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文明皆植根于工商业,并深受其繁荣的滋养。9—10世纪,伊斯兰教势力攫取地中海东端和南端港口,垄断该地区贸易,穆斯林、维京人和马札儿人的袭扰,查理曼继任者治下政治的混乱失序,凡此种种,陷欧洲于黑暗,它的经济和精神生活都降至最低点。延至12世纪,在这黑暗中方才现出一线曙光。12世纪,农业获得封建保护并重新组织,挪威海盗归顺为农民或商人,匈奴人被击退和驯化,意大利人重掌地中海贸易,十字军重启黎凡特(Levant)的大门,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教、拜占庭等先进文明重获交流、沟通,凡此种种,直接促成了欧洲的复兴,并为12世纪的文化繁荣及13世纪的中世纪全盛提供了物质条件。究其原因,正如拉丁俗谚所说,吃饱才有哲学,有钱方能艺术。社会就像一个个体,同样适用这一原则。
经济复兴的第一步是克服国内贸易的障碍。目光短浅的政府巧立名目,对运输和贩售课以重税——进入港口,通过桥梁,使用街道、河流或运河,在市场或集市上售货等,都要缴税。封建贵族对途经其领地的货物强行征收通行税,就像国家做的那样。当然,有些主人热情好客,以武装护送和给予诸多便利的方式,为商人提供真正的保护和服务。然而,政府和领主都要抽税的结果是各地出现了无数税卡:莱茵河62处,卢瓦尔河74处,易北河35处,多瑙河77处……在莱茵河上,商人要为他的货物缴付高达60%的税金。此外,封建战争,野蛮的士兵,强盗式贵族,河匪和海盗等,使商人和旅人的路途,无论陆路或海路,都变成一场真正的战争历险。“神命休战与和平”在一定时间内为商旅提供了相对安全的环境,由此惠及陆上贸易。国王权力增长的结果是盗匪的活动受到抑制,度量衡被统一,征税获得限制和调整,有大的集市时,某些道路和市场还免征税金。
集市是中世纪贸易的生命。小贩自然是带着少量货物挨家挨户上门兜售,工匠在铺子里等候顾客惠顾,市场开市的日子,卖家和买家会集在城镇中,领主庇护在他们城堡附近的市场,教堂向他们敞开庭院,国王则让他们暂居于都城的公共会堂或商铺中。不过,大宗贸易和国际贸易相对固定地集中在定期举行的地域性集市上进行:英格兰的伦敦和斯陶尔布里奇(Stourbridge),法兰西的巴黎、里昂、兰斯和香槟地区,佛兰德斯的里尔、伊普尔、杜埃及布鲁日,日耳曼的科隆、法兰克福、莱比锡、吕贝克,瑞士的日内瓦,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这些集市中最有名和最受欢迎的包括:香槟区,每年1月在拉格尼(Lagny),封斋期在奥布河畔巴尔(Bar-sur-Aube),5月和9月在普罗旺斯,9月和11月在特鲁瓦举行之市集。这6次每次均持续6至7周,因此一年中,它们依次为提供国际贸易的市场,四季物产都在此交易。由于其地理位置适中,吸引了法兰西、苏格兰东南部低地和莱茵河谷地等地区的物产和商人,在此与普罗旺斯、西班牙、意大利、非洲和东方等各地的物产和商人交易。总之,它们构成了12世纪法兰西财富和权势的主要来源。早在5世纪,它们即在特鲁瓦一地兴起,而当菲利普四世将香槟地区从其文明的贵族手中收回,对集市敛征税金并进行管制,使其变得贫穷,则它们走向了衰落。12世纪,它们为海上贸易和港口贸易所取代。
