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从军或入伍的古老日耳曼习俗,混合了来自波斯、叙利亚和西班牙等地的萨拉森人的影响及基督教关于献身和立约的理念,造就了骑士制度不完美却高雅的特征。
骑士是出身贵族家庭——拥有头衔和土地的家庭——而已正式被骑士团体接纳的人。并非所有“出身高贵”的人(因家族或祖先而获得高贵身份的人)均有资格加入骑士团体或获封头衔。长子以外诸子,除非具有皇族血统,通常仅限于继承除贵重财产之外的一份财产,只能成为骑士团体的附属成员。这些人留做侍从,除非他们开辟新的土地和拥有自己的头衔。
想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须忍受漫长和艰苦的训练。七八岁时,他就要进入骑士团体当一名侍童,12或14岁时,改充侍从,为某位领主服务。他在餐桌旁、寝室里、庄园中、马上枪术比赛上或战斗时侍候领主。他以危险的训练和运动来强固他的身心,他通过模仿和考验来学习使用封建战争的兵戈。当他的学习生涯结束后,他由一种类似基督教圣礼的仪式,被接纳进骑士团体。作为精神净化的象征,候选人先要沐浴,或许这也是一种身体方面的检验。因此,他又被称为巴斯爵士(Knight of the Bath),以区别于圣剑骑士(knights of the sword)。所谓“圣剑骑士”,是在某些战场上获封、以其英勇而及时奖掖的骑士。他穿着白色长衫、红袍和黑外套,这三种颜色依次象征着他道德的纯洁,他为荣誉或上帝可能流的鲜血,及他必须准备好义无反顾地迎接的死亡。这一整天他要斋戒。整个晚上,他都在教堂里祈祷,向神父忏悔他的罪过,参加弥撒,领受圣餐,聆听关于一位骑士的道德、宗教、社会和军事义务的训诫,并庄严地承诺去践行它们。然后,他颈上悬挂着一柄剑,走向圣坛。神父解下剑祝福一番,重又挂回到他的颈上。候选者转向坐着的领主,恳求其授予骑士身份,并面对一个严肃的问题:“你出于何种目的,渴望加入这一团体?如果为了富有,为了获得安逸和拥有荣誉,而不去做荣耀骑士的事,那你不配成为其成员,并且,你之于骑士团体,正有如买卖圣职者之于高级圣职。”候选者都准备有可靠的答案。然后,骑士或女士替他穿戴骑士盛装,包括锁子甲、胸甲或腹甲、臂章、金属护手、剑和踢马刺。领主站起来,授予他骑士爵位——用剑面在颈或肩上击三下,而有时是一个耳光,表明他能无怨无悔地接受最后的公开侮辱的象征。最后,以惯用语句授予他骑士封号:“以上帝、圣迈克尔和圣乔治之名,我封你为骑士。”新骑士接过一支长矛、一顶头盔和一匹马。他戴好头盔,跃上马,挥舞着长矛和剑,策马驰出教堂,向观礼者分发礼物,并设宴款待朋友。
他现在有权在马上比武大会中,冒着生命危险一试身手,而这种马上比武大会将训练他,使他在技巧、耐力和勇气方面都进一步得到提升。自10世纪起,马上比武大会在法兰西盛极一时,并使扰乱封建生活的部分激情和精力在此获得升华。为庆祝一位骑士的正式获封、某位君主的来访或王族血统的联姻,国王或大领主下令召集马上比武大会,派出传令官前往通传。提出参赛请求的骑士,来到一座指定的城镇,在他们房间的窗口悬挂他们的纹章,并在城堡、修道院和其他公共场所张贴他们的盾徽。观者查看那些物品,并可自由就候选参赛者的过失提出控告。大会官员听取案情,取消有罪骑士的参赛资格。这在当时称为“家声之污”或“盾徽之污”。当令人兴奋的集会到来,马贩子装备骑士,杂货商为骑士和他的马披上盛装,放债者则替失败者赎身,占卜的、卖艺的、滑稽伶人、抒情诗人和叙事诗人、漫游学者、放荡妇人及上流社会的女士,都置身其间。整个场面,简直就是一个充斥着歌声和舞蹈、幽会和争吵及就赛事进行的疯狂赌博的绚丽多彩的节日。
