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工作由谁来做?在乡村,是公民和他们的家属及雇用的自由人;在雅典,公民与自由人占一部分,外国侨民占多数,绝大多数是由奴隶做的。商店老板、艺术家、商人、银行家,几乎都是来自没有投票权的各个阶级。公民鄙视劳动,尽可能少做。为生活而工作被认为是卑贱的,即使从事教授音乐、雕刻或绘画的职业,也被多数希腊人看作“微贱的职业”。 不过,让我们听听希腊将军兼历史学家色诺芬以武士阶级值得骄傲的一分子所说的直截粗率的一段话:
卑贱的工艺,所谓……为文明社会所不齿,并非没有道理;从他们那些被迫坐在那里或愁眉不展或整天蜷缩在火炉边的工人和督工身上看到他们肉体的腐化。紧随着肉体的衰竭,就是灵魂的枯萎,而这些卑贱的工艺占去从事者的时间,使其无暇顾及友谊与国家。
贸易也同样受到蔑视。对贵族的或哲学的希腊,贸易只是让人吃亏而自己赚钱的事,其目的不在于生产货物,而是便宜买进昂贵卖出。体面的人不可以做这种事,但只要让人替他干,他就能偷偷地投资,从中获利。希腊人说,自由人不应该受经济事务羁绊,他必须交由奴隶或其他人来照看物质上的问题,如可能甚至让他们来看管自己的财产,只有像这样了无牵挂,他才能有时间为政府、战争、文学及哲学效力。以希腊人的观点,没有有闲阶级便没有鉴赏的标准,便不能促进艺术,更无文明。凡是急躁的人都是不太开化的人。
在雅典历史上多数与中等阶级有关系的活动,是由外国出生、虽未能取得公民资格但已定居雅典的自由人所为。他们多属专业人士,如商人、承包商、制造家、经理、零售商、工匠、艺术家。这些人在漂泊流浪的旅程中,发现雅典有对他们比投票权还重要的经济自由、机会及刺激。除了采矿外,多数工业是由外国侨民经营,陶瓷业完全为他们所独占,凡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经纪人可插足的地方,都可发现他们。法律既困扰也保护他们,法律把他们当作公民一样抽税,一样担负祭神的义务、服兵役以及相当重的人头税,禁止他们拥有土地或嫁娶公民的子女。将他们摒除于宗教团体之外,不准他们直接诉诸法律。但是雅典法律欢迎他们加入经济生活,欣赏他们的勤奋及技能,使他们履行其契约义务,让他们享受宗教自由,保护他们的财产免受暴乱的侵害。他们之中,有粗鄙地炫耀其财富的,但也有默默地从事科学、文学及艺术研究,从事法律、行医以及设立种种雄辩与哲学宗派。公元前4世纪,他们当中产生了喜剧的题材与作家;到公元前3世纪,他们倡导希腊社会的大同思想。他们渴望公民权,也热爱雅典,因雅典而感到骄傲,并且为保护其不受敌人侵袭而贡献出巨额的金钱。主要凭借他们的力量,雅典的舰队才得以维持,帝国才得以延续,商业的优势才得以保存。
与外国侨民同样被剥夺政治权力而享有经济发展机会的,是曾为奴隶而被解放的自由人。虽然通常奴隶需另有人顶替,解放奴隶并不容易,然而自由的希望对年轻奴隶是一种经济上的刺激,而许多希腊人在临终时,释放其最忠实的奴隶,以作为酬劳。奴隶也可以像柏拉图那样由亲戚朋友赎身;或政府为使奴隶代替其主人,还其自由之身后让其参加作战;或奴隶自己储钱赎回自由。被释放的自由人和外国侨民一样,可以从事工业、贸易或金融。最低,他可以为了报酬而做奴隶的工作;最高,他可以成为工业界的大亨。米利阿斯管理狄摩西尼的甲胄工厂,帕逊和弗米奥成为雅典最富的银行家。被释放的自由人特别适合充任行政管理工作,因为没有人比奴隶出身的人对待奴隶更严厉的,而其一生中除了压迫,什么也不知道。
