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人的征服只是政治性的。盎格鲁—撒克逊的制度、语言及习俗,6个世纪以来已经根深蒂固,今天如果撇开这些文化遗产,我们便无法了解英国的政府、民族性及语言文字。在战争与战争、骚乱与骚乱之间的平静日子里,有着农耕及交易的复兴、文学的复苏、法律与社会秩序的逐渐形成。
有个错误的看法,认为盎格鲁—撒克逊的英格兰是生活在民主的乡村社区中的自由农民的天堂,历史对于这一点并未提供证据。盎格鲁—撒克逊的领导阶层将土地占为己有,7世纪少数家族拥有英格兰2/3的土地,到了11世纪,大部分的城镇都被列为某贵族、主教或国王的财产。丹人侵犯期间,许多农民以产权换取保护,到1000年,他们中大多数都以产品或劳力支付租金。每个郡内虽有自由市民自治公会(tun-moots)及自由居民自治公会(folk-moots)或百人会议所(Hundred-moots)作为公民大会和法庭,但只有土地所有人才准参加。8世纪后,这些集会式微,开会次数减少,大都被庄园领主的法庭所取代。英格兰政府的核心在于国家贤达会议(national Witenagemot)——一个由贵族、主教及皇家高级教士所组成的小型会议。未经这个初期议会(Parliament)的同意,没有任何国王能够登基或执政,也不能在他自己的财产上添加寸土,没有议会的许可,他也不能制定法律、课征税收、开庭审判、宣战或媾和。针对这一贵族政治而兴起的君主政体,源自国王与教会的一种非正式联合。诺曼底人征服前后的英格兰,大众教育、社会秩序、国家的统一以及政治上的管理都操纵在教士的手里。格拉斯顿堡(Glastonbury)修道院院长圣唐斯登(St.Dunstan)在埃德蒙及埃德雷德(Edred)治下任首席顾问。他反对贵族,护卫中下层阶级的人民,激烈抨击帝王及公侯,被埃德维格(Edwig)放逐,又被埃德加(Edgar)王召回执政,还替“殉道者”爱德华(Edward the Martyr)保住了王位。他在格拉斯顿堡建立圣彼得教堂,致力于振兴教育与艺术。去世时(988年)他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被后人尊为贝克特(Thomas à Becket)之前最伟大的英国圣徒。
在这个离心离德的政府里,国家法律的发展甚为缓慢,旧时的日耳曼法律,因环境和时间变迁几经修正,仍然适用。根据数人的证词对嫌犯判定无罪的判决法(compurgation),凶手以金钱向被害人家属赎罪的办法(wergild),及神裁法都流传了下来,唯以格斗为审判的方法不知是否还保留着。盎格利亚法律中赎杀人罪的罚款有以下几个等级:杀死一位国王为3万斯林萨斯(thrimsas);杀死一位主教为1.5万斯林萨斯;杀死一位贵族或教士为2000斯林萨斯;杀死一位底层的自由民或自由农夫为266斯林萨斯。撒克逊法律规定,伤人造成一个1英寸长的伤口时,须偿1或2个先令,割去他人一只耳朵,则须付30先令,而在当时1先令足可买到1只绵羊。艾思尔伯特的法律规定,诱奸他人之妇者,除向其丈夫偿付罚金外,还要给被戴绿帽者买个妻子。反抗法庭命令,被贬为放逐者(out-law)的人,其财物没收给国王,任何人可以杀死他而不受惩处。在某些情况下,以金钱抵杀人罪的办法行不通,罪犯会被处以更严厉的刑罚——例如充当奴役、鞭笞、断其手脚、去其上唇或耳、鼻等,吊死、斩首、焚身、以石击毙、溺毙或投入万丈深渊等极刑。
