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学的创始人,约公元10年诞生于基利家(Cilicia)的塔尔苏斯。他的父亲是个法利赛人,遵照他们祖宗严谨的《律法》,将他抚养长大。这位奉差遣为外邦人传道的使徒,一直以法利赛人自居,甚至当他拒绝了犹太教的《律法》之后,仍是如此。他父亲是罗马公民,因此他也承袭了这种宝贵的公民身份。也许保罗这个希腊名字相当于希伯来的名字扫罗,所以他自幼就使用这两个名字。他没有接受正统的教育,因为没有一个法利赛人允许他的儿子接受完整的希腊文化,且没有一个受过希腊文化训练的人会写出像保罗书信中那么糟的希腊文。然而,他却学会用流利的希腊语向雅典的听众传道,偶尔他也引用希腊作品中著名的文句。我们可以相信某些斯多葛派神学及伦理学,借着塔尔苏斯的学术气氛而渗入了保罗的基督教神学中。他时常采用斯多葛学派的名词“气”,而英文翻译者把它译为“灵”。如同大多数的希腊城市,塔尔苏斯这个地方也有许多信仰俄耳甫斯教或其他神秘宗教的人,他们相信他们所敬拜的神已经为他们而死,而且死后复活,只要他们有信心,并借着某些独特的仪式,便可救他们免入地狱,并且享受神所赐给他们的永生。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说,这些神秘宗教为保罗预备了希腊人作为福音的对象,而且也为希腊人预备了保罗给他们传福音。
当年轻的保罗学会了编织帐篷,并在地方上的会堂接受教育后,他父亲就把他送到耶路撒冷。在那里,保罗告诉我们,他在迦玛列的门下,按着他们祖宗严谨的《律法》受教。迦玛列被公认为希勒尔的孙子,他继承希勒尔做了公会的主席,并且延续传统,做解释《律法》的工作。他宽大为怀,体恤人的软弱。当严谨的法利赛人发现他居然会以欣赏的眼光凝视异教妇女时,大为震惊。他非常博学,以至于那些热衷于学术的犹太人称他为《律法》的美质(the beauty of the Law)。并且给他一个特别的头衔——拉巴(rabban),即“我们的夫子”。在他之后,只有六个人接受过这个头衔。保罗从迦玛列及其他人那里学会了如何用精敏或诡辩的方式去解释圣经,这种方式以后也被用来解释《塔木德》。虽然保罗曾受过希腊文化的洗礼,然而他在心志和性格上却是彻头彻尾的犹太人,他从未对《摩西五经》有过任何怀疑之言,并且对于神对犹太人的特别选召(作为救世人的媒介)更是引以为荣。
他曾描述自己“其貌不扬”,后来又加上如此的描写:“唯恐我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不过保罗并没有更进一步指明到底是什么“刺”。依据传说对他的描述,在他50多岁时,是个弯腰曲背、秃头且长满胡须的禁欲主义者。他的额头很宽,脸色苍白,有坚毅的表情和锐利的目光。以上是一位画家丢勒在其许多伟大的作品中的一张对想象中的保罗的描绘;然而,事实上这些不过是文学上和艺术上的描述,而非历史上的描述。
他的思想的确是许多犹太人的典型:具有见识和热情,但非和蔼有礼;富于情感及想象力,但非客观公正。因为在思想上比较细腻,他在行动上非常有魄力。保罗甚至比斯宾诺莎更是一个“醉心于神的人”(God-intoxicated man),按字面意思即充满了宗教热忱的人。他认为自己受到圣灵启示,并被赋予行神迹的异能。他也是一个很踏实的人,能够胜任很多辛劳的组织工作,并且耐心地建立并维持基督教会。像许多人一样,他的缺点和美德是互为关联的:他是个冲动而勇敢、武断而果决、专制而有活力、狂暴却富有创造性、在人面前骄傲、在神面前谦卑、生气时暴跳如雷、温柔时却充满了慈爱的人。他劝告追随他的人“要为逼迫你们的人祝福”,然而却希望那些他的仇敌——坚持必须受割礼的人——将他们自己割绝。他知道自己的缺点,也曾试着去克服,并要求信徒们“宽容我的一点愚妄”。在他写给科林斯教会的第一封书信的附录中写道:“我保罗亲笔问安!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主必要来!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我的爱与你们众人同在。”他正符合他所扮演的角色,以完成他要做的。
起初保罗借犹太教之名而极力攻击基督教,但后来却奉基督之名而拒绝犹太教。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他都称得上使徒。他曾对斯蒂芬不遵守《律法》的言语大感震惊,因此参与了杀害斯蒂芬的行列,而导致了基督教第一次在耶路撒冷遭到迫害。当他听说大马士革有许多人皈依基督教,于是去求见大祭司,得到许可,逮捕所有“信奉这道的人”,并捆绑带到耶路撒冷(约公元31年)。他之所以热心地逼迫基督徒,也许是由于暗中的怀疑。他可能很残忍,但并非毫无恻隐之心。也许是斯蒂芬被石头打死的异象,也可能是各各他基督被钉死的景象,扰乱了保罗前往大马士革路上的心境,并且激起他的幻觉。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当他们一队人马将近大马士革时,
忽然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扑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保罗!保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只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保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着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士革。三日他不能看见任何东西。
没有人能知道,到底保罗这个关键性经历的自然过程是怎么样的。长途旅行的疲倦,加上沙漠中炽热的太阳,或许是一束强光,照到这身体可能患癫痫、心灵又正被怀疑及被罪恶感折磨的人,以致使他产生幻觉,而使得本来是极力抵挡基督的人变成了最能为斯蒂芬所信奉的基督传道的人。他在塔尔苏斯所受的希腊文化曾提到过有位救主,将要救赎全人类。他所有的犹太知识,也曾提到弥赛亚的来临,那么这位神秘、吸引人且又有许多人愿意为他而死的耶稣,为什么不可能是那位将来的救主呢?当他瞎着眼、身体非常虚弱地到达大马士革的时候,他感觉到一位犹太信徒的抚慰及仁慈的手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片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于是起来受了洗,吃过饭后,就变得健壮了”。过了几天,他进入大马士革的各会堂里,向会众宣讲耶稣是上帝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