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认为狄奥尼西二世正是他理想中的这种王子。他跟伏尔泰一样,认为君主政体优于民主政体,因为在君主政体下改革者只需说服一个人。为了使国家变好,“你必须假设那个独裁者,年轻、节制、领悟力强、记性好、勇敢果决、气质高雅……还要运气好,他必须与伟大的立法者生于同一时代,而某种巧合使他们两人碰在一起”。结果呢,正如我们所知,非常不巧。
柏拉图到晚年仍渴望当个立法者,他提出了第三等国家。他所著的《法律篇》一书,是欧洲现存法理学名著中最早的一本。柏拉图认为新城应设在内陆,以免外来的观念逐渐动摇该城的信念、国外贸易扰乱了它的和平、外来的奢侈品破坏了它自给自足的淳朴。该城自由市民的人数应限制为可以容易分组的5040人,另外还有他们的家人和奴隶。这些人选举360个监护人,这些监护人以30人为一组,轮流治理市政,为期一月。再由这360人选举26人组成“夜间议会”(Nocturnal Council),定期在夜间集会,制定重要法律。这些议员也负责为市民将土地划分成同等大小、不可分割且不可让渡的部分交给每一家人。至于监护人则“应设法防止雨水破坏土壤……并用工事和沟渠将水保存,且使灌溉溪流让干燥地区也有充分的水可供使用”。为了防止经济不平等,商业应减至最小限度。人们不得保存金银,也不得贷款取利。鼓励人人尽可能不靠投资谋生而成为农田上活跃的农夫。所得是土地价值4倍以上者应将多余之数上交国库,遗产的赠与权也应加严格限制。妇女受教育及参政的机会应与男人平等。男人必须在30—35岁间结婚,否则每年课以极重的罚金,只准在结婚后10年内生育子女。为维护人民的道德起见,饮酒与其他娱乐必须加以规定。
为了和平地达成上述目标,教育、出版及其他形成舆论和个人个性的诸种工具,皆应由国家完全控制。全国最高的官位为教育部部长。在教育方面,自由应由权威来取代,因为孩童的智力尚未发展到可任由其自由发展的地步。文学、科学及艺术作品均须经过审查,不得表现“议员”认为有危害公共道德与孝道的观念。由于只有借超自然的制裁与助力方能确保对双亲与法律的服从,因此哪些神明可以信奉、如何信奉、何时信奉等,均由政府决定。怀疑国教者会被囚禁,囚禁后仍然固执者会被处死。
长寿往往并非是福,对柏拉图而言,如果他在写下苏格拉底的控诉和未来审判的序言之前就死了,也许反而较好。他可能会这么辩护,说他喜爱正义更甚于真理,他的目标是消弭贫穷和战争,他只有借政府控制人民的方式才能达到这些目标,而这一切都需要武力或宗教才办得到。他觉得雅典道德与政治伊奥尼亚式的松弛,只有用斯巴达法典中多利安式的纪律予以补救。柏拉图的思想中老是为自由被滥用而操心,他觉得哲学是人民的警察和艺术的准则。《法律篇》一书使得原来活生生、现在却垂死的雅典屈服于莱喀古斯以来已经死了的斯巴达。既然连雅典最著名的哲学家对自由都几乎无法辩护,希腊也该进入王治的时代了。
在研究过这个大思想家以后,我们不禁惊讶不已。“理念”的理论成为经院派的“现实主义”,即“一般概念”(universals)的客观实质。柏拉图是一个先于基督教的清教徒。他怀疑人性邪恶,认为它是玷污灵魂的原罪。他把肉体和灵魂的合一分为邪恶的躯体和圣洁的精神,这种肉体和灵魂的统一在公元前6世纪与公元前5世纪曾一度是受过教育的希腊人的理想。他也跟基督教的苦修士一样,称肉体为灵魂的坟墓。他从毕达哥拉斯和俄耳甫斯教里得到东方人对投胎转世、因果报应、罪孽、涤罪以及“解脱”等的信念。在其晚期作品中,他采纳奥古斯丁的那种幡然悛改后的来世的语调。要不是他的散文写得那么完美,几乎还可能有人会说柏拉图不是希腊人哩!
柏拉图一直是希腊思想家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因为他也有和他们一样可爱的缺点。他和但丁一样有敏锐的感觉,他也能在残缺、无常的形体背后发现完整与永恒之美。他是个苦修者,因为他时时刻刻都必须抑制奔放的脾性。他这位诗人被想象力所控制、为怪念头所诱、为悲喜的观念所迷,因雅典自由的心灵生活带来智慧方面的兴奋而耳根通红。但是他命中注定既要当逻辑学家又要当诗人,他也注定要成为古人讲理性的人当中最杰出的一个,比埃里亚的芝诺或亚里士多德更为聪慧。他喜爱哲学甚于喜爱任何女人或男人。他也是命中注定要跟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的“大裁判官”一样,最后还是镇压一切自由理智,为了使人类生存下去而判决毁灭哲学。他自己很可能成为他笔下那个理想国里的第一个牺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