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私人的房子或小教堂集合,组织成犹太人会堂的形式,每个集会称为一个“Ekklesia”——希腊人民对聚集在市政府的称呼。他们像伊希斯和密特拉信徒一样,欢迎奴隶参加。虽然奴隶没有被解放,但是在“天国里所有人都可得到自由”的应许下,他们得到了安慰。早期的信徒,主要是下层阶级占优势,其中也有些中下阶级,偶尔也有些富有者。然而,他们绝不是塞尔苏斯所说的“人们中的渣滓”,他们大部分过着有规律而且勤勉的生活,以财物资助传道工作,并且提供资金给一些穷困的基督教团体——他们作了很多的努力,最后他们赢得了偏僻地区的人民。
妇女们被允许参加聚会,并且在次要的角色中也达到很突出的地步,但是教会要求她们过谦恭、顺服、退隐的生活,使外邦人抱愧蒙羞。礼拜时,她们必须蒙着头,因为她们的头发被认为是最诱惑人的,纵使天使在服侍时,也会被妇女的头发分心。圣哲罗姆甚至认为妇女的头发应该全部剃掉。基督徒妇女还要避免使用化妆品和珠宝,尤其是假发,因为牧师的祝福降临到那些戴着假发的头上,就很难知道哪一个头是受祝福的。保罗曾严厉地指示他的教会说:
女人在教会中要闭口不言。她们总要顺服。她们如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教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在教会中男人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荣耀和形象,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而造,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应当在头上有屈服权柄的记号。
这是犹太人和希腊人对女人的看法,并不是罗马人的看法。也许这正代表着一种反动思想,以反对有些妇女自由渐增、沦为放纵的现象。我们可如此相信,在这些严词谴责之下,虽是没有珠宝和香水,但借着面纱,基督教妇女仍有吸引力,并能以灵巧的方法,运用她们古老的权力。未婚的妇女和寡妇,教会给她们找到许多有用的工作,她们组织成“姐妹”团体,办理慈善的事务,以后就形成了修女们不同的阶级,而那些修女真诚、亲切的态度,正是基督教最高贵的化身。
在约公元160年,卢奇安对基督徒有如此的描写:“那般最愚蠢的人,藐视一切尘世的事物,而将一切的财物视为公有。”30年后,德尔图良宣告说:“我们所有的事物均为公用,唯独妻子例外。”他还以其特有的尖刻的语气说:“基于那一点,我们散伙了,的确,其他的人也是在那一点上如此。”但我们不应该按照字面来理解这些话,因为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德尔图良也提到,基督教的共产只不过是按着各人所有的多寡,将财物献出,作为公众基金。它最初的目的,不过是便于施舍。而富有的人,也因慑于最后的审判,愿意献出他们的财物。许多早期的基督徒均同意苦修派的看法,认为一个富有的人,若不将他剩余的财物与人分享,就无异于贼。雅各——耶稣的兄弟——也曾用非常刻毒的话,攻击一些富有的人,他说:
嗐!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财物坏了,衣服也被虫子咬了,你们的金银都生了锈,那锈要证明你们的不是,又要吃你们的肉,如同火烧,你们在末世只知积攒钱财,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并且那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去承受天国吗?
