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倭马亚王朝时,阿拉伯人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贵族阶层,由政府发给俸给。而享受这些特权的条件是,凡身强体健的阿拉伯男人,不论何时,均有服兵役的义务。身为征服者,他们对自己那种纯洁的血统和精湛的语言感到骄傲。他们很讲究家世门第,喜欢将父亲的名字冠于己名之前,如艾卜杜拉·伊本·祖贝尔(Abdallah Ibn Zobeir,即祖贝尔之子);有时还加上部落及出生地,使得名字变成一则简单的自传,如艾卜·贝克尔·阿麦德·伊本·雅里尔·阿兹迪(Abu Bekr Ahmad Ibn Jarir al-Azdi)。当征服者们将被征服的妇女纳为妾侍,而视她们所生的孩子为阿拉伯人时,血统纯洁这一点也就渐渐变得神秘而莫测高深了,但是他们对自己血统及阶级的骄傲却一成不变。上层阶级的阿拉伯人,出则骏马,衣则丝绸,并身佩宝剑;普通人则穿着裤管宽大的裤子,头戴缠帽,脚穿尖头的鞋子;而贝都因人仍然保留他们那种飘逸的长袍、头巾及束腰。长褶裤为先知所禁止,但是一些阿拉伯人仍顽固地穿着它。各阶层的人都很喜爱珠宝。妇女们以紧身的胸衣、鲜艳的束带和色彩明丽的宽裙子来挑逗男人的遐想。她们将头发在额前梳成刘海,两侧弯曲,脑后则梳成辫子,有时则用黑丝绸束头发,通常她们都喜欢在头上佩戴珠宝及花朵。自715年起,她们出门时在眼睛以下戴上面纱。这为这些妇女们增添了浪漫气氛,因为不管何种年龄,阿拉伯妇女的眼睛,都具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美。女人在12岁时已成熟,四十岁时已呈现老态。在这中间,她们引起大部分关于阿拉伯的浪漫想象,也延续了整个阿拉伯民族。
穆斯林对独身不存敬意,也不把永久的禁欲视为理想的境界,大多数伊斯兰教圣哲均结婚生子。也许伊斯兰教有些矫枉过正,在婚姻中存在一些极端的现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性的贪婪得以充分发泄,所以在穆罕默德及其“继承者”统治的时代,妓女几乎绝迹,但是过分的发泄常需要刺激来鼓舞,因此舞女在大多数已婚男子的生活中就占了极重的分量。本来只供男人耳目之娱的伊斯兰教文学,就如同基督教世界男人的话题一样放荡,这些文学作品大多数是些色情书籍。伊斯兰教医学也很注意春药的制造。伊斯兰教法律非常严格,私通和鸡奸都要处以死刑,但是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道德也变得日渐松弛了,私通只笞以30鞭子,而对逐渐蔓延的同性恋充耳不闻。因此在社会上兴起了职业同性恋这一阶层,他们穿着妇女的服饰,模仿女人的行为,把头发结成辫子,用蔻丹染上指甲,表演淫荡的舞蹈。哈里发苏莱曼曾下令将麦加的同性恋者阉割,而哈里发阿尔—哈迪若发现两位妇女有同性恋(Lesbian)关系,立即处以枭首的极刑。尽管有这么多管制,同性恋却急遽增长。阿尔—哈迪以后数年间,在哈龙的宫廷里,这种行为已很流行,而且他最爱的诗人艾卜·努瓦斯(Abu Nuwas)的歌曲中亦对此有所反映。男性穆斯林,婚前与妇女共处一室只隔一层帘幕,婚后在闺房中与她们恣情纵欲,很容易会发展出不正常的性关系。而妇女除了亲戚,几乎与所有异性隔绝,也很容易发生这种行为。