在公民、侨民及自由人三个阶级之下,是雅典的11.5万名奴隶。 他们是未被赎回的战俘、被掠奴队掳掠来的、被遗弃而救回来的婴儿、不务正业的无赖及罪犯。希腊的奴隶很少是希腊人。希腊人把外国人看作天然的奴隶,因为外国人随时绝对服从他们的国王,要求这样的人顺服希腊人并非不合理。但是当希腊人奴役希腊人时,就踟蹰不前,希腊人很少屈身为奴的。希腊商人做生意时顺便收购奴隶,运到希俄斯岛、德洛斯、科林斯、埃伊纳、雅典及任何可找到买主的地方。雅典的奴隶贩子在外侨中是最富的。在德洛斯一天卖掉1000名奴隶并不稀奇,雅典政治家兼将军西蒙于欧里梅顿战役后,在奴隶市场拍卖了2万名战俘。雅典的一处拍卖场,随时有奴隶供赤裸检查及讲价出售。他们的价格为0.5—10个米纳(50—1000美元)。他们被买回来或作侍奉主人之用,或被主人作为投资。在雅典,不论男人或女人,发现买奴隶租给一般家庭、工厂或矿场,利润丰厚——高达30%。即使是最穷的公民也有一两名奴隶。雅典演说家埃斯基涅斯为证明他穷,诉苦他家里只有7名奴隶。有钱人家多达50名。雅典政府雇用奴隶充任文书、杂役、小公务员或警察,他们中间有很多可领到发给的衣服与每天半个银币的“津贴”,并且准许他们随自己的意愿居住。
乡下的奴隶很少,主要是家庭的女仆。北希腊与伯罗奔尼撒的大部分地区因蓄有农奴,不需要一般的奴隶。在科林斯、麦加拉及雅典,大多数的劳役由男性奴隶做,大多数家庭里面的杂役归女奴做,但奴隶也在工业、商业及金融方面负责大量文书及部分行政工作。技术工人多为自由人——被解放的奴隶或外国侨民,而且当时没有像希腊化时期及罗马时代那样的奴隶学者。奴隶很少被准许养育自己的儿女,因为买要比养便宜得多了。奴隶若犯过错,即被鞭笞;作证时,须受酷刑;若被自由人殴打,不得还手保护自己。假如他遭受残暴的虐待,可以逃往任何庙宇内躲避,然后他的主人必须将他卖掉。任何情形下,主人不得杀害奴隶。只要他能劳动,他要比其他文明国度里不被称为奴隶的人更安全。当他有病,或年迈力衰,或无工作给他做时,他的主人不会将他推出去接受公家救济,而必须由其主人继续赡养。假若他忠实,会受到忠仆一样的待遇,几乎像家庭里的一分子。他如将所得分一部分给主人,通常可获准做生意。他既不纳税,也不服兵役。至公元前5世纪时,雅典奴隶的服装与自由人并没有区别。事实上,那位约于公元前425年写《雅典人的政体》这本小册子的“老寡头派”抱怨奴隶在街上不给公民让路,而且其一举一动好像他们和公民处于同等地位一般。雅典是以温和对待奴隶而著名的。奴隶在民主的雅典,其遭遇要比寡头国家的贫穷自由人好,这是大家可以推想得到的。对奴隶反叛虽有戒惧心,但雅典罕有奴隶背叛的事件。
然而,雅典人因有奴隶的存在而在良心上感到不安,而那些为奴隶制度辩护的哲学家,几乎与反对它的人士同样明白地表示,雅典的道德发展逾越其现有的体制。柏拉图谴责希腊人奴役希腊人,但至于其他方面,他却支持奴隶制度,其理由是人有智愚之分。亚里士多德视奴隶为一种有生命的工具,并认为奴隶制度在劳务能被自动机器操作前,仍将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一般希腊人对待奴隶虽然慈善,但他们不敢想象,一个开化的社会若没有奴隶将如何生活。他们认为,废除奴隶制度等于废除雅典。另有一些人的观念更激进。犬儒派哲学家直接非难奴隶制度,其继承者斯多葛派哲学家对其所作的批评则比较委婉,欧里庇得斯一再以对战俘奴隶的同情来鼓动其观众,而诡辩家阿尔西达玛更是周游希腊各国,不受干扰地几乎以与卢梭同样的话鼓吹卢梭的学说:“上帝送人来世界时,所有人都是自由的,而自然并未使人成为奴隶。”但是奴隶制度继续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