他又补充说,在天国里,富足的人将像花一样,在炽热的阳光下凋谢。
共餐,是共产的一部分。就像希腊罗马的集会中偶尔一起聚餐一样,早期的基督徒,通常在安息日的晚间,聚集在一起享用“爱宴”(love feast)。这种“爱宴”以祷告和读经开始,然后由牧师将酒与面包祝谢后,才分给大家吃,最后仍以祷告和读经结束。信徒们相信面包和酒代表了基督的身体和血。信奉狄俄尼索斯神、阿提斯神及密特拉神的人,也有类似的宴会,而他们认为他们所吃的是这些神的化身。“爱宴”最后的仪式是“爱的亲吻”,在某些会众中,这个仪式只限于男与男、女与女,而在另外一些会众中,这个严格的限制也没有强迫执行。许多参加者在这个仪式中发现了非宗教的喜悦。德尔图良和其他一些人公开地指责说,如此的仪式将会导致“性的放纵”。教会则建议,亲吻时嘴唇不应该张开,如果亲吻带来了愉悦感,就不该再继续下去。3世纪以后,“爱宴”就渐渐消失了。
不管这些插曲是否真实,也不管传道者是否循循善诱地呼吁众人将仪式做到完美的地步,我们可以相信,早期基督徒的道德,的确是异教徒对基督徒进行谴责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个原因,后来有些有智之士及有影响力的人,不惜任何代价,定了一个超然的伦理标准,来节制人的原始本能,以合乎道德标准。当信徒盼望天国来临时,同时他必须相信有一位审判者,他看得见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也知道每个人的思想,没有一个人能逃避得了他,也没有一个人能欺骗得了他。在这种神圣的监视之下,于是有了彼此的监督。罪在这些小团体中很难隐藏得住,若有人秘密地破坏了新的道德纪律而被人发现时,要被公然地申斥。而曾经毁了异教的一些社会恶习,如堕胎、杀婴等,在基督教中是绝对禁止的,而且被视为与谋杀同罪。在许多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基督徒救了许多被弃的婴孩,给他们施洗,并且借着社会基金,将他们抚养长大。在其他方面,教会禁止教友们涉足戏院或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基督徒参与异教节日的庆祝典礼,不过在这些方面收效并不大。大体上,基督教仍不断地夸大犹太人道德的严厉和苛刻。独身生活是最受人推崇的,而他们认为婚姻制度只是防止杂交和繁衍子孙的可笑方法。夫妻的婚姻关系也受到限制,夫妻中若有一方是异教徒,另一方是基督徒,唯有异教徒欲取消婚姻关系时,离婚才能被允许。鳏夫或寡妇如欲再婚,是绝对没人赞成的,至于同性恋,更是会遭受到古代人少有的非难。德尔图良说:“至于性生活,基督徒是绝对以自己的妻子为满足的。”
当人们期待基督二次降临的时候,那些严厉的道德纪律和规条自然地被宣布。但是当这个盼望消失的时候,人的肉体情欲再度升起,基督徒的道德也因此松弛了。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所著的小册子《哈玛斯的牧羊人》(The Shepherd of Hermas,约公元110年),严厉地斥责基督徒中再度出现了贪心、不诚实、涂胭脂、染头发、画眼睑、醉酒及奸淫这些罪恶的事情。然而,这段时期基督徒的道德生活总体上是很好的,儿女孝顺父母,朋友之间互相忠实,夫妻也互敬互信,完全呈现出信心、生活的快乐。因此普林尼不得不向罗马皇帝图拉真报告说,基督徒确实过着一种非常祥和而模范的生活。盖仑对基督徒有过如此的描写:“他们如此不断地自律自制……他们如此强烈地渴望达到道德上最完美的境界,以致他们几乎不亚于一个真正的哲学家。”由于他们相信全人类都因为亚当的罪而被玷污、而每一个人终要面临最后的审判,基督徒们都远离一切的引诱,指责“世界与肉体”,并以禁食及种种责罚压制欲望,非常谨慎、虔诚地度日,以防备那可怕日子的到来。他们对音乐、美食、外来的酒、温水浴或剃须修面带着一种怀疑的眼光,认为这些事似乎与神的旨意不符合。一般基督徒认为他们的生活比他们以往信仰异教之神时更郁闷,唯有当他们偶尔秘密地去拜他们以往的神时,生活才有乐趣。到2世纪,犹太人安息日的严肃气氛才被基督徒的主日崇拜所取代。