自与波斯接触以后,鸡奸及深闺制度这两件事在当时的伊斯兰世界中变得普遍了。阿拉伯人对女人的妩媚是既惧且羡的,男人们为了掩饰对女性魅力身不由己的屈服,就怀疑女人的德性与智慧。“和女人商量,”欧麦尔一世说,“但是须朝她们意见的相反方向去做。”在穆罕默德时代,穆斯林并不排斥妇女,两性间相互访问,一起在街上行走,在清真寺里祈祷。当穆萨布·伊本·祖贝尔问他太太艾莎为何不戴面纱时,她回答说:“因为托安拉神的祝福和礼赞,赋予我这闭月羞花的容貌,因此我希望大家能欣赏这份美,也可使他们认识安拉的伟大。”但在瓦立特二世(743—744年)时,妻妾和太监制度已经形成,而深闺制度也随之发展。闺房跟哈拉姆(Haram)同义,意指禁止的或神圣的,隔离女人最初是由于对月经及生育的禁忌,因此闺房只是庇护所而已。丈夫们深知东方人的热情,因此就觉得对女人有保护的必要,同时也感到,除非对女人严加管束,否则是无法避免通奸的。除非行程很短或戴面纱,女人在街上漫步是会遭受谩骂的。她们可相互访问,通常乘坐有幕帘的轿子,入夜之后,她们是绝少在外露面的。在寺院里,她们也常以幕布、栏杆及回廊与男人们隔开,如此,直至她们被完全隔绝。在基督教国家,宗教被描写成是属于女性的次要特性,而在伊斯兰世界中则被描写成公共的崇拜,但它已变成了男人的特权。尤其残酷的是,女人在街上采购物品的乐趣也被剥夺,她们遣人购置所需。而小贩们,通常是女人,都是上门推销,将物品展示在闺房的地板上。除了低阶层的妇女,女人是绝少与丈夫同桌共餐的。除了太太、奴婢及近亲外,穆斯林注视其他妇女是非法的。医生只被允许诊疗妇女患疾病的部位。男人觉得这种深闺制度非常方便,在家里他们有最好的机会,而在外面,则有免于被监视的充分自由。就女人本身而言,直至19世纪,仍然没有反对帘幕或面纱的迹象。她们在闺房中享受着幸福、宁静及安全的生活,如丈夫对维持这份宁静有所疏忽,她们就会产生遭受侮辱般的愤怒。在这一形同监狱的闺房中,具有法定地位的太太们,在历史上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哈龙的母亲海祖兰(Khaizuran)及太太祖贝达在8、9两世纪产生的影响及大胆的作风,可与7世纪的艾莎相媲美,她们享受着连穆罕默德的太太们都无法想象的荣华富贵。
一般女子的教育,只限于记诵一些祷文、几段《古兰经》或学习家居艺术。上层社会的妇女接受相当水准的教育,通常由家庭教师教导,有时则进学校或学院;她们学习作诗、音乐以及各种女红;有些成为学者甚至教师。有几位妇女在慈善事业方面很有名气。她们学习一些符合其风俗习惯的礼仪;沐浴前,她们必须先遮住面部;她们对欧洲妇女在宴会时穿低胸的衣服,以及在跳舞时与许多男人相拥的情形甚感讶异;她们也艳羡神能宽容这些犯了如此大罪的罪人。
与大多数文明国家一样,她们的婚姻通常是由父母安排的。在女儿到结婚年龄以前,父亲可将女儿嫁给任何他所希望或喜欢的人。一旦她到了结婚年龄,她便有选择权。通常女子的结婚年龄为12岁,十三四岁就已做了母亲;也有在9或10岁就结婚的。男人的适婚年龄最早是15岁。婚约保证男方给女方一份妆奁,这份妆奁无论在婚姻中或离异后,永远属于女方财产的一部分。在婚前,新郎不许与新娘见面。订婚8天或10天后即举行婚礼。结婚时无须僧侣主持,却要进行一段简短的祷告。婚礼有音乐、宴会、赠送礼物等环节,在新郎的家里及街上热热闹闹地庆祝。仪式过后,丈夫在新娘的房里念着“感谢仁慈怜悯的真主”,掀起妻子的面纱。