经济一如法律,也是原始的,比罗马统治下的不列颠还落后。清理和排水的工作虽已做得不少,但是9世纪的英格兰大半土地仍为原始森林、荒地或沼泽,野兽——熊、野猪和狼——仍然出没于丛林之中。农田仅用农奴或奴隶耕作。由于欠债或犯罪,男人会沦为奴隶,丈夫或父亲必要时可将妻子儿女出卖为奴,而奴隶的所有儿女,即便是与自由民所生,也是奴隶。主人可以随意杀害奴隶,他也可以使女奴怀孕然后出售。奴隶无权兴讼,假使遭人杀死,抵罪的罚金也归其主人所有,如果逃亡又被捉回,可被鞭笞至死。布里斯托尔的商业主要是奴隶的买卖。几乎所有的人口都在农村,所谓的城镇只是小村,而城市也不过是小镇而已。许多英国城镇的名字今天似乎还保留着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字尾,例如城镇(tun)、家庭(ham)、房屋(wick)、乡村(thorp)、城市(burh)。伦敦、埃克塞特、约克、切斯特、布里斯托尔、格洛斯特、牛津、诺维奇、乌斯特、温切斯特在当时都是小地方,但在阿尔弗雷德大王之后迅速发展起来。601年梅里特斯主教到伦敦布道,他发现这个罗马帝国时代的大都邑,如今竟只有“少数且不信基督教的百姓”。8世纪,伦敦再度发展为控制泰晤士河的战略要冲,并于克努特在位时跃升为首都。
工业仅供应地方市场,纺织和刺绣业的技术大有改进,并将产品输往欧洲大陆。运输却困难又危险,对外贸易仍不多见。以牛为交易的媒介直到8世纪仍很盛行,但这个世纪数位国王都发行了先令及英镑的银币。10世纪的英格兰,4先令可买一头母牛,6先令可买一头公牛。工资相对偏低。贫民住茅屋,以蔬菜果腹,面包及肉类在小康之家或主日宴席上才享受得到。富人竞相粉饰他们粗陋的城堡,饰以各色幔帐。他们穿毛衣暖身,外套也都用多彩的刺绣镶边,个个珠光宝气,极尽奢华。
习俗及道德方面不及英国历史后期某些时代高尚,举凡粗暴、鲁莽、残酷、说谎、叛逆、盗窃及其他不易根绝而层出不穷的事件,我们均有耳闻。1066年,包括某些伪装的在内,诺曼底海盗对败在他们手下的这些人的道德及文化水准之低,竟也惊愕不已。潮湿的气候致使盎格鲁—撒克逊人耽于暴饮暴食,在他们的观念中——某些集会或节日,必定是与麦酒餐会(ale feast)密不可分的。圣博尼费斯夸张而生动地描写8世纪的英国人,谓“不论基督徒或异教徒,都拒绝娶合法的妻子,而继续其放纵色欲的淫乱生活,就像一群嘶叫的马和驴子”。756年他写信给艾思尔巴尔德国王:
你对合法婚姻的藐视,若是为了表彰贞节,自是值得赞美,但是你沉迷于奢华,甚至与修女私通,那就可耻至极了……我们听说全麦西亚的贵族几乎都效法你的榜样,遗弃他们合法的妻子,与淫妇及修女厮混……这项警告:假使盎格鲁的国家……再如此蔑视合法婚姻,允许人民自由通奸的话,一个下流、轻蔑上帝的民族,必定从这些结合中衍生出来,终究要以他们的堕落行为毁掉整个国家。
盎格鲁—撒克逊统治下最初几个世纪,丈夫可以任意与妻子离异,另结新欢。673年赫特福德宗教会议(Synod of Hertford)废弃了这一习俗之后,教会的影响终于逐渐加强了婚姻的稳固。尽管有时候不免被迫沦为奴隶,但当时的妇女都受到高度的敬重。她们接受书本教育,也不因此而减低她们对男人的吸引力和影响。君主们耐心地向倨傲的女人求爱,也向妻子们请教有关民众政策的机宜。阿尔弗雷德大王的女儿艾思尔佛列做了摄政及女皇,为麦西亚建立了一个有效率的公正无私的政府。她建筑城市,筹划出征,从丹人手中夺回德贝、列斯特及约克等城。历史学家曼兹柏立的威廉记载:“自从她在第一次分娩中经历了难产之苦,她便拒绝丈夫的求欢,声称身为国王之女,不应耽于逸乐,否则会导致不良的后果。”就在这个时期(约1040年),麦西亚公爵利奥夫利克(Leofric)的妻子戈吉法(Godgifa)夫人,也名戈迪瓦(Godiva),在一个传说中扮演了突出的角色,赢得后人敬仰,在考文垂立有她的雕像。据说,利奥夫利克同意:如果她愿意裸体骑马过市,他即减免镇民的重税。这个故事的下文举世皆知。