在主日,即星期日,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开始他们每星期一次的敬拜仪式。牧师先读一段经文,然后带领会众一起祷告,最后由牧师讲道,内容不外乎是一些教条式的教训、道德生活的勉励及宗派间的争辩。在早期的聚会中,一般人,尤其是妇女可以说预言——以一种神魂超拔的神态,说出一些将要发生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只能以宗教的观点来解释。然而,当这些行为引起了宗教狂热及神学上的混乱时,教会开始表示不满,最后终于禁止了这种行为。牧师不得不去除迷信,因此才采取行动去压制这些举动。
到2世纪末,主日崇拜仪式渐渐采取天主教弥撒的形式。这种仪式,一部分取自希腊神秘宗教中的洁净仪式、圣餐仪式,一部分取自犹太圣殿中的敬拜仪式。凭借圣餐仪式及借着神胜过死亡的权能,弥撒的内容渐渐丰富,包括祷告、读诗篇、读经文、讲道以及诗歌的背诵,尤其特别的就是以象征性的“神的羔羊”代替古老基督教中“有血的祭牲”。以往基督徒把酒和面包当作献给神的礼物,而现在他们把面包和酒想象成通过牧师把它献给神,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再一次表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因此在聚会中,借着圣餐的仪式,许多信徒分享了他们救主的生命。这是一个时代认可已久的观念,而异教徒不必接受这种观念。借着弥撒的玄义,把这种观念具体化表现出来,基督教因此成为所有神秘宗教中最伟大的一个。这种观念在起初只是一种很低微的习惯,却很顺畅地发展成高尚的习惯。它被教会采纳,是教会能够成为那个时代的象征及教友们必需物的原因之一。没有任何仪式能使心灵寂寞的人得到如此的振奋,也没有任何仪式能给予信徒们更大的勇气去面对这到处充满敌意的世界。
圣餐是早期基督教七个圣礼之一,被认为是传递神恩典的神圣仪式。在此,教会也借着象征性的诗,安慰信徒、提高教友的尊荣,并借着神恩典的滋润,使漫长的人生旅程中得到再一次的更新。在1世纪,只有三种仪式——洗礼、圣餐、神职授任——被认为是圣礼。但其实在以往教会的习惯中,早已有其他四个圣礼的根源了。早期的使徒及一些长老,在洗礼以外,更借着“按手礼”使信徒接受圣灵。因此,渐渐地,“按手礼”从“洗礼”中分出来,而成为“坚信礼”。当婴儿时期的洗礼代替了成年后的洗礼时,人们渐渐觉得有一种年长后灵洗的需要。以往在公众前的认罪,这时变成了私底下向神父认罪。当时的神父,宣称他们从使徒及主教的继承人那里接受了这种特权,“可以捆绑罪,也可以释放罪”——接受教友的认罪,并且赦免他们的罪。这种“忏悔礼”也成为圣礼之一,在这个仪式中,神父可以借着赦免教友罪的时候责骂他。这样,一方面可以给予罪人一种激励他改进的力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罪人免于良心上的不安和悔意而造成的精神问题。在那几个世纪中,婚姻仍旧是一般民间的仪式;后来经过教会的准许后,婚姻不仅是契约,而且是彼此之间神圣的誓言。到公元200年,“按手礼”增加了一个额外的任职仪式,借这个仪式,主教擅用了独有的权力任命神父,有效地执行这些圣礼。最后,教会又由《雅各书》(第5章,第14节)中,导出一个临终涂膏仪式,即最后的祝福仪式,成为圣礼之一。神父将油涂在死者的感觉器官和四肢上,借此仪式,再一次洗清死者的罪,好让他能以无愧的良心去见神。若是我们以当时的人对这些仪式的看法来判断这些仪式的话,实在是很可笑的。但以鼓励及启发人性来看这些仪式,它们的确是灵魂最有效的药。
基督徒生命中最后的荣耀,是“埋葬仪式”。因为新的信仰不仅宣告了灵魂的复活,也宣告了身体的复活,因此死者的遗体有了许多很好的照顾。埋葬的仪式由神父主持,每一个死者都有自己的坟墓。在约公元100年,罗马的基督徒依照叙利亚和埃特鲁里亚的传统,开始将死者埋在地下墓穴,也许并不是为了隐藏,而是为了节省空间和经费。当时,罗马人在地下挖很长的地道,高度各不相同,而死者的尸体就放在这些地下走廊的两边。犹太人与异教徒也采用这种方法,他们也许只是为了方便。有些地道似乎特别地绕,成为基督徒躲避罗马帝国迫害的好地方。当基督教抬头后,这种将死者埋放在地下墓穴的习惯渐渐消失。这些地下墓穴,变成了敬拜及朝圣的目标。到9世纪,才渐渐阻塞而被人遗忘了。直到1578年,才被人意外地发现。
