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的组织-农奴(600—1200)

时间:2024-06-17 19:08:07关键词:封建制度与骑士精神

最具代表性的形式是,农奴耕种领主或贵族所有土地的一小块,后者给予他终其一生的特别是军事上的保护,只要他每年以产品、劳役或金钱的形式缴纳租金。农奴的主人有权凭自己的意愿驱逐农奴。农奴死后,他的土地可否由孩子来继承,要经领主同意,视其意愿而定。在法兰西,农奴可以与土地分开出售。有时,他(包括他的劳动)也被主人分开出售,卖给不同的人。在法兰西,农奴可以交出土地和全部所有给封建诸侯,以解除封建契约。在英格兰,农奴无权离开其耕种的土地。

农奴对其土地的主人须承担的封建义务异常繁重,某些史实必须提及,即便只是为了记得他们:(1)每年以金钱缴付三项税:(a)通过贵族向政府缴纳小额人头税;(b)少量地租(cens);(c)主人每年一次或经常征收的任意费用(taille,即租税)。(2)每年缴付领主收入——收成和牲畜——的1/10。(3)须为领主提供许多天的无偿劳动(corvee);这是古老的经济传统,像开垦森林、排干沼泽、挖掘沟渠、修筑堤坝等苦差事,都由全体农民完成,以为对团体或国王的义务。有些领主规定全年大部分时候每星期都要服三天徭役,在耕种或收获时节则每星期服徭役四或五天,有特殊需要时也要求服徭役,这些额外的劳役日则不付报酬,只提供饭食。这类徭役义务,仅限于每户人家的男丁。(4)农奴只能以领主的磨房、烤炉、酒桶或压榨机磨面粉、烤面包、酿啤酒、榨葡萄,每使用一次都须付一小笔费用。(5)在领主领地内捕鱼、打猎或放牧,均须付费。(6)发生诉讼时,农奴须在庄园的法庭里接受判决,并依案情轻重支付费用。(7)战时,农奴须随时应召,在领主的军队里服役。(8)如果领主被俘,农奴则须捐资筹集赎金。(9)当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时,农奴还须献上丰盛的礼物。(10)农奴须为自己在市场和集市上出售的所有产品向领主纳税。(11)只有当领主售卖他的啤酒或葡萄酒两周之后,农奴才能售卖自己的啤酒或葡萄酒。(12)在许多情况下,农奴每年都必须向领主购买其指定的葡萄酒;“章程”(customal)(一份庄园法律的汇编)规定,倘若他未按时购买,“那么领主将在他的屋顶上倾倒4加仑的葡萄酒,如果葡萄酒向下流,佃户就必须为它埋单,如果酒往上流,他才不必付款”。(13)如果农奴送一个儿子接受较高的教育或奉献给教会,他必须为庄园因此失去一个劳力而付一笔罚金。(14)一旦农奴或自己的子女与不属于本庄园的人结婚,他就要缴纳一笔税金,并须征得领主的同意,因为领主将因此失去他们某些或全部后代;在许多领地,只要是结婚,便必须经领主准许并向其付费。(15)领主可以享有对农奴新娘的“初夜权”(right of the first night),但农奴都被允许向领主支付一笔费用,来“赎回”他的新娘;这一规定在巴伐利亚延续至18世纪。在英格兰的某些庄园,农民的女儿有未婚发生性行为的,则领主对该农民课以罚金;在西班牙某些庄园,农民的妻子被判犯通奸罪的,她部分或全部财产将被没收,归领主所有。(16)如果农民身后没有子嗣,依据无继承人财产充公(escheat)的法规,其房屋和土地归领主所有。如果农奴的继承人是女儿,则她只有与本庄园的人结婚才能保有这些遗物。无论如何,一位农奴死后,作为某种遗产税,领主有权从其财产中拿走一头牲畜,或某件家具、衣物。有时,教区教士也收取类似的葬祭费(mortuarium);在法兰西,这些因死亡而产生的税费,仅在农奴死后无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才强制征收。(17)在某些庄园——特别是教会的庄园,每年农奴须向为庄园提供武装保护的沃格特(Vogt)缴税并纳继承税。此外,每年农民还须向教会缴纳什一税或贡献收成的1/10。

