,这种舶来货一旦获准进城,也由深具影响力的同业公会决定其价格并出售。在许多情况下,商人公会从自治市(commune)或国王那里获得地方或全国的专卖权。巴黎公司(Paris Company)的“水路商品转运权”(Transit of Merchandise by Water)几乎独占整条塞纳河。依照城市法令(city ordinance),或在经济压力下,同业公会通常强迫工匠只为公会工作,或须取得其许可,方能工作,而且它的产品只能由公会出售,或通过公会出售。

较大的同业公会成为强有力的公司。它们经营各种货物,趸进原料,制定防止损失的措施,组织它们所属市镇的食品供应和排水事宜,修筑街道,建造马路和码头,疏浚海港,维护大路治安,监督指导市场,制定工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学徒条款、生产和销售办法、原料和成品的价格。每年有四五次,它们确定“公平价格”,依照它们的判断,给予各有关行业公平的刺激和奖励。它们对其贸易范围和区域内一切买进或卖出货物进行称重、检验、计算,而且尽可能避免劣等或不诚实的货物流入市场。它们联合起来对抗强盗、封建领主和通行税、难以驾驭的工人、横征暴敛的政府。它们在政治上取得领导地位,控制着许多市政委员会,有力地支持自治市政府,同时与贵族、主教和国王进行斗争,而它们自身也演进为商人和金融家的强势寡头集团。

通常,每一同业公会都有自己的同业会所或会馆,这种同业会所或会馆在中世纪后期的建筑方面异常华丽。它的人员结构复杂,有主持会议的参事、书记、司库、法庭监守、警官等。它有自己的法庭,用以审判其成员,同时要求成员间的争端须通过公会法庭,方能诉诸国家法规。又规定会员有义务帮助贫病或不幸的会员,拯救或赎出遭受攻击或监禁的伙伴。它监管会员的道德、举止和衣着,对不穿袜子参加聚会的人做了处罚的规定。莱斯特商人同业公会(Leicester Merchants’ Guild)的两名会员在波士顿市集(Boston Fair)上互殴,他们的伙伴罚他们缴出一大桶啤酒,由会员一起喝光。每一个同业公会都有一年一度的节日,以纪念他们的守护圣徒,在简短的开幕式或祷告后,择定一个雨露丰美、有利健康的日子。会员们筹资和装饰城里的教堂或大教堂,准备并演出神迹剧(miracle play),此乃近代戏剧的前身。在当地的游行队列中,公会的显要人物穿着华丽的制服,打着代表他们的贸易的华美壮观的条形旗帜浩浩荡荡前进。同业公会也替其会员保火险、水险、窃盗险、监禁险、残疾险和老年险。它设立医院、救济院、孤儿院和学校,还替死者付丧葬费和拯救灵魂离开炼狱的弥撒费。其富有会员也很少会在遗不提及公会。

一般说来,工匠被这些商人同业公会拒之门外,却要受公会的经济规章和政治权势的控制。12世纪,各行各业的工匠开始在每一城镇成立他们自己的工艺同业公会(craft guild)。我们发现,1099年,在伦敦、林肯和牛津有织工同业公会,而不久这些地方又出现了漂布匠、制革匠、屠夫、金匠等同业公会。13世纪,它们以“arti”“Zunfte”“métiers”“companies”“mysteries”为名称,在全欧兴起;威尼斯有58个,热那亚有33个,佛罗伦萨有21个,科隆有26个,巴黎有100个。约1254年,路易九世的商务大臣,“商人首长”(provost of merchants)埃提埃内·布瓦洛(Etienne Boileau),发行了一部官方的《贸易书》(Livre des Métiers),为巴黎101个同业公会制定了规则和法律。所列工种之多、分工之细令人吃惊:如,单皮革工业一项就细分成剥皮者、制革者、鞋匠、缰绳制造者、马鞍制造者、精美皮件制造者;木工则分成大箱制造者、橱柜制造者、制船者、制轮者、箍桶匠、编结者。每一公会都谨慎地守护自己行业的技术秘密,防备外人进入工作场所内,并经常因此对簿公堂。

