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伊斯兰景观(628—1058)

时间:2024-06-17 17:35:08关键词:伊斯兰景观

文化是土地与心智的结合,即地上的资源,由人类的欲望和戒律衍生而成。在所谓宫廷、寺庙等宏伟建筑,在所谓文学、艺术等豪华生活的背后,都反映出这些艺术品的基本元素。如猎人创造了在森林中的各种娱乐及运动;木匠发明了伐木事业;牧人发展出畜牧事业;而农人则整理、耕植、播种,收割兰花、葡萄,养蜜蜂及照料孵雏;女人则发展各种副业,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矿工开采矿藏;匠人设计居室、车辆及船只;工匠设计各种工具及生产各种产品;贩夫、店主及商贾调和、划分制造者及消费者之间的供求关系;企业家利用储蓄发展工商业;执行者则集聚体力、财力及智力以创造服务机会并增加物资生产。这种种事业就像一只忍辱负重的巨兽,在它那摇曳负重的背脊上,文明就这样逐渐发芽、茁壮。

所有这一切在伊斯兰世界中也非常繁忙。男人蓄养牛、马、羊、骆驼、巨象及狗等动物,采集蜂蜜,挤牛羊和骆驼的奶,并种植各种谷类、蔬菜及花卉。橘树于10世纪前从印度移植至阿拉伯,再由阿拉伯介绍给叙利亚、小亚细亚、巴勒斯坦、埃及和西班牙,再从这些国家普及至整个欧洲南部。甘蔗栽培和蔗糖制炼方法,也以同样的方式由印度经近东传入阿拉伯,再由十字军传入欧陆诸国。棉花最先由阿拉伯人在欧洲种植。这种在如此广漠荒芜的土地上取得的成就,无疑要依靠井然有序的水利系统。在这一点上,哈里发们在经济自由的原则中留下了一个特例,即由政府经营较大的运河系统。幼发拉底河流入美索不达米亚,底格里斯河流入波斯湾,而在巴格达附近的一条大运河将这两条河联系在一起。阿巴斯王朝早期的哈里发们鼓励人民整治沼泽地,重建遭毁弃的家园和村落。在10世纪的萨曼王朝时代,介于布哈拉和撒马尔罕之间的土地被视为人间四大乐园之一——其他三者为波斯南部、伊拉克南部及大马士革附近地区。

金、银、铁、铅、水银、锑、硫黄、石棉、大理石及其他珍贵矿石,从土地中开掘出来了。潜水者在波斯湾采集珍珠。石油和沥青也逐渐被人类开发利用。从哈龙时代档案中的一条记载,可知石油及沥青用在焚化贾法尔尸体时的代价。工业停留在手工业时代,在家庭和工场作坊进行生产,同时已有各职业性的组织存在。我们发现已有几所工厂存在。除了在利用风车的动能方面较有成就,在技术方面没有什么进步。据马苏地在10世纪时的记载,他曾在波斯和近东看到过这些成就;而在12世纪以前,在欧洲还没有出现过,可能这是东方穆斯林赠给他们的敌人十字军的另外一些礼物。当时有许多机械上的发明。哈龙送给查理曼大帝的水钟,是用皮革和镶铜制成的。此钟借一个金属制的小骑士来报时,即每隔一小时由此金属骑士打开开关,让相应数目的球落在钹板上,然后金属骑士退避,开关自动合拢。制造产品的过程缓慢,但是工人精于整个制作过程,因此几乎每一种工业都成为艺术性的工作。波斯、叙利亚及埃及的纺织业因其精细的工艺闻名遐迩。摩苏尔的棉布,大马士革的亚麻布及亚丁的毛纺织品也是当时著名的产品。大马士革还产一种以高温锻造,精钢制造的剑,也很有名。西顿和提尔出产的透明玻璃,巴格达的玻璃和陶器,雷伊的陶器、针及梳子,拉卡的橄榄油及肥皂,法尔斯的香料及地毯,都很有名。伊斯兰教统治下的西亚,工商业的发展均达到了高潮,为16世纪前的欧洲望尘莫及。

陆上运输主要靠骆驼、马、骡及人力。但是马在阿拉伯人的眼中身价很高,不常用作负重的工具。“不要称它为我的马,”一位阿拉伯人说,“称它为我的儿子。它的快捷如流星闪电……步履轻盈,可在你情人的胸膛上跳舞,而不使她遭受任何伤害。”有沙漠之舟之称的骆驼,载负了阿拉伯大部分的贸易物资。4700头骆驼组成的商队,经常跋涉在伊斯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以巴格达为中心,驿道向四周成网状展开,经雷伊、内沙布尔(Nishapur)、莫夫、布哈拉、撒马尔罕到中国喀什(Kashgar);经巴士拉至设拉子;经库法抵麦地那、麦加和亚丁;经摩苏尔或大马士革直抵叙利亚海岸。沿途设有旅舍及厩房,可供旅客及牲畜歇息。大部分内陆运输则依靠河流及运河。哈龙曾计划开凿苏伊士运河,也许是财政上的原因,让雅耶打消了这个念头。底格里斯河在靠近巴格达附近约有750英尺宽,阿拉伯人用船搭建了三座浮桥。