我们不可能通过如此名目繁多的支出——要知道,所有这些税费并非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将一个农奴负担的全部义务计算出来。中世纪晚期,在日耳曼,它占到了农奴收成的2/3。几个世纪以来,农奴须承担的税金和税项大抵保持着原来的水平。理论上或法律上农奴应承担的许多义务,及加诸农奴的许多限制,常因领主的宽容、颇具成效的反抗、时间的延宕而宽减或取消。或许,一般情形下,中世纪农奴的不幸被夸大了。他们被强制征收的税费,很大程度上都为向领主缴纳的货币地租,向社团缴纳的会费,及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建设工程的费用取代了。也许税费在其收入中所占比例,较今天为低。12世纪,一般农民至少和近代国家的小佃农(sharecroppers)处境相当。领主并不以剥削者自居,他们勤勉地经营着庄园,很少坐享其成。至13世纪,农民一直敬重领主,对其抱有钦敬,有时几乎是仰慕之情。如果领主既无子嗣,又是鳏夫,他们就会派出代表,敦促领主再娶,以免庄园不能顺利地移交给继承人,而在继承权争夺中被剥蚀殆尽。正如历史上大部分的经济和政治体系,毫无疑问,封建主义也是迎合地域、时代和人性需求的一种制度。

农民的棚屋用脆弱的木头搭建,通常覆盖着茅草和草根,偶见铺着木瓦的。1250年以前,据我们所知,并没有消防设施,因此一旦着火,农舍便被焚烧殆尽。农舍往往只有一个房间,最多两间;一个烧木头的壁炉,一个烤炉,一个揉面槽,桌子和若干条长凳,碗橱和餐具,器具和铁制柴架,大锅和锅钩架,靠近壁炉的土地上,有一张用羽毛或茅草铺成的大床垫,农奴及其妻儿,还有留宿的客人,横七竖八地睡在上面,相偎着取暖。猪和鸡鸭在屋内飞来跑去。只要条件允许,主妇尽量让屋内保持清洁,但是忙碌的农民认为清洁费时费力。有故事描述说,撒旦如何难以忍受农民的气味而拒绝让他们下地狱。农舍附近是马和牛的厩棚,或许还有蜂房和鸡舍。厩棚旁是一个粪堆,是全体动物或家庭成员共同营造的。环顾四周,则摆放着农用和手工业用工具。

封建的组织-农奴(600—1200)

农民身着布或皮的罩衫,皮或毛的短外套,下面是裤子,腰间系带,穿有跟的鞋或靴子,他应当是健壮有力的。他是田间冲决阻力、征服困难的强大而坚忍的杰出人物,而非为生活压垮而备感疲惫和沮丧的人。同样的,就像每一个人一样,他内心深处也有隐秘的,说到底是有些不近情理的倨傲。他的妻子和他一样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她还要为他生儿育女,孩子是庄园的财富,所以她生个不停。不过,我们也从方济各修士佩拉纠的记载中读到,一些农民怎样“以家贫为借口,经常不与妻子同房,以避免增添新的家庭成员,因为他们担心养不起那么多孩子”。

农夫的食物简单而丰盛,而且有益健康——乳制品、蛋、蔬菜和肉,但是高雅的历史学家却为他不得不吃黑面包——也就是说全粒谷物——而深感悲痛。他分享乡村的社会生活,却毫无文化素养。他不识字。一个能读会写的农奴,对于文盲领主而言,是一种冒犯。除耕作外,他几乎一无所知,即便是耕作,他也不很精通。他们待人接物既粗鲁又真诚,或许有些粗鄙。在欧洲历史的这一动荡时期,他不得不像驯顺的动物那样讨生活,而且他确实撑了过去。贫穷使他贪婪,恐惧使他残酷,压迫使他暴烈,被视为低贱的人则使他变得粗野。他们是教会主要的支持者,但是在他身上,迷信多过信仰。佩拉纠指责农民缴纳什一税时有意欺瞒教会,在圣日和斋戒期不守清规。戈蒂埃·科因西(Gautier de Coincy)抱怨农奴“敬畏上帝不比敬畏一只绵羊来得更多,甚至不为神圣教会的法规奉献一颗纽扣”。他有严肃的时刻,也有开粗俗玩笑的一面,但是在田间和家中,他是少言寡语、表情严肃的,劳作和杂务使他精疲力竭,以致他再也没有精力浪费在讲话和做梦上。他尽管迷信,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他了解老天爷的残酷无情和死亡的必然降临。一个季节的干旱就能使他和家人陷入饥馑。970至1100年之间的60次饥荒,使法兰西饿殍遍野。没有一位英格兰农民会忘记1086年和1125年在“可爱的英格兰”(Merrie England)爆发的大饥荒。12世纪,特里尔主教目睹饥肠辘辘的农民杀死并分食自家的马,而大感震惊。洪水、瘟疫和地震相继加入这场表演,每一次都以悲剧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