倘若这一事后的审视不能令新郎满意,他便可连同妆奁及新娘立刻送还给她的双亲。伊斯兰世界虽为多妻制,但大多数人都陆续娶进妻妾们,而非同时娶许多妻子,只有富人才付得起几位太太的费用。因为离婚很容易,更可使一位穆斯林相继有几位伴侣。阿里有200位太太;伊本·阿尔—泰伊本(Ibn al-Teiyib)是巴格达一名染剂师,活了85岁,据说曾结婚900次。除太太以外,一位穆斯林更可有不计其数的侍妾。哈龙因有200位侍妾而心满意足,据说穆尔瓦基勒有4000位妾,每人一生几乎只能和他共度一夕。有些奴隶商人将女奴隶训练得深谙音乐、歌唱及性的挑逗,然后以妾侍的身份出售,每位售价高达10万第尔汗。但是我们可不能把一间通常的闺房当作私人的妓院。有很多侍妾因生子而变为母亲的例子,而且男人以子女众多而引以为荣,而主人与侍妾之间缠绵悱恻的恋情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合法妻子视侍妾制度为理所当然。哈龙的太太佐贝达(Zobaida)一次曾送给哈龙10位侍妾。瓦立特一世的一个儿子生有60个男孩,女孩的数目更是无法统计。《古兰经》禁止的太监制度,现已成为闺房中必需的附属品了。基督徒及犹太人也参与了制造及输入太监的工作,哈里发、首相及高官们,曾以极高的价格收买他们。不久,刁黠的太监阶层,就使数届伊斯兰教政府受其牵制。在较早的几个世纪里,闺房制度曾阻碍了阿拉伯人与被征服者的同化,而且他们大量生育,以应付领土扩张的需要。这种能力强者的大量生育,在优生学上是很有功效的。但是自马蒙以后,多妻制度变成道德及生理的衰颓以及——由于人口生殖率超过食物增长率——贫穷与不满情绪的源泉。
婚姻生活里女人的地位是神圣的。她在某一时间内只能有一位丈夫,离婚需要付出相当高的代价。丈夫的不忠诚她不能过问,只能视为是道德上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是她若对丈夫不忠,则会被判死刑。不管阻碍有多少,仍然有许多通奸的行为,这是令人讶异的。她有时受到辱骂,有时受到尊敬,有时被蔑视、压制,但是在许多事例中,她们是被激情而温顺地爱着的。“为了我妻的缘故,”艾卜·阿提亚(Abu’l Atiyya)说,“我愿意放弃一切人生的目的及俗世的财富。”这种事情是经常发生的,而且有时相当真诚。此外,伊斯兰教妇女所收受的财物,全由她处置,丈夫及丈夫的债权人是无权提出要求的。在属于她自己的天地里,她纺纱织布,缝缝补补,治理家务,照顾孩子,嬉戏,吃零食,聊聊天,或搞些恶作剧以打发时间。她们因多子多孙而受人尊敬。在农业及宗法社会里,子孙被视为经济上的资产,女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完全依照她生育的多寡而定。“丢在墙角的一个破垫子,”穆罕默德说,“也要强过一位不妊的太太。”尽管如此,避孕和堕胎在闺房中仍很盛行。产婆仍以古老的方法接生,医生则介绍新的方法。拉齐(Al-Razi)(约924年)在其《经验谈》(Quintessence of Experience)一,有一段“讨论防止受孕的方法”,列出了24种技术及药物的避孕法。伊本·西娜(Ibn Sina)在名著《医学准则》(Qanun)一,列举了20种避孕方法。
