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的政体,最后的依靠是其历史上最成功的军事组织。国民和军队合而为一,军中所有百人队集合起来,就是国家的主要立法机关。为首的18个百人队,是提供给骑兵的。第一级的百人队是重步兵,武器有长矛两根、短剑一把、长剑一把,防护有铜盔、胸甲、胫甲及盾;第二级只少一个胸甲,其余全同;第三、第四两级没有披甲,其余全同;第五级则只有投石器和石头。
一个罗马军团(legion)是一个混成旅,包含4200名步兵、300名骑兵及各种补给队,再由两个军团编成一个执政的部队。每一个军团下面分为若干百人队——初为100人,后为200人,由百夫长(centurion)统率。每一个军团各有军旗(vexillum)。军团的荣誉是保卫军旗使其不得落入敌手,有些聪明的军官,有时故意把军旗投入敌人阵中,以激励士兵拼命进攻,夺回军旗。战斗时,位于前列的步兵,在10至20步的距离,向敌人投掷标枪——木杆上装有尖铁的短矛——在两翼的士兵则用弓射箭,用掷石器抛掷石头,以攻击敌人,同时骑兵也持矛挥剑向敌冲锋。最后,在决定性的短兵相接时则用短剑。攻城时,密集使用木制弩炮,依张力和扭力的作用抛射10磅重的石头,射程可达300米。巨大的撞城机,由粗绳悬吊着,像秋千一样先向后拉,然后对着敌人城墙用力撞击。用土筑或木头制成斜坡,把有轮子的炮塔推上或拽上这个斜坡,即从塔上发射“飞弹”,以攻击敌人。罗马约于共和初期,自埃特鲁里亚学会了希腊方阵(phalanx)——由6列士兵构成,每列约500人——因其密集而行动不便,到公元前366年,罗马军团便重新编组,以两个百人队编成一个中队(maniple)。中队与中队之间有相当的空隙,后面各列的中队皆位于空隙后面。这种队形,可使前列的士兵迅速获得次列的增援,又能使一个或数个中队迅速变换方向,以面对侧方的敌人攻击。而且罗马士兵都受过各种战斗的特殊训练,这种队形便于各个战斗群的自由发挥。
罗马军队成功的最大要素是纪律。罗马青年自幼即接受战争教育,其所研究的战争艺术,高于一切其他学问,一生中有十年的悠长岁月在战场及营房中度过。在罗马军队中,畏怯是不可饶恕的罪,对触犯者的处罚是鞭打至死。将军有权将其麾下的士兵或军官杀死,不仅自战场逃跑者如此,凡是违背命令者,不论其原因怎样,皆难逃一死,最低的处罚也必须是刖其右手。营中食物很简单:面包或麦片粥,一点青菜,酸酒,很少有肉。罗马军队靠一个素食菜单征服世界。恺撒的军队,当谷物缺乏、不得不食肉时,就发怨言。军队平时要做很艰苦的长时间劳役,士兵们情愿请求去打仗,勇敢变成了较佳的选择。公元前405年以前,士兵是没有薪饷的,自那以后,薪饷还是很少。但是,他们准许依照阶级分享战利品——金银与货币、土地与俘虏,以及所有能搬动的物品。这样的训练,不但养成渴望战争的英勇战士,且养成能干和无畏的将军们。服从的纪律,发展为指挥的能力。共和时代的军队也常打败仗,但从未有一次失去战争的信心。由禁欲主义教育成人及对死亡的残酷景况熟视无睹,塑造了这个胜利者。他们征服意大利,接着又征服迦太基与希腊,最后征服整个地中海地区。
像这样概述的“混合体制”,令波利比奥斯很羡慕,他说其是“现存各种政府中的最佳者”:在议会的立法主权方面是一种有限的民主,在贵族元老院领导方面是一种贵族政治,就短期的效忠执政而言,是斯巴达的“两头政治”(dyarchy),偶尔由独裁者当政时则为君主政体。本质上,那是一种贵族政治,在这种制度中,旧家族和富有家族凭其能力与特权,执政了几百年之久,并使罗马政策不屈不挠、连绵不绝。那就是罗马取得成就的秘密。
但是,它也有缺点。那是一种粗陋的制衡混淆,在那种制度下,平时几乎每一个指挥部门的效能都被另一个平等的对立指挥部门所抵消。分权的确有助于自由,有时候也能抑制不法行为;然而,另一方面,则会导致军事上的大祸,像坎尼(Cannae)一样,他瓦解了民主政治,将其变为暴民统治,最后终于带来永久的“元首政治”的独裁。最使我们惊奇的是,这样一种政府居然维持了那么久(公元前508年—前49年),而且成就那么大。其所以能够持久,也许是因为糊里糊涂地适应了情势的变迁,以及在家庭、学校、寺院、军队、议会、元老院等所引发的那种自豪的爱国主义。为国献身造就了共和时代的最高峰,正如其无可比拟的政治贪污造成其没落一样。只要罗马的敌人还逼迫他们去团结、能有先见及保持英雄主义,罗马仍旧是伟大的。当罗马征服所有敌人后,繁荣了一段时间,便很快开始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