经济-伊斯兰景观(628—1058)

靠着这些繁忙的交通动脉,商业发展起来了。由一个政府将昔日分散在四大洲的这一区域统一起来,对西亚的经济是有益的,关税及其他阻挠因此消除了,语言及信仰上的一致,也使货物的流通更加容易。阿拉伯人不像西欧的贵族那样蔑视商人。不久,他们加入基督徒、犹太人和波斯人的行列,以薄利多销的方式,促进消费者和制造者之间的交易。城镇逐渐发展、增多,交通及市场日趋繁盛;小贩沿着门窗紧闭的人家叫卖、推销货物;商店门口悬吊各种物品,讨价还价之声此起彼落;博览会、市场及市集吸引了大批物资以及商人、消费者和诗人;骆驼商队从中国及印度边界等到波斯、叙利亚和埃及;港口如巴格达、巴士拉、亚丁、开罗、亚历山大港等,成为阿拉伯商人的出海口。直至十字军东征为止,伊斯兰教垄断了整个地中海的商业,以叙利亚和埃及为东端的中心,突尼斯、西西里、摩洛哥和西班牙为西边的重镇,希腊、意大利和高卢为中途转运点,从衣索匹亚控制了整个红海的贸易。这一商路经里海到达蒙古境内;从阿斯特拉罕(Astrakhan)溯窝瓦河而上,抵达诺夫哥罗德、芬兰、斯堪的纳维亚及德国境内,在这些地方穆斯林遗留下许多钱币;为答谢中国帆船访问巴士拉,阿拉伯船只也从波斯湾起航至印度、斯里兰卡。这种生气蓬勃的商业活动,至10世纪达到顶点,而那时西欧的商业还停留在草创阶段。当这种商业逐步向西推展,它在西欧的商业语汇中留下了如关税、运输、仓库、商队及市场等词。

国家主张工商业完全自由,并辅以相当稳定的通货。早期的哈里发允许使用拜占庭和波斯的钱币,但是到695年,即阿卜杜·阿尔—马立克时代,他们铸造金第纳尔和银第尔汗两种钱币并使之流通。第纳尔从罗马第纳里乌斯(denarius)变化而来,包含65克或0.135盎司黄金纯度。第尔汗从希腊字德拉克马变化而来,包含43克白银纯度。钱币的纯度时有变化,以上仅是概略的估计。伊本·霍卡尔(Ibn Hawqal)曾记述一张票面价值达4.2万第纳尔的期票,给予一位在摩洛哥的商人。这种信用形式,阿拉伯人称之为沙克(sakk),我们今日所谓支票(check)即是由此演变而来。投资者将资金投入航运和骆驼队运输事业,虽然收取利息是被禁止的,跟欧洲人一样,规避禁令以收取使用资金及所冒风险的利息仍然存在。专卖是非法的,但仍然很盛行。欧麦尔死后一个世纪内,阿拉伯的上层人士,大都富甲一方,生活在拥有数百名奴隶的豪华宅第中。巴尔马克家族的雅耶曾出700万第尔汗的高价,欲购买一只用精细宝石镶制的珍珠盒,却遭到拒绝。据说哈里发穆克塔菲死时,遗留下价值2000万第尔纳的珠宝和香料。哈龙之子阿尔—马蒙与布兰(Buran)结婚时,她的祖母把一盒珍珠倾倒在新郎的身上,而她的父亲则将麝香球洒在宾客中间,每一个球中附有一张彩券,持有人可凭券获得一名奴隶、一匹马、一份不动产或其他赠赐。当穆克塔迪尔将伊本·雅萨斯(Ibn al-Jassas)的1600万第纳尔充公之后,这位著名的珠宝商却仍然腰缠万贯。许多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几乎都有400万第纳尔的财富——数以百计的商人的宅第,其耗资约在1万到3万第纳尔之间。