一场马上比武大会可能会持续差不多一周,也可能只有一天。1285年的一场马上比武大会中,星期天是集结和庆典;星期一和星期二是马上枪术比武;星期三休息一天;星期四观看马上比武,马上比武大会即因它而得名。竞技场或战场借用城镇的广场,或安排在郊外的露天场地,部分由看台和包厢环绕着,穿戴着中世纪灿烂炫目衣饰的富有贵族,坐在那里观看斗殴;平民则站在场地四周。看台装饰着织锦、帐幔、三角锦旗和盾徽。音乐家以乐声拉开马上比武大会的序幕,并以装饰乐句来欢庆竞技中最精彩的时刻。比赛幕间,贵族领主和女士在站着的人群间抛散硬币,众人高喊着“赏钱!”(Largesse)或“诺尔!”(Noel),迎接它们从天而降。
在第一场竞赛之前,参赛的骑士身着色彩鲜明的服饰,踏着庄严雄伟的步伐,行进至竞技场,后面跟着他们骑马的侍从,有时也由女士们牵着系马的金银链子,引领他们入场,他们正是为这些小姐的荣耀而战。通常,每位骑士都执盾,戴盔,或手握长矛,在长矛上系着取自他心仪的女士衣饰的一条围巾、面纱、斗篷、手链或缎带。
马上枪术比赛或长矛比武,是骑士选手一对一的格斗。他们策马“全速”(at full tilt)对冲,并向对方掷出他们的铁制长矛。如果一方选手落马,按照规则,另一方也须下马。接着,战斗以徒步的方式继续进行,直到任何一方宣布弃权,或因疲劳、负伤、死亡而丧失战斗力,抑或直到裁判官或国王叫停。然后,胜利者来到裁判官面前,郑重地从他们或某位可爱的女士手中接过奖品。这种格斗一天可能举行好几场。当马上比武开始,节日的高潮也便来临。参加比武的骑士自行分为敌我两队,并进行一场真正的战役,虽然通常使用钝兵器。在诺斯(Neuss)举行的一场马上比武大会中,约有60位骑士丢掉了性命。在这样的马上比武大会中,也一如战争,战败者被俘虏,并被索要赎金,俘虏的战马和甲胄都归胜利者所有。骑士之好财犹胜好战。讽刺寓言诗讲述一位骑士抗议教会宣布马上比武大会有罪,因为该项判决一旦生效,将会断绝他唯一的经济来源。当所有的竞赛结束后,生还者和贵族观众参加彻夜的宴饮、唱歌和跳舞。得胜的骑士享有亲吻最可爱的女人的特权,并聆听为纪念他们的胜利而作的诗歌和歌曲。理论上,骑士必须成为英雄、绅士和圣徒。迫切想要驯服未开化心灵的教会,为骑士制度披上宗教仪式和誓约的外衣。骑士发誓讲真话,保卫教会,保护穷人,尽己所能维护和平,并追击异教徒。对他的君主领主,他应付出比对父母的孝心更强固的忠诚;对所有的妇女,他应是一位守护者,拯救她们的贞洁;对所有的骑士,他应是一位兄弟,彼此礼让和互相帮助。战时,他或许与其他骑士对抗;但如果他俘虏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位,他都必须待他们如自己的客人。因此,在克雷西(Crecy)和普瓦蒂埃被俘的法国骑士直到被赎回,都自由而舒适地生活在英国俘获者的庄园里,与他们的主人分享宴饮和体育运动。封建制度推崇骑士的贵族荣誉和贵族义务——军事上的英勇和封建式的忠诚,及慷慨无私地为所有骑士、妇女,所有贫者、病人服务的誓言,把它高置于平民的良知之上。因此,在基督教强调女性的美德一千年之后,“刚毅”又恢复了它所谓罗马人的阳刚之气这一意义。尽管笼罩着宗教的光环,骑士制度还是展现了日耳曼、异教徒和阿拉伯观念对基督教的胜利。一个向四面八方发动攻击的欧洲,又一次呼唤着尚武的美德。