造船和航海自罗马帝国以来逐步改良。几百座沿海城市都有不错的灯塔。其中许多城市——如君士坦丁堡、威尼斯、热那亚、马赛和巴塞罗那——也都有宽阔的码头。船只通常较小,船身有一半覆盖着甲板或干脆没有甲板,而载重相当于30吨。如此的小巧轻便,使它们得以溯流深入内陆。因此,如纳博讷、波尔多、南特、鲁昂、布鲁日和不莱梅等城镇,与海虽有相当距离,也能有远洋船只到达,并发展成为欣欣向荣的港口。一些地中海航船要更大,能载重600吨和容纳1500名乘客;威尼斯曾献给路易九世一艘长达108英尺、由110人驾驶的船。当时,古代巨舰仍为常见的类型,拥有高高翘起的装饰性船尾,一或二支桅杆和风帆,低矮的船身,内中有两或三间桨舱——每一间总容量可达200间。大部分桨手都是无偿征召来的人,船奴在中世纪很少见。逆风作Z字形行船的技艺,据我们所知,在6世纪即已出现,在12世纪前稳步改进,其时船只——大多数意大利船只——皆在古老的横帆之外,另装配了纵向的帆索。不过主要的动力仍由桨提供。约1200年,基督教航海领域,即已出现罗盘的身影,不过其起源尚有待考订。西西里岛的水手将磁针安放在活动的枢轴上,从而使其得以运用于动荡起伏的水面上。即便如此,又过了另一个世纪,水手(挪威人除外)才敢于驾船航行至看不见大陆的海域,及取直线横越远海。从11月11日至次年2月22日,极少有船只在大洋航行,因为这被汉撒同盟禁止,而地中海和黑海大部分航运都在此期间暂行停止。当时,海上行程的缓慢,与古代差不多。从马赛到阿卡,须费时十五日。为健康着想,航海不是一件好事。此外,海盗袭扰和船只失事频仍,而最强健的胃也不能免翻江倒海之苦。佛罗依撒叙述埃尔韦·莱昂爵士(Sir Herve de Leon)如何在南安普敦和阿夫勒尔间的海面上经受了15天的颠簸,而“备受折磨,以致他后来再也没有恢复健康”。乘海船出行,发生损失时,所获赔偿甚少,相应费用也很低廉。14世纪,横渡海峡只需花6便士。而与此相应的低廉的货运和长途旅行费用,使水上运输占尽优势或先机,从而于13世纪大大改写了欧洲的政治地图。
基督徒从萨拉森人手中重新夺回撒丁岛(1022年)、西西里岛(1090年)和科西嘉岛(1091年),为欧洲航运打开了墨西拿海峡和中地中海的大门;而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胜利,收复了该海除南部港口外全部地区。现在是如此的畅通无阻,窒碍全无,商业驱使欧洲成为贸易之路的一个日益扩张的网络,使其不但与亚洲的基督教国家,更与伊斯兰教的非洲和亚洲,甚至与印度和远东建立联系。从中国或印度来的货物,经土耳其斯坦、波斯和叙利亚,抵达叙利亚或巴勒斯坦的港口;或经蒙古抵达里海和伏尔加地区;或用船运至波斯湾,溯底格里斯河或幼发拉底河而上,并翻山越岭、横穿荒漠,送达黑海或里海,抑或地中海地区;或取道红海,由运河或沙漠商队,输至开罗和亚历山大。从非洲贸易——13世纪时大多由基督教国家进行——的穆斯林港口,扩张至小亚细亚和拜占庭,至塞浦路斯、罗得岛和克里特岛,至萨洛尼卡、比雷埃夫斯、科林斯和帕特拉斯,至西西里岛、意大利、法兰西和西班牙。君士坦丁堡则将其奢侈产品汇入货物的洪流,并供应多瑙河和第聂伯河地区至中欧、俄罗斯和波罗的海国家的商贸。威尼斯、比萨和热那亚则夺取拜占庭以西的贸易,并像野蛮人那样,为基督教制海权奋战不已。