早期的基督教艺术,大部分保留在地下墓穴的壁画和浮雕中。据考古学家研究的结果,约180年,出现了基督教最有名的一些象征物:鸽子——代表着灵魂脱离了今生的牢狱;长生鸟——由死灰中复生,代表着复活;棕榈叶——表示胜利;橄榄枝——和平的象征;鱼——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救世主。在地下墓穴中,还有一个很有名的雕像,叫作“好牧人”,这个雕像完全仿照塔那格拉(Tanagra)镇罗马神话中的信使神携带一只羊的雕像。偶尔我们也可以在这些图画中,发现庞贝城的优雅风格。例如,装饰在圣多米提拉坟墓顶上的花、藤蔓以及鸟等,通常这些都是次等工匠的平凡作品,他们以东方的暗晦代替了古典的清晰。在那些世纪中,由于基督教过分重视来生,对今生毫不关心。而且,基督教承袭了犹太人对雕像的嫌恶,将雕像与偶像混为一谈,并指责雕像和绘画太过分夸耀裸体。因此,当基督教渐渐地茁壮,雕塑艺术也就渐渐走下坡路。但是一些镶嵌的细工倒是很普遍。教堂的地板、墙壁及浸礼所,均嵌有花叶形的小方格及“神的羔羊”和《圣经》中故事的图画。在一些雕刻精美的石棺中,也发现类似很粗糙的浮雕。同时,建筑师也改变了希腊罗马式的教堂以适应基督教崇拜的需要。以往藏置异教神的小庙堂建筑形式,无法让教会容纳所有的会众;现在新的教堂,有很宽阔的本堂及走道,可供教会之需,而教堂突出的半圆形或多边形部分,正好可用作圣所。基督教在音乐方面,也继承了不少希腊的音乐符号、音阶等。有些神学家很不赞成妇女们在教堂或公共地方唱歌,因为他们认为妇女的声音,很可能让一些易激动的男性产生邪恶的念头。然而,会众们时常借着赞美诗表达他们的希望、感谢及快乐,于是音乐成为最美好的崇拜及基督教信仰中最精致、最微妙的侍奉。
总体来说,在人类中没有比基督教更吸引人的宗教了。基督教不分个人、阶级和国家;它不像犹太教,只限于一个民族;也不像希腊罗马正式的宗教,只有国家中的自由民才可以信奉。借着使全人类都能继承基督战胜死亡的胜利,基督教宣布了人类基本的平等,而现世所有不同的阶级,只是暂时性的。对那些悲惨、残障、哀恸、气馁及受辱之人,它给予他们同情、怜悯、尊严,及有启发性的基督的故事;因着天国的盼望及死后永不止息的幸福,基督徒们的生活被照亮了。甚至对于那些最严重的罪人,基督教应许赦免他们,只要他们肯悔改,也接受他们为教友。对那些心灵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人生何去何从、罪恶及痛苦的解除……所困扰的人,基督教提供了启示性的教义,使最单纯的灵魂得到心灵的安息。对那些遭受贫苦及劳苦折磨的人,基督教借着圣礼和弥撒,带给他们如诗般的喜乐。此外基督教将博爱、仁慈、严谨、和平这些美德带给了在道德上几乎是真空且垂死的异教、冷酷的禁欲派、败坏的放纵派。而被残酷压迫及性关系混乱了的世界,以及满足于现状的帝国,也接受了这些基督教的道德。
因为适合人类的需要,这个新的信仰传播得非常迅速。几乎每一个信徒,都带有革命家的热忱,将自己作为一个宣传的中心。而罗马帝国的马路、河流、海岸线及贸易线等也是非常利于教会发展的路线:东边从耶路撒冷到大马士革、埃泽萨、都拉(Dura)、塞琉古亚及泰西封;南边经波斯特拉、佩特拉到阿拉伯;西边经叙利亚到埃及;北边经过安条克到小亚细亚及亚美尼亚;由艾菲索斯及特洛阿斯越过爱琴海到哥林多、帖撒罗尼卡;经过埃格那提亚路到都拉基乌姆;越过亚得里亚海到布伦迪西姆,或者经由斯库拉及卡律布狄斯(Charybdis)到普特奥利及罗马;由西西里岛、埃及到北非;越过地中海或阿尔卑斯山到西班牙及高卢,由此再到不列颠。于是十字架随着罗马帝国的势力渐渐扩散到各处,而罗马的武力也为基督教铺设了道路,小亚细亚是这几个世纪中基督教的大本营。到300年,大部分艾菲索斯和士麦那的居民均是基督徒。这个新的信仰在北非也发展得很不错。迦太基和希波成为基督徒学习及争论信仰的中心。在这里也产生了许多伟大的拉丁教会的教父——德尔图良、西普西安、奥古斯丁;弥撒中的拉丁经文和第一本拉丁文的新约《圣经》,也在此地形成。到3世纪末,罗马的基督徒约有10万名。罗马教会已经能够给予其他地方的会众经济上的帮助,而其主教也因此在教会中要求有至高的权威。总起来看,到公元300年,在东方,大约有1/4的人是基督徒,而在西方只有1/20。在公元200年,德尔图良就曾说过:“我们(基督徒)好像昨天才诞生出来,但是我们却充满了你的城邑、市镇,你的岛屿,你的部落,你的军营城堡、宫廷及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