这一经济结构的基层是一群奴隶。从人口的比例上来讲,奴隶在伊斯兰社会中所占的比例,要比基督教王国大,基督教王国的农奴取代了奴隶。据说哈里发穆克塔迪尔蓄了1.1万名太监;穆萨带回30万名非洲俘虏、3万名西班牙女童,全部卖做了奴隶;库台巴(Qutayba)俘虏了10万名索格狄亚那人,也将之卖做奴隶。不过这些都是东方人的计算方法,不可全信。《古兰经》承认在战争中俘虏的非穆斯林及奴隶所生的子女,为奴隶的正当来源;非穆斯林(就如基督教王国对待非基督徒一样)可作为奴隶役使。贩卖奴隶的行业非常兴盛——大半是来自中非及东非的黑人,来自土耳其的土耳其人,来自俄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白人。穆斯林对奴隶握有生杀大权。一般说来,他们对奴隶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因此奴隶的命运,并不比19世纪欧洲的工人坏,也许更好,更有安全感。在农村,奴隶多半从事体力工作,在城市则从事不太需要精细技术的粗工。他们在家庭中的职务犹如佣人,在房间中好比侍妾和太监。大部分的舞女、歌女及演员都是奴隶。女奴与其主子,男性奴隶与自由妇女所生的子孙,自出生时起即是自由人。奴隶也可结婚,所生子女如有才能,也可接受教育。我们惊讶于这么多的奴隶子女在伊斯兰的学术及政治领域担任较高的职务,而且许多人,如马赫穆德及马穆鲁克还成为国王。

伊斯兰教在亚洲地区的剥削,还没有达到如基督徒或埃及穆斯林那种残酷的程度,那些地方的农民时刻都在辛勤地工作,而其收入仅够维持一栋简陋的房子、一块缠腰布,粮食不足,时有饥荒之虞。而这些亚洲人常以怠工来求保护,很少有人能如他们那样轻易地达到懒散的目的。布施非常盛行,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仍能住在城里最好的大厦——清真寺里。即使如此,永无止境的阶级战争经年累月地酝酿着,偶然也会变成暴动(如778、796、808、833年)。因为国家与宗教合而为一,故这种叛乱经常披着宗教的外衣。有些教派,如呼拉米亚派(Khurramiyya)和穆纳伊达(Munayyida)派,常采用波斯叛徒马兹达克的共产主义的观点。有一个团体自称为苏尔克·阿拉姆(Surkh Alam)即红旗(Red Flag)。约在772年,哈希姆·穆盖奈耳(Hashim al-Muqanna)即呼罗珊的“蒙面先知”宣称他为真主的化身,要恢复马兹达克的共产主义。他集合各种教派,击败许多军队,统治波斯北部达14年之久,最后(786年)仍被擒杀。838年,巴比克·胡兰尼(Babik al-Khurrani)集结了一群以穆哈米拉(Muhammira)即赤色分子为名称的部众,夺取了阿塞拜疆(Azerbaijan),维持了将近22年的政权,战胜数十次。据较可信的塔巴里(Tabari)的说法,在他被征服以前,曾杀死25.55万名俘虏。哈里发穆耳台绥木命刽子手将巴比克的肢体一段段分割,他的躯干绑在宫廷前示众,他的头颅被送往呼罗珊附近各城展览,以提醒大众人并非生而自由平等。

东方最著名的“奴隶战争”是由阿里发动的,他是阿拉伯人,自称为先知女婿的后裔。在巴士拉附近,许多黑人奴隶专门从事挖掘硝石的工作。阿里提醒他们是如何被虐待,催促他们跟随他起来反抗,保证他们成功后可获得自由、财富。他们随即响应,劫夺粮食,击溃前来围剿的军队,并建立独立村落供自己居住,还为领袖们建立宫舍,建造牢房以囚禁人犯,建筑寺院以供祈祷(869年)。然而雇主们向阿里游说,若他能说服一名奴隶返回工作,则给他5第纳尔的报酬。他拒绝接受。周围的乡村企图以饥饿政策使他们就范,但是他们在粮食告罄之时,袭击奥波拉(Obolla),解放并吸收该城的奴隶,劫掠全城,最后将其付之一炬(870年)。经此次胜利的鼓励,阿里即率领他的手下攻打其他城镇,征服了许多城市,并控制了伊朗及伊拉克南部,直抵巴格达的大门。商业受阻,首都陷入饥荒中。871年,黑人将领莫哈拉比(Mohallabi)率领一支叛军攻占巴士拉。据说全城有30万人被屠杀,数千白人妇女及小孩,其中包括哈希姆贵族,都变成了黑人将士的侍妾奴隶。叛乱持续达10年之久,政府一面派大军前来镇压,一面以宽赦、奖励争取叛变及逃亡者,因此有许多人脱离了阿里而投入政府军中。叛军余众被包围,受到熔化的铅水及“希腊之火”——点燃的石油精火炬——的攻击。最后,一支政府军在大臣(Vizier)莫瓦法克(Mowaffaq)的统率下攻入叛城,扫平抵抗,杀死阿里并斩首示众。莫瓦法克和他的官员们全体跪下,感谢安拉神的仁慈(883年)。这场叛乱共持续了14年,威吓了整个东方伊斯兰的政治和经济。伊本·图伦(Ibn Tulun)时为埃及省长,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将王国中最富饶的一省变成一个独立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