在战略上,地处隔地中海遥遥相望的东方和西方间要冲,三面皆拥有朝向该海的港口,又有扼守阿尔卑斯山关隘的北部城市,因此,就其地理位置而言,意大利注定要从欧洲与拜占庭、巴勒斯坦和伊斯兰国家的贸易中获利最丰。亚得里亚沿海矗立着威尼斯、拉韦纳、里米尼、安科纳、巴里、布林迪西、塔兰托;南方则有克罗托内;沿西海岸,雷焦、萨莱诺、阿马尔菲、那不勒斯、奥斯蒂亚、比萨和卢卡支撑着繁荣的商业,而佛罗伦萨于幕后操纵着金融业;阿尔诺河和波河将部分内陆贸易带给帕多瓦、费拉拉、克雷莫纳、皮亚琴察和帕维亚;罗马则将欧洲的虔诚带来的什一税和税费,搜刮、聚敛至它的圣殿;锡耶纳和博洛尼亚处于庞大的内陆交通的十字路口;米兰、科莫、布雷西亚、维罗纳和威尼斯,坐拥使阿尔卑斯山让路的来自莱茵河和多瑙河的贸易果实。热那亚控制着第勒尼安(Tyrrhenian)海,一如威尼斯统治着亚得里亚海。它的商船队计有2万人操控200艘船;从它的通商口岸,能到达从科西嘉至特拉布宗的许多地区。像威尼斯和比萨一样,热那亚也与穆斯林自由贸易:威尼斯与埃及,比萨与突尼斯,热那亚与摩尔人的非洲和西班牙。十字军东征期间,它们中很多都贩卖武器给萨拉森人。强而有力的教皇,例如英诺森三世,谴责与穆斯林的一切交易,然而黄金总比信仰和鲜血来得更坚实,所谓“渎神的贸易”也就继续着。
热那亚与威尼斯的战争削弱了其自身,而法兰西南部和西班牙西部港口插手地中海贸易,欲分一杯羹。在穆斯林统治期间停滞不前的马赛,此时一度夺回其古老的优势地位。然而附近的蒙彼利埃,受其通晓数种语言的人口及高卢人、穆斯林和犹太人文化的激励,于12世纪,作为法兰西的一个南部门户,起而与马赛竞争。巴塞罗那则得益于它从穆斯林手中再次被夺回的残存的古老犹太商人家庭,在那里和在为比利牛斯山囿闭的巴伦西亚基督教西班牙,建立起了与地中海世界的联系。加的斯、波尔多、拉罗谢尔和南特等港口,均派遣其船只沿大西洋海岸至鲁昂、伦敦和布鲁日;热那亚于13世纪,威尼斯于1317年,派遣船只经直布罗陀前往所有这些大西洋港口;约1300年,翻越阿尔卑斯山的贸易已告没落,而大西洋商业开始将大西洋国家推至领导地位,这一地位后由哥伦布加以证实。
法兰西因其河流而积聚了财富,河流便是其统一商贸的涓涓纽带。罗讷河、加龙河、卢瓦尔河、索恩河、塞纳河、瓦兹河和摩泽尔河,使它的商业正如它的土地一般丰饶多产。不列颠也无法与它竞争。海峡五口(Cinque Ports)欢迎外国船只和货物的到来。伦敦的泰晤士河在12世纪时即已沿河遍布连绵不断的码头,从这里输出布匹、羊毛和罐头,以换取阿拉伯来的香料、中国来的丝绸、俄罗斯来的毛皮和法兰西来的酒。一直十分繁忙——比任何其他北方港口都更繁忙——的是布鲁日,它是商业都会和农业、工业都很富庶的佛兰德斯财富的出口。这里,正如在威尼斯和热那亚,是欧洲商贸东西向和南北向中轴的交汇点。它位于与英格兰遥遥相对的北海沿岸附近,它进口英格兰羊毛,以便由佛兰德斯和法兰西的织机制成纺织品;它足够内陆,因而能够提供安全的海港,吸引了热那亚、威尼斯和法兰西西部的船队。它还允许这些船队沿100条路线再分散其货物,运往下一级港口。当海运更安全、更廉价,陆路商贸便衰落,而布鲁日继香槟市集之后,成为欧洲贸易的北部中心。默兹、斯海尔德和莱茵诸河上繁荣的内河运输,为布鲁日带来日耳曼西部、法兰西东部的货物,以便从这里出口至俄罗斯、斯堪的纳维亚、英格兰和西班牙。其他城镇也因为河上贸易滋养而茁壮成长:斯海尔德河上的瓦朗谢讷、康布雷、图尔奈、根特和安特卫普,及默兹河上的迪南、列日和马斯特里赫特(Maestricht)。
布鲁日是汉撒同盟主要的西方成员。为增进国际合作以对抗外部竞争,为替背井离乡的商人安排融洽的组织,保护他们免受海盗、路匪、通货变动、不守信用的债务人、税吏和封建领地通行税的戕害。12世纪,欧洲北部的商业城镇创设了各种各样的联盟,日耳曼人称之为协会(union)或同业公会(guild)。伦敦、布鲁日、伊普尔、特鲁瓦及其他20座城市,建立了“伦敦同盟”(London Hanse)。作为日耳曼战争和与斯堪的纳维亚贸易的前哨建于1158年的吕贝克,加入了与汉堡(1210年)和布鲁日(1252年)同盟类似的同盟。