以上所说,当然只是骑士制度的理论。很少有骑士践行它,一如很少有基督徒达到基督徒式无私忘我的极难企及的高度。然而,作为林莽和野兽之子的人之本性,玷污了一个又一个的理想。今天在马上比武大会中或战场上英勇奋战的英雄,明天也可能就是一个背信弃义的杀人犯。他可能骄傲地展示他的荣誉,一如炫耀他的羽饰,而同时,就像朗斯洛(Lancelot)、特里斯坦(Tristram)和真实地存在过的骑士一样,以通奸破坏了和睦的家庭。他可能空谈保护弱者,同时挥舞宝剑,杀死手无寸铁的农民。他蔑视以血汗为他建造豪迈城堡的体力劳动者,对曾发誓要体贴并保护的妻子,他经常呼来喝去,有时还会拳脚相加。他可能在早上听过了弥撒,下午就去抢劫教堂,晚上则喝得烂醉如泥,丑态百出。因而,生活在骑士中间的吉尔达斯,描写过6世纪——有些诗人将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伟大领袖”(the great order of the Table Round)也归于这一时期——的不列颠骑士。他提到了忠诚和公正,然而,在佛罗依撒的,却充斥着背叛和暴力。其时,日耳曼诗人歌颂骑士,而日耳曼骑士却做着斗殴、纵火和拦路抢劫无辜旅行者的勾当。萨拉森人也为十字军的粗鲁和残酷震惊,甚至伟大的博厄蒙德(Bohemund)为表示他对希腊皇帝的轻蔑,而送给后者一船剁下来的鼻子和手指。这种人虽是例外,人数却也很多。当然,期待战士成为圣徒,实属荒谬。这些粗鲁的骑士,把摩尔人逐至格拉纳达,把斯拉夫人逐出奥得河,把马札儿人逐出意大利和日耳曼。他们把挪威人驯化为诺曼人,同时,剑之所指,把法兰西文明带到了英格兰。
两种影响缓和了骑士的野蛮作风——女人和基督教。教会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地把封建的好勇斗狠引向十字军东征。或许,崇拜童贞圣母玛利亚之风日盛,也使它获益匪浅。女性的美德再一次被推向崇高的地位,以遏制精力旺盛的男人的嗜血激情。然而,也许活生生的女人——她们诉诸感官,正与诉诸灵魂一般充满诱惑——在把武士转化为绅士的过程中,更具影响力。教会再三明令禁止马上比武,骑士们快活地置之不理。女人出席马上比武大会,而且没有被忽视。教会对于女人在马上比武大会以及诗歌中扮演的角色,颇感不悦;于是,在贵族妇女的道德与教会的伦理之间,起了冲突;而在封建世界里,女人和诗人赢得了胜利。
浪漫爱情或罗曼蒂克之爱——将对象理想化的爱情——可能每个时代都有,其程度大约同渴望与实现之间阻滞的程度一致。直至我们这个时代,它都很少导致婚姻。而一旦我们发现,骑士制度鼎盛时期,爱情与婚姻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分离的,则我们必须了解,这种情形比我们这个时代来得更正常。封建时代,妇女与男人的财产结婚,并与其他男人的魅力谈情说爱。诗人不名一文,只得与出身下层的女人结婚,却爱着与自己地位悬殊的女人,他们把最美的诗歌献给永难企及的夫人们。爱与被爱通常地位悬殊,以至最富于激情的诗歌也只被认为是一种漂亮的恭维而已,同时,彬彬有礼的领主会犒赏为他的妻子创作情诗的诗人。因此,在抒情诗人佩尔·维达尔(Peire Vidal)把情诗献给子爵夫人以示爱——甚至试图引诱她——之后,沃克斯的子爵(viscount of Vaux)仍待他以殷勤和关爱,虽然通常说来这样滥施友善,实在不应该。抒情诗人争辩说,婚姻是财产最大值和诱惑最小值的结合,几乎不能产生或维系浪漫爱情。甚至,虔敬如但丁,也似乎从未想过向妻子献上情诗,或发觉将情诗献给另一位单身或已婚妇女有何不妥。骑士同意诗人的见解,即骑士之爱应该献给其他女人——通常是另一位骑士的妻子,而非自己的妻子。不过,我们不能总是怀疑骑士对婚姻的忠诚,他们中大多数人漠视“宫廷爱情”(courtly love),适时地把自己交托给他们的伴侣,而以战争慰藉自己。有些骑士对主动献上浪漫爱情的女人十分冷淡。在《罗兰之歌》中,罗兰死时几乎没有想一想已订婚的新娘欧德(Aude),而后者惊悉噩耗,竟哀毁以至夭亡。也不是每个女人都浪漫。不过,从12世纪起,一个女人在丈夫以外应该有个情人,无论柏拉图式还是拜伦式,这对于大多数妇女而言,已是习俗或惯例。