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的渊源-封建制度与骑士精神(600—1200)

时间:2024-11-21 01:08:01关键词:封建制度与骑士精神

查士丁尼死后6个世纪,种种客观形势不平常地交集、会合,逐渐促成西欧世界经济生活的根本转变。前述某些条件会聚起来,为封建制度的来临准备着。日耳曼人入侵之际,意大利和高卢的城市不再安全,贵族们迁居他们的乡间庄园,佃农、“附庸”家庭及侍从武官则散居在他们四周。修道院的僧侣们耕作并从事手工艺品生产,修道院则强化了向乡间半独立经济单位发展的离心运动。道路被战争破坏,因贫穷而年久失修,深受劫匪威胁,已不再能维持基本的交通与交易。商业凋敝、工业没落的结果是财政收入的锐减,贫弱的政府已不再能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及贸易的安全。商业的阻隔使庄园不得不寻求经济上的自给自足。许多以前从城市购买的加工制品——从3世纪以来——已由大农庄生产。5世纪,西多尼乌斯·阿波利拿的信件告诉我们,由于广袤的土地由半奴隶化的佃农耕作,乡下领主因此坐享奢侈生活;他们已经是封建贵族,拥有自己的司法机构和军队,与后来那些以识字为主要特征的贵族不同。

封建的渊源-封建制度与骑士精神(600—1200)

3至6世纪为封建主义铺平了道路的各方面因素,在6至9世纪促成了它的建立。墨洛温王朝和加洛林王朝的国王们将土地赐予将军和官员,以为报偿。9世纪,由于加洛林王朝国王们孱弱,他们的这些采邑变为世袭的和半独立的。8至10世纪,萨拉森人、挪威人和马札儿人的入侵,重复并加深了6个世纪以前日耳曼人入侵的恶果:中央护卫力量衰落,地方贵族或主教则组建地方秩序和防御,继续拥有自己的武装和法庭。自从入侵者经常骑马而至,能负担得起马匹的防卫者一直备受青睐。骑兵变得比步兵更加重要,正如早期罗马,一个骑士(equites)阶层——“马背上的人”——在贵族和平民间崛起,在法国、诺曼人的英格兰及基督教的西班牙,在公爵、贵族与农民之间,形成了一个马上的骑士阶层。人民并不怨恨他们的壮大。处于恐怖的气氛中,当攻击随时都会不期而至,人们渴求军事组织的保护。因此他们尽可能将住宅建得离贵族的城堡或设防的修道院很近。他们欣然向领主或公爵效忠,为其服务——领主是他们法律上的保护者,而公爵则可以领导他们。要理解他们的这种屈从,必须先想象他们的恐惧。无助的自由民,向某些强有力的人奉献他们的土地和劳动,以换取保护和支持。在这样一些“付托”(commendation)的案例中,通常领主颁发给“他的子民”一份小册子,以确认拥有“临时让与”(precarium)的权利,这种契约可由捐赠人随时予以撤销。这种不稳定的土地使用和占有权成为农奴依附土地的常见形式。封建主义即是对上一阶层的人的经济隶属和军事效忠,以换取经济组织和军事保护的制度。

封建主义是不能被严格地定义的,因为它因时间和地点不同而不同,或许有上百种变化形式。封建主义起源于意大利和日耳曼;然而,其最具典型性的发展却是在法国。在不列颠,它或许发源于盎格鲁—撒克逊征服者使不列颠人成为农奴,但在很大程度上,它仍是来自诺曼底的高卢舶来品。它从未在意大利北部或基督教的西班牙发展成熟。在西罗马帝国,大地主也从未形成军事或司法独立,更不具备西方封建主义必不可少的效忠的等级制度。绝大部分欧洲农民仍未封建化:巴尔干半岛、东意大利、西班牙的牧羊人和牧场工人;西日耳曼和南法兰西的葡萄种植者;瑞典和挪威强健的农民;易北河彼岸的条顿拓荒者;喀尔巴阡、阿尔卑斯、亚平宁和比利牛斯的山地居民。不能设想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如此丰富多变的大陆,会有一致的经济模式。甚至在封建主义范围之内,契约和身份的状况也因不同国家、不同庄园、不同时间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