教育也跟其他方面一样,受到了盎格鲁—撒克逊征服者(Anglo-Saxon Conquest)的不良影响,直到改变信仰之后,才逐渐振兴起来。本笃主教于约660年在韦尔茅斯设立一所修道学校,学者比德即是其毕业生之一。大主教爱格伯在约克设立一所教会学校及图书馆(735年),使这里成为英国中等教育的中心。这些教育机构及其他学校,使英格兰在8世纪后半叶,居于阿尔卑斯山以北欧洲文化教育的领导地位。
修道院教育者孜孜不倦地工作,终于培育出当时最伟大的教育家——“可敬的”比德(Venerable Bede),他以极为谦逊、简洁的口吻概括自己的生平:
比德,基督的仆人,是使徒彼得和保罗在韦尔茅斯和加罗两地修道院的教士。由于我生于该修道院所辖的地区之内,7岁时,亲族将我送交最为人崇敬的院长本笃教养,从那时起,我的一生就在该修道院度过,我将全副精神投入《圣经》的研读,遵守寺院的规定,并按时在教堂吟唱,我也在学习、教导与写作中获得乐趣……19岁时被任命为执事,30岁担任教士……彼时起直到生命第59个年头,我致力于《圣经》的研究及以下各种著作……
这些记述均以拉丁文写成,包括《圣经》注译、传道集、世界史年表、文法、数学、科学以及神学论述,此外还有《英语国家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 Gentis Anglorum)。这与多数修道院历史著作截然不同,绝非枯燥无味的编年史。尽管最后的记载充满神迹,只有7岁的幼童才会天真地相信,然而这是一本清晰易懂、引人入胜的历史书,经常有流利的笔锋出现,叙述“盎格鲁—撒克逊征服”一节即为例证。比德颇具学术良心,为撰写编年史煞费苦心,他的记载大体上都很正确,他注明史料的出处,搜寻第一手的证据,并征引适当的文献。他曾说:“我不希望子孙们读到欺人之谈。”——所谓子孙,想必指他门下的600名学生。他在完成上述自传四年后逝世。中世纪所有的虔诚信念与恻隐之心都在这最后的几行字之间:
我祈求您,慈悲的耶稣!您已赐予我仁慈,使我能吸取您的知识的精华,同时您也将再施舍德惠,让我有一天能接近您,这智慧的泉源,然后永远站立在您的面前。
比德发现英格兰使用五种语言——英语、不列颠语(凯尔特语)、爱尔兰语、苏格兰语及拉丁语。英语是盎格鲁人的语言,与撒克逊语大同小异,可被法兰克人、挪威人及丹麦人理解。这五种民族使用多种德语,故英语脱胎于德语。早在7世纪之时就有相当可观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学。当基督教义改写成拉丁文(代替盎格鲁—撒克逊手稿所使用的古代瓦里亚基字母),当丹麦人侵略时毁坏了许多图书馆,当诺曼底人的征服使得英语淹没在法语之中,大部分文学作品散失了,因此我们只能从断简残篇中寻觅它们。此外,盎格鲁—撒克逊的许多诗歌都是异教的,由“流浪的乐师”代代相传,或者经由那些言行放荡,僧侣、神父不得而闻的吟游诗人流传下来。大概一位8世纪的僧侣写下现存最早的盎格鲁—撒克逊片断文章之一——以诗歌演绎《创世记》,而非出于灵感的创作。