逐渐地,其他城市也加入进来——但泽、不莱梅、诺夫哥罗德、多尔帕特、马格德堡、托伦、柏林、维斯比、斯德哥尔摩、贝尔根和伦敦。在14世纪其鼎盛期,这一同盟囊括了52个城镇。它的势力扼守着所有大河——莱茵、威悉、易北、奥得和维斯图拉诸河——的河口,这些河流将中欧的货物输往北海或波罗的海,它控制着欧洲北部自鲁昂至诺夫哥罗德的贸易。很长一段时期,它垄断了波罗的海的沙丁渔业和大陆与英格兰的贸易。它还建立同业法庭,以解决其成员之间的纠纷,保护其成员对抗来自外界的诉讼,而且不时作为一个独立的力量发动战争。它为它的成员城市和人民制定调节商业运转,甚至道德操行的法律;它保护他的商人免受专断的法律、税金和罚金的迫害;它强迫成员联合抵制它讨厌的城市;它对违约拖欠、欺诈牟利或买卖贼赃的行为实施惩罚;它在每一个成员城市设立一所“工厂”(factory)或商栈,将其成员置于它自己的日耳曼法律管辖之下,无论他们身在何方,严禁他们与外国人结婚。
汉撒同盟在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充当了文明的媒介。它肃清波罗的海和北海的海盗,疏浚和修整航道,绘制洋流和潮汐图,开辟河道,建造灯塔、海港,开凿运河,制定和整理海事法规,大致将欧洲北部商贸的混乱代以秩序。通过将商人阶层组织成强而有力的协会,它保护资产阶级反抗贵族,并促进城市从封建桎梏中解放出来。它为被军队蹂躏、破坏的货物向法兰西国王请愿,并强迫英格兰国王为被英国人溺死的同盟商人的灵魂而举行的弥撒付钱。它将日耳曼的商业、语言和文化向东传播。散布至普鲁士、立窝尼亚和爱沙尼亚,并建立加里宁格勒、利堡、梅梅尔和里加等大城市。它控制其成员趸进的货物的价格和品质,并建立起一种正直或诚实品质的美誉,英格兰人赋予他们的“Easterlings”(Men from the East,来自东方之人)这一称号,英格兰人用为“sterling worth”(货真价实),并在这一意义上,将其与银(silver)、英镑(pound)等词连用,取意殊可信赖或真实可信。
然而,在成为防卫者的同时,该同盟也终于成为了压迫者。它专横跋扈地限制其成员的独立自主,以联合抵制或暴力来强迫城市成为它的成员,不择手段地攻击竞争对手,甚而雇用海盗损害竞争对手的贸易。它组建自己的军队,在许多国家内部,它俨然国中之国。它竭尽所能压迫和镇压为其供货的工匠阶层,所有的劳动者及许多其他阶层的人,视它为有史以来从事贸易管制的所有垄断者中最强大的一个,进而畏惧和憎恶它。当英格兰工人在1381年起来反抗时,他们追赶所有的汉撒同盟成员,甚至一直追入教堂圣殿,并杀死所有不能用纯正的英格兰口音说“面包和奶酪”(bread and cheese)的人。
约1160年,该同盟攫取哥特兰的瑞典岛屿,并开发维斯比,以为波罗的海贸易的基地和堡垒。一个十年又一个十年过去了,它势力扩张,控制了丹麦、波兰、挪威、瑞典、芬兰和俄罗斯的商业和政治。不莱梅的亚当报告说,13世纪在俄罗斯,汉撒同盟商人“多如粪土……而为了一张貂皮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就如它乃永恒的救赎一般”。他们在沃尔霍夫的诺夫哥罗德稳固了地位,生活在那儿,俨然是一支武装起来的商人卫戍部队,用圣彼得教堂做货栈,在它的圣坛四周堆放酒桶,恶犬似的看守着这些贮藏,同时履行一切表面形式,以示在宗教上虔诚。