《古兰经》明确谴责赌博及酗酒。在伊斯兰世界中,政府及司法上的贪污腐化一如基督教世界。大致说来,在商业道德上,信守承诺、遵守契约的态度,穆斯林要优于基督徒。大家都承认,萨拉丁是十字军时代最有教养的绅士。穆斯林有时视说谎为荣耀,为了拯救生命,平息争执,取悦太太,及在战争中欺蒙不同信仰的敌人,是允许说谎的。穆斯林重视形式及真诚,穆斯林的演说常带有浓厚的礼赞和谦逊。跟犹太人一样,穆斯林彼此用鞠躬及敬礼来表示欢迎,并口念着“敬祝平安”等,对方则答以“托您的福,并感谢安拉的仁慈”。伊斯兰世界一般来说都很诚挚。清洁与否与收入有关,穷人疏于修饰,而境遇好的则常清洗、修剪及涂抹香料。割礼一事,《古兰经》虽未提及,但因其有益于卫生而颇受人重视,男孩一到五六岁便行割礼。私人浴室是富人的享受,公共浴室遍布各处。据说,10世纪,巴格达一地就有2.7万所澡堂。男人与女人一样喜欢香水及香料。阿拉伯半岛在很早以前就因乳香和没药得享盛名,波斯却因其玫瑰油、紫罗兰及茉莉花而闻名于世。很多家庭都有灌木、莳花及果树林园。特别是在波斯,花更受欢迎,因此全城充溢着芬芳的气息。
他们如何来娱乐自己呢?上层阶级大半是宴饮、房事、挑逗、作诗、音乐及歌唱。下层的人们,除了以上列举的事项,另外还加上斗鸡、跳绳舞、变戏法、玩魔术及看傀儡戏等。我们从《医学准则》中发现,在10世纪时,穆斯林已经发展出各种运动及游戏:拳击、摔跤、竞走、射箭、掷铁饼、体操、跳越障碍、骑马、马球、槌球游戏、举重以及曲棍球、棒球。赌博是禁止的,纸牌和骰子不太常见,双陆棋则较为普遍。虽然穆罕默德不赞成把棋子雕刻成人形,但弈棋仍是允许的。赛马很普遍,并且得到哈里发们的支持。据说有一次赛马,有4000匹马参加。狩猎是较为贵族化的娱乐,而且较萨珊时代文明得多,后来演变为猎鹰活动。人们饲养捕获的动物,有些家庭养狗,有些则养猴子。哈里发们则饲养老虎和狮子以娱乐臣民及使节。
当阿拉伯人征服叙利亚时,他们仍停留在半野蛮的状态,骁勇、残暴、淫荡、冲动、迷信和多疑。伊斯兰教软化了他们某些性格,但是大部分仍然保留着。哈里发们并不比同时代的拜占庭、墨洛温王朝或北欧的基督教国王们更残酷无道,但这对任何文明国家显然皆是污点。717年,哈里发苏莱曼在前往麦加朝圣的途中,邀请宫中武士在新近俘虏的400名希腊人身上试试他们的利剑。400名可怜的俘虏,在哈里发的旁观下,在刽子手们的欢呼中,一个个身首异处。穆尔瓦基勒(al-Mutawakkil)登基后,将一名首相下狱,只因其在数年前对他不敬。犯人数周不得睡眠,处于神志不清而渐成精神失常的状态,然后允许犯人痛快淋漓地睡上24小时;待稍微恢复体力,又将他置于两块钉满铁钉的木板中间,微微一动,犯人就得受皮肉伤;犯人痛苦地躺在那里,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像这样的野蛮行为,当然是少数几个例子。一般说来,穆斯林是温文有礼,富有人道精神、能容忍的。倘使我们作一概括性的描述,他们领悟快、智慧高、易冲动、懒惰、安于现状、安于简朴、静静地忍受不幸的遭遇,以耐心、骄傲和高雅的态度来处理事情。长途旅行时,他们总是带着寿衣,随时准备接受死神的召唤。在沙漠中,因疾病或饥渴不能行动时,他会吩咐其他人继续前进,亲手做完最后的涤净工作,挖好墓穴,把自己裹在破的绉被单里,躺在已经掘好的沟穴中,静静地等待死神的降临,让风沙将他埋葬在广漠的旷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