如果我们相信中世纪的浪漫故事,那么,当一位女士将她的颜色指定给骑士为服色,骑士就会承诺尊敬她或为她服务。她可以驱使他涉险犯难去建功立业,以考验他或疏远他。如果他服务得很出色,她应该以拥抱或更好的报偿犒赏他。这就是他所要求的“奖赏”(guerdon)。他将所有的武功献给她。在格斗的紧要关头和死神的气息弥漫之际,他所呼告、祈求的,正是她的名字。于此,封建制度又一次成为基督教的对手,而非基督教的一部分。根据教义,女人在爱情上受到极大限制,而今她们宣告她们的自由并制定自己的道德法典。对女人肉体的崇拜,与对童贞圣母的爱慕正相匹敌。爱情宣称其是价值的一个独立原则,并提出服务的理想和行为的规范,甚至在借用宗教的语汇和形式时,它仍令人反感地弃宗教于不顾。
爱情和婚姻的分离是如此复杂难解,以至引起了道德和礼仪方面的许多问题。而且,正如在奥维德的时代一样,作家们以诡辩家的精密来处理这些问题。约1174至1182年,安德烈亚斯·卡佩拉努斯(Andreas Capellanus)撰写了《论爱情及其对策》(Treatise on Love and Its Cure),其中,在论述其他问题的同时,他为“宫廷爱情”制定了法典和原则。安德烈亚斯将这种爱情局限于贵族阶层。他老实不客气地以为,它是一位骑士对另一位骑士的妻子不正当的激情,不过,他也尊重它与众不同的特点,诸如男人对女人的效忠、臣服和服务等。这是中世纪“宫廷爱情”存在最主要的证据,在该,贵族阶层的妇女回应质询,并宣布对“宫廷爱情”的裁决。
在安德烈亚斯的时代,据他记载,这一领域的领袖是公主、女诗人玛丽(Marie),即香槟公爵夫人(Countess of Champagne)。上一代则是她的母亲埃莉诺,即亚奎丹公爵夫人,曾经的法兰西王后,后来的英格兰王后。据《论爱情及其对策》记载,母女二人有时作为法官,共同主持普瓦蒂埃的爱情法庭(court of love)。安德烈亚斯相当了解玛丽,当过她的神父,显然,他写作该书,是为了将她关于爱情的理论和判断公之于众。他说:“爱情,教每一个人温文尔雅。”在玛丽的监护下,我们确信,普瓦蒂埃粗鲁的贵族们,组成了高雅妇人和庄重绅士荟萃的社会。
抒情诗人的诗歌屡次提及由贵族阶层的妇女扶植的这种爱情法庭——纳博讷的子爵夫人(Viscountess of Narbonne)、佛兰德斯的伯爵夫人(Countess of Flanders),及其他人——在皮埃尔弗(Pierrefeu)、阿维尼翁和法兰西其他地方。据说,10位、14位、60位妇人,坐着审理大部分由女人,有时由男人提交的案子。怀疑得以澄清,情人间的争吵归于平息,违反法典者受到惩罚。因此(据安德烈亚斯称),香槟的玛丽(Marie of Champagne)于1174年4月27日,就有关质询作出解答——“已婚之人能否存在真爱?”她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是“情人不计回报地奉献一切,不为现实动机驱策;已婚之人把满足对方的愿望当作一种义务,强迫自己去完成”。
所有的法庭,我们快活的安德烈亚斯说,就31条“爱情法则”(Laws of Love)达成共识。它们是:(1)婚姻不能作为拒绝爱情的借口……(3)没有人能同时真正地爱两个人。(4)爱情从不停留;它不是增加,就是减少。(5)勉强付出的关爱,得到了也毫无趣味……(11)那些只为结婚去爱的女人,爱她们是不合宜的……(14)轻易拥有使爱情变得可憎;得之不易使爱情……弥足珍贵……(19)爱情一旦开始衰退,就会迅速枯萎,并且很少去而复返……(21)在嫉妒的影响下,爱情总是增长……(23)成为爱情受害者的人,不思茶饭,难以成眠……(26)爱情为爱不顾一切。