穿插在这首诗之间的,是以德语叙述“堕落”(the Fall)的一段译文。这首诗之所以显得生动,主要是因为撒旦被刻画成一个大胆而又热情的叛徒,也许弥尔顿从这里找到灵感塑造其路西法(Lucifer)。盎格鲁—撒克逊的某些诗歌属于挽歌,《流浪者》(The Wanderer)追述昔日华厦中的快乐时光,如今领主已死,“坚实的大地变成了空虚”,“悲伤的冠冕也在回忆往日的赏心乐事”,即使是但丁也没有超过此种观念的表述。这些古诗通常都快乐地歌咏战争。《马尔登战役之歌》(Lay of the Battle of Maldon)充满了英格兰人战败时的英雄气概,老战士布赖特沃尔德(Byrhtwold)挺立在他被弑的领主身旁,鼓舞着被击败的撒克逊人,他的话预示了马洛里的出现:
我们的力量衰微的时候,思想应当更加严厉,心灵应当更为敏锐,精神也应当更为充沛。我们的王子就躺在此地,敌人把他斩斫致死!悲凄和哀伤将永远留在这离开战场的人身上!我已老矣!但我并不愿离开;我想躺在我的领主身旁,陪伴我所珍爱的人至永远。
最长、最高贵的盎格鲁—撒克逊诗歌《贝奥武夫》(Beowulf),于7或8世纪撰写于英格兰,1000年之前即保存在一部手抄本中,这一手抄本如今是大英博物馆的藏品。这首诗有3183行,显然是完整之作。除了反复的头韵(alliteration)外,全诗全无押韵,以西撒克逊的方言写成,如今的人难以理解。故事几近儿戏:瑞典南部吉兹(Geats,似为哥特)人的王子贝奥武夫,跨海解救被名叫格伦德尔(Grendel)的龙所困的丹麦国王罗斯加(Hrothgar),他力克格伦德尔以及龙母,回到吉特兰(Geatland),此后他执政50年,公正而又廉明。第三条龙是火龙,它出现了,掳掠吉兹人的国土,贝奥武夫迎头痛击,但身受重伤,同伴威格拉夫(Wiglaf)趋前助阵,两人将龙击毙。贝奥武夫伤重死去,遗体置于火葬堆上焚化。故事本身并非如此天真幼稚。中世纪文学中的龙,代表欧洲城镇附近森林中经常出没的野兽,居民受到惊吓,生出幻想而将实际的野兽掩饰起来,实在情有可原。另一方面,这种幻想也给那些击败野兽、保家卫国的英雄编出传奇故事。
这首诗的部分段落很不谐调地被加上基督教的色彩,仿佛是某些热心的编者有意传播这一杰作,而把虔诚的文句穿插在诗歌中,但是语气及情节是异教的。起初,丹麦国王悉尔德(Scyld)以瓦里亚基海盗维京人的方式出葬,被置于无人的船上,在海上随波逐流之时,作者写道:“谁也无法说清此一重担究竟由何人承受。”但那绝非乐天的异教口吻。诗篇充溢着阴郁的语调,甚至罗斯加国王的大殿里宴席上的气氛亦如此。我们通过字里行间的轻唱与叹息,可体会到流浪乐师的竖琴所流露出的哀叹:
贝奥武夫在墙边的座位上坐下来……
诉说他的创伤,痛得要死。
他明知他的时日已尽……
勇敢善战的武士们策马环绕着坟堆,
他们全身心表现出哀伤,悼挽他们的国王,
歌颂这个人,
夸赞他的英雄生涯,
并使出浑身的力气称颂他的丰功伟绩……
他们说世界上所有国王之中,以他最为温和仁慈,
最爱他的人民,极力表扬他们……
当这位领主必须抛下躯体远去的时候,
子民应极力称颂那友善的领主,
并热烈地爱他。