该同盟仍不满足,转而欲控制莱茵河的贸易。已建立自己同盟的科隆,被迫沦为其附属成员。但是,再往南,该同盟的势力为莱茵同盟(Rhenish League)阻遏,后者由科隆、美因茨、施派尔、沃姆斯、斯特拉斯堡和巴塞尔创立于1254年。而更往南,奥格斯堡、乌尔姆和纽伦堡把持着由意大利北上的贸易。雷根斯堡和维也纳位于多瑙河大动脉的西缘,大动脉将内陆日耳曼的产品,经由萨洛尼卡输至爱琴海,或是经黑海运抵君士坦丁堡、俄罗斯、伊斯兰国家和东方。如此,欧洲贸易绕了一圈,回到起点,而中世纪的贸易网也得以完成。
沿着这些路线运送他们的货物,这些商人究竟是怎样的人?他们来自许多不同的民族和国家,不过,他们绝大多数是叙利亚人、犹太人、亚美尼亚人或希腊人。他们极少是我们今日所知的那种生意人,在他们自己的城市中,安全而一动不动地坐在桌子后面。通常,他们带着货物来来往往,经常走很远的路,到聚集着大量产品的地方去,以便以便宜的价格购得所需的商品,然后回转他们货物匮乏之地,以高昂的价格转手出售。一般情况下,他们都采取趸买、趸售的方式——即批发,法兰西人称之为“批发贸易”(en gros)。英格兰人把批发贸易译成批发商(grosser),并取杂货商(grocer)这个词的第一种形式,来称呼批发香料的人。商人是冒险家、探险者和沙漠商队的骑士,以匕首和贿赂来武装自己,时刻准备应付路匪、海盗等成千上万的考验或磨难。
法律的多变性和司法的多样性可能是他们所受最糟糕的折磨,而商业和航海的国际法日益进步的阐释,是他们首要的成就之一。假如一位商人取道陆路,则他在途经的每一封建领地,都须受一个新法庭及可能不同的法律的管辖;假如他的货物不慎倾覆在路上,当地的领主有权将它们据为己有;假如他的船只搁浅,依照“难船法”(Law of Wreck),它们就归搁浅海岸所属地主所有。一位布勒通的领主炫耀,属他所有的一块危礁,是他冠冕上最昂贵的石头。几个世纪以来,商人就与这些陋习斗争。12世纪,他们开始确信其终将废止。与此同时,国际犹太贸易商已积累起他们自己使用的一部商法典,这些规章成为11世纪商业习惯法的基石。通过领主或国王为保护从外国来的商人或访问者而刊行的法令、条例,这个商人法(ius mercatorum)年复一年地成长起来。特别法庭被建立起来,执行商业习惯法。而值得注意的是,对类似拷打、决斗或折磨等取证或审判的旧形式,这些法庭均已弃置不用。
早在6世纪西哥特人的法律中,在只涉及本族人的纠纷中,外国商人就被赋予接受从他们自己国家来的代表的裁决的权利。如此,肇端了领事制度,按照这种制度,从事贸易的国家有权要求海外“领事”(consuls),即法律顾问,来保护并帮助它们的国民。热那亚于1180年在阿卡设立这样一个领事馆;12世纪,法兰西诸城纷纷照样办理。国家间——甚至基督教国家与伊斯兰国家间——就这样的领事权达成协议,这是中世纪对国际法最杰出的贡献之一。
相当部分的海事法规由古代传承而来。它在罗得岛文明开化的商人中间,从未停止过使用。最古老的海事法典之一为1167年的《罗得法典》(Code des Rhodiens)。《奥列伦岛法》(Lois d’Oleron)于12世纪末,由波尔多之外一个管辖酒类贸易的岛屿发行,并为法兰西、佛兰德斯和英格兰所采用。汉撒同盟为其成员出版了一部关于海事条例的详细法典:乘客和货物安全防范,救援者和被救援者的义务,船长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报酬,及一艘商船可以或应该成为一艘军舰的条件。这些法典规定的处罚是严厉的,但很显然,就建立航海纪律和安全性的传统和习惯而言,严厉乃是必需的。中世纪训练人遵守纪律,达十个世纪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