这些爱情法庭,如果它们确实存在,那么,就是贵族阶层的妇女所玩的一种室内游戏。终日忙碌的贵族们不曾去关注它们,而多情善感的骑士们制定他们自己的规章。不过,毫无疑问,正是日益增长的财富和游手好闲,炮制出充斥抒情诗篇和早于文艺复兴时期作品的浪漫故事和爱情仪式。“1283年6月,”佛罗伦萨历史学家维拉尼(Villani)写道:
在圣约翰日,当佛罗伦萨的城市快乐、安静而祥和……一个社会团体组织起来,人数达千余,这些人都披着白色的衣服,自称“爱情的奴仆”(Servants of Love)。他们安排一系列的竞技、狂欢,并与女士们翩翩起舞;小号吹响,乐声沸腾,贵族和资产阶级应召前来,他们在正午和夜晚举办庆祝宴会。这一爱情法庭持续近两个月,这是在托斯卡纳举办得最出色和最著名的一次。
骑士制度始于10世纪,极盛于13世纪;此后,它备受百年战争暴行的摧残,又在玫瑰战争中因分裂英国贵族的极端憎恨而衰颓;最后,于16世纪,在宗教战争的神学纷争中终结。然而,它为中世纪和近代欧洲的社会、教育、风俗、文学、艺术和语汇留下了鲜明的印记。骑士等级——嘉德(Garter)勋位、巴斯(Bath)勋位和金羊毛(Golden Fleece)勋位——在不列颠、法兰西、日耳曼、意大利、西班牙,最终增至234种之多;而如伊顿(Eton)、哈罗(Harrow)和温切斯特等学校,在最有效的心智、意志和人格的训练中,将骑士理想与“自由主义”教育结合起来,此在教育学历史上,是举足轻重的一页。正如骑士在贵族或国王的宫廷中习得礼仪和殷勤,他也把宫廷中的某些事物输送给比他低的那些社会阶层。所谓现代教养就是由中世纪骑士精神演化而来。欧洲文学,从《罗兰之歌》到《堂吉诃德》,通过表现骑士式的人物和骑士主题,日益繁荣起来。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文学浪漫主义运动中,骑士精神的重新发现是激动人心的重要事件之一。尽管就文学而言,它太过泛滥,也太过荒诞,即便它事实上与理想相去甚远,骑士制度仍保存了人类精神的主要成就之一,保存了较其他艺术更加灿烂辉煌的一种关乎生活的艺术。
以此观之,封建时代的图景,并非仅是奴役、文盲、剥削和暴力构成的一帧画面,事实上,它也是这样一幅长卷:开朗、健壮的农民将荒野变为良田;男人致力于语言、爱情和战争的事业,多才多艺而精力充沛;骑士发誓献身于荣誉并投身于服务、寻求冒险和声名而非舒适和安全,而且藐视危险、死亡和地狱;在农民的农舍之中,农妇坚忍地劳作和养育后代;贵族妇女则将圣母般的温柔,诗意的自由,以及优雅包容,集于一身——或许封建主义比基督教更能提高妇女的地位。封建主义的伟大使命,就是在长期的分裂导致侵袭和灾祸之后,为欧洲重建政治和经济秩序。它成功了。它腐朽没落之际,正是近代文明在它的废墟和它的遗产之上兴起之时。
黑暗时代并不是学者能以轻蔑的态度来看待的一个历史时期。他不再会指责那个时期人们的无知和迷信、政治的分裂、经济和文化的贫穷。相反,他会为下列事实大感惊异:欧洲不断从哥特人、匈奴人、汪达尔人、穆斯林、马札儿人和挪威人接踵的打击下复原、重生,并在历尽了动荡和灾难后,保存了如此丰富的古代文学和技艺。对将秩序强加于这一混乱局面的查理曼、阿尔弗雷德、奥拉夫和奥托诸王,对在那个时代里如此坚忍地复兴道德和文学的圣本笃、格列高利、博尼费斯、哥伦巴、阿尔琴和布鲁诺等人,对建造大教堂的教长和工匠,及在一场又一场战争或恐怖的间隙,犹歌唱不已的无名诗人,他只能钦敬不已。国家和教会不得不从头开始,就像罗慕路斯和努玛在一千年前所做的那样,从丛林中开辟出城市,从野蛮中建立起文明。凡此种种,所需的勇气或精神,远较兴建沙特尔、亚眠、兰斯,或冷却但丁复仇的怒火,使之转化为从容优雅的诗篇,更为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