时势所趋,工艺同业公会采取了一种宗教形式,各奉一位守护圣徒,并以争取垄断地位为目标。通常,一个人除非属于某个公会,否则不能学习该行业的技艺或以该行当为营生。公会领导人每年在该行业的全体会议中选出,但通常根据年资和财富。公会法规决定——只要商人同业公会、市府法令和经济法许可——会员的工作条件、所领工资、索取价格等。公会法规限制各地区雇主的人数和每一个雇主所收徒弟的多寡;禁止工业界雇用雇主妻子以外的女人或男人在下午六点后工作;处罚索价不公、交易欺诈和以劣充好的会员。在许多情况下,公会很得意地在它的产品上覆上“注册商标”或“同业会所记号”(guild hallmark),以保证品质。布鲁日的布商公会驱逐一名会员出城,因为他伪造布鲁日的同业会所记号,盖在劣等的货物上。雇主之间的产量竞争或价格竞争都受到压制,以防最聪明的或最顽劣的人牺牲别人独富,但是雇主之间和城镇之间的产品品质竞争却备受鼓励。工艺同业公会像商人同业公会一般,设立医院和学校,提供各种保险,救助贫困会员,赠嫁奁给会员的女儿,埋葬死者,照顾寡妇,奉献人力和资金建造大教堂和礼拜堂,并将他们工艺操作和徽章标识绘在大教堂的玻璃上。

雇主间的兄弟之情并未免去工艺同业公会中会员身份与权势鲜明的阶级划分。处于最底层的是学徒,他们的年龄在10至12岁之间,由父母与雇主订立为期3至12年不等的契约,让他与雇主同住,帮助雇主店里和家中的事务。所得的报偿是衣、食、住,并学习该行业的技术。在他工作的晚后几年,可得到工资和工具。修业期满时可得到一笔款项供自己另行开业。假如他中途逃跑,将被追回送还雇主并受处分;若再度逃跑,则终身被拒于该行业之外。完成服务期限后,他变成了“流动工”(journeyman),在各雇主之间做日工。两三年的职工生涯过后,假如有足够的资本开店,可去接受同业公会董事会的技术能力测验。通过测验后,则成为雇主。中古后期,有时公会要求应试者上交一件“杰作”(masterpiece),即其手艺中较满意的样品。

毕业的工匠或雇主拥有自己的工具,通常依照顾客的订单生产货物,这些顾客有时自己提供材料,而且可以随时入店观看工作情形。在这种制度下,中间人并未控制货品制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渠道。工匠的活动范围受其供应的市场的限制,通常是在所住的城镇内。但是他并不受一般行业市场的起伏,或远方投资者,抑或购买者情绪的影响;他也不懂繁荣和不景气交错更迭的经济循环规律。他的工作时间很长——每天8—13小时,但时间由其自主选择,以精明而从容不迫的方式工作,并享受许多宗教假日。食物讲求营养,购买坚固家具,穿着简便而耐久的衣服。他读书不多,因此免受大量令人神迷智昏的无用读物之苦,然而他活跃地加入到他的团体唱歌和跳舞,观看或演出戏剧及参加庆典的行列。

经过整个13世纪,工艺同业公会的数目和权势不断增长,给寡头政治作风的商人同业公会带来类似民主的制衡。然而,工艺同业公会反过来又成为工人中的贵族阶级。他们有意只给雇主的儿子雇主资格;他们付雇工低廉的工资,雇工于14世纪一再揭竿而起,削弱了他们的势力;他们甚至高筑藩篱,阻挠新人入会或进入城镇。在运输困难,市场因限于地方购买者而变得狭窄,资本的累积尚未充足,也不具有流动性。在能支持大规模企业的情况下,它们是工业时代的卓越组织。当数额庞大又富于流动性的资金出现时,这些同业公会——无论商人的或工艺的——便失去了对市场和工作条件的控制力。在英国,工业革命借着经济转变的缓慢打击摧毁了它们;而法国大革命则突然、意想不到地解散了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