《贝奥武夫》可算是英国现存最古老的诗歌,凯德蒙(Caedmon)则是英国最早的诗人。我们只能从比德的著作去认识他。《教会史》记载:惠特比(Whitby)的修道院里,有一位修士不善歌唱,因此每轮到他时,他就逃到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一天晚上,他在马厩里睡着了,冥冥中似有一位天使出现在眼前,对他说:“凯德蒙,唱个曲子让我听听!”修士坚称不会,天使一再命令,只得勉强一试,竟然成功了,他自己甚觉讶异。清晨醒来,他记起那首曲子,并唱了出来。从此他不但能唱诵诗歌,还把《创世记》、《出埃及记》以及四福音化为诗句,据比德说,“以优美悦耳而又动人心弦的歌喉唱出”。除了比德以拉丁文译出少数几行外,其余已荡然无存。一年之后,诺森伯兰王国宫廷中一位吟游诗人基涅武甫(Cynewulf)试着以诗韵文化各个宗教性的叙述——基督、安德烈斯(Andreas)、朱莉安娜(Juliana),但是这些著作虽与《贝奥武夫》同时,在修辞及技巧上却大为逊色。
由于智慧的成熟远较幻想的绽开为迟,在各种文学中,散文的兴起都在诗歌之后。人们谈论散文谈了几百年,却不知其然,直到有余暇去把它琢磨成艺术为止。阿尔弗雷德是英国散文文学的鼻祖,他的译文及序言流畅而又恳挚,由于他的编纂与增补,温切斯特教堂所保存的“主教手卷”(Bishop’s Roll)变成了《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中最为生动有力的一部分,也是英国散文中最丰富的早期作品。《阿尔弗雷德传》(Life of Alfred)也许大部分由其老师阿塞撰写,也许是后来编写(约974年)的。无论如何,这是个较早的例子,说明英国人处于不用拉丁文而用英文整理历史或神学著作的准备阶段,当时欧洲大陆的国家则以为用这种“粗鄙”的文字来书写神圣之作,实为令人脸红之事。
处于诗文与战争之中,人们仍有闲情心思为形象之物赋予意义,并将日常事物加以美化。阿尔弗雷德在阿塞尔内(Athelney)设立一所艺术学校,召集各地技术精湛的僧侣前去修习,并且据阿塞说,“在持续的战事中不断教导铸金工人及其他各种工匠”。圣唐斯登身兼圣徒和政治家,犹不满足,他参与金属制品及金饰的琢造,成绩斐然。他又是个音乐家,曾为格拉斯顿堡的大教堂制造一架管风琴。木制、金属制、景泰蓝、珐琅等艺术品陆续出现,宝石锉工与雕刻家快手,在拉斯威尔(Ruthwell)和布卡斯特(Bewcastle)竖立起有雕刻并镶着珠宝的十字形石碑,著名的卡德瓦罗王(King Cadwallo)的骑马铜像也立在卢德加特(Ludgate)附近。妇女以“最细致的线编织床巾、缀锦及刺绣,温切斯特的僧侣以灿烂的颜色装饰10世纪的祝福仪式会场。温切斯特及约克635年之前即以石头建造教堂;本笃依伦巴底的建筑式样于674年在韦尔茅斯建立教堂,从而把伦巴底建筑式样带到了英格兰;950年,坎特伯雷也重建自罗马时代留传下来的大教堂。据比德的记载,本笃的教堂以来自意大利的绘画为装饰,“使得所有前往朝拜的人,即使目不识丁,也能瞻仰基督及圣徒们的风采……或者见到最后的审判的情景陈诸眼前,也许能记取教训而严于律己”。一般说来,7世纪的不列颠有丰富的建筑。盎格鲁—撒克逊的征服业已完成,丹麦人的侵袭尚未开始,以往以木材为材料的建筑师也得以有充分的资源,改用石材建筑圣堂。值得一提的是本笃自高卢聘来建筑师、玻璃师以及铁匠;威尔弗雷德(Wilfrid)主教从意大利带来雕刻师及画家,以装饰在赫克珊(Hexham)的教堂;装饰华美的林迪斯凡的《福音书》,是一些出于隐居或传教热诚而移居到位于诺森伯兰海岸之外的这个荒岛上的爱尔兰教士的作品。丹麦人的入侵,结束了这短暂的文艺复兴,一直到克努特崛起,英国的建筑艺术才又继续迈向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