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的宗教仪式和他们所崇敬的神一样,多而且杂。诸神所接受的,是一种安抚和摆脱性的阴沉仪式;奥林匹亚山诸神所接受的,则是一种欢迎和赞颂的欢乐仪式。任何仪式都不需要神职人员:父亲就是家庭的祭司,行政长官就是邦城的祭司。希腊生活并不像一般所说的那样世俗化,宗教在任何地区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任何一个政府都认为正式崇拜对社会秩序和政治安定极为重要,因而加以保护。埃及和近东是僧侣控制的国家,而在希腊则是国家掌握宗教的领导权,将僧侣的地位降为神殿中的执事人员。神殿的财产,在不动产、金钱和奴隶方面,由政府官员稽查与掌管。希腊没有类似于修道院的机构训练僧侣,只要熟悉祭神的仪式,任何人都可以被很容易地选派为祭司,而且在许多地区,这个职位可由出价最高者得到。僧侣没有等级系统,神殿与神殿的祭司之间通常也没有关系。没有所谓教会,没有正统,也没有严格的信仰。宗教虽不宣称某种信仰,却要参加正式的仪式。只要不公然拒绝或亵渎本城的神祇,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希腊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
崇拜的地点可在家庭的炉火前,或本城大会堂的炉火前。对地下神祇,有时是在一个地隙之中;对于一个奥林匹斯山的神,则在神殿之内。神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崇拜者在此相聚,即使是犯有重罪的逃犯,在此也可得到庇护。神殿是为神而建立的,并非为了集会。因此,神殿就是神的家,在殿里建起他的塑像,像前燃起长明灯,永远不得熄灭。人们经常认为,这个塑像就是神,因此小心翼翼地擦洗它,为它着装和照料,有时也因为它的疏忽职责而叱责它。有时,希腊人也告诉我们神像如何出汗、流泪和闭目的情形。神殿里保存一部记录,记载该神的节日以及崇拜他的城市或群体生活上的重大事件,这也就是希腊历史编纂的根源和最初形式。
典礼包括游行、吟诵、献祭、祈祷,有时还有圣餐。在游行中可能也有魔术、化妆及戏剧表演。在大多数情形下,基本礼仪由风俗习惯决定,赞颂诗与祈祷文的每一个文字,均由家庭或政府保存在圣书之中,每个音节、动作或韵律,都鲜有更动;他们的神也许不喜欢或不了解新奇及变化,尽管流行语言已有变化,但仪式用语仍然如故;尽管人民已不能了解仪式中所使用的语言,但古典文字所给予的兴奋可以代替了解。典礼本身比当初举行该项典礼的原因更能持久,于是又产生新的神话以说明其建立的目的;神话及信仰可以变更,但仪式仍旧。在典礼的整个过程中,音乐甚为重要,如无音乐,宗教则无能为力。正如宗教产生音乐一样,音乐也产生宗教,诗是在神殿和游行吟诵中产生,然而这种诗的韵律后来也装饰了阿基罗库斯强烈的亵渎文字、萨福毫无拘束的热情和阿那克里翁引起丑闻的优美。
到达祭坛(通常在神殿之前)后,祭拜者便用祭品和祈祷以求转移神的愤怒或博得神的庇佑。以个人而言,他们可以奉献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塑像、浮雕、家具、武器、大锅、三脚架、服装及陶器。当神不能使用这些器物时,祭司就可取用之,军队可像色诺芬的“万人”大军在撤退时所做的一样,奉献他们的部分战利品,团体通常奉献田里的水果、葡萄或树木,但动物更投其口味。有时,在特别需要的场合,甚至以人献祭。阿伽门农为求一阵风牺牲了伊菲吉妮娅;阿喀琉斯在帕特洛克罗斯的柴火堆上奉献了12名特洛伊青年;为满足阿波罗的胃口,经常将活人从莱夫卡斯和塞浦路斯的悬崖上投下。其他如塞俄斯岛和特纳多斯,也用活人祭献狄奥尼索斯;据说狄密斯托克利曾在萨拉米斯之战将波斯的俘虏祭献狄奥尼索斯;斯巴达人为庆祝阿尔忒弥斯奥西亚的节日,在祭坛上鞭笞青年,有时将人鞭笞致死。至2世纪,宙斯还在阿卡狄亚斯接受人祭。在马萨利亚瘟疫流行时,公众出资豢养一个贫苦公民,替他穿上圣袍,饰以圣枝,然后在祈祷中将他从悬崖掷下,希望他能顶替所有人罪恶应受的惩罚。在雅典,凡是遇到饥荒、瘟疫或其他危机时,便照习惯找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代罪者,或利用仪式的模仿,或实际牺牲,以求涤除本城的罪愆。此外,在萨吉利亚(Thargelia)的节日上,每年也举行一个类似仪式,有的仅属模仿性质,也有实际奉献。 这种以人作牺牲的做法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缓和,后来限制为仅能使用已判死刑的罪犯,并以酒麻醉其感官与知觉,最终以动物代替。当留克特拉之战(battle of Leuctra,公元前371年)的前夜,波奥蒂亚的领袖皮罗皮达斯(Pelopidas)做了一个梦,好像是神要求一个活人致祭作为胜利的代价,他的幕僚中有一部分赞成,但另一部分表示反对。反对的人认为,这种野蛮和不敬的做法,不可能使任何最崇高的神感到愉悦;台风和巨怪并没有主宰世界,主宰世界的是所有神和人的一个慈爱大父;如果认为任何神圣或有大能者喜欢牺牲人的生命以享受祭献,那是一种荒谬可笑的事。
以动物当作祭品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在希腊,顺应这个进展而首当其冲的动物是牛、羊和猪。在每次交战前,敌对双方的军队,依照他们所期望的胜利按照比例奉上祭品。在雅典,每次集会前,先以猪做祭品,以洁净集会的场所。但人们的虔敬在重要关头就崩溃了:因为给神的仅是骨头和包着肥油的一点肉,其余的则由祭司和崇拜者予以保留。希腊人为给自己找寻宽恕的借口,曾列举了一个故事:在巨人的时代,普罗米修斯将牺牲动物的可食用部分用皮包好,另将骨头用肥肉包起,请宙斯自行选择。宙斯“用双手”选择了后者(肥肉包骨)。当宙斯发现他被欺骗后,当然异常愤怒,但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只得忍受,并且永远忍受。只有对地下诸神祭祀时,才把全部祭品奉上,并且将整只动物烧为灰烬使成燔祭;人们对地下诸神,比对奥林匹斯山诸神更为恐惧,所以不敢马虎。在对地下诸神祭献后,人们不敢继之以同餐,怕的是把神诱来加入。但对奥林匹斯山诸神并非一种敬畏的赎罪,而是一种心情颇为愉悦的灵交。因此,在奉献牺牲后,崇拜者便去共享祭品,人们希望经过咒语祝祷过的祭品浸入了神的生命和能力,并能将神的生命和能力神秘地传给他们,因此,他们也将酒倾倒于祭品上,然后再注入崇拜者的酒杯里,所以说成与神共饮。在雅典,很多行业和社会团体组成许多组合或团体(如公会或兄弟会),这种宗教共餐式的神交观念,形成了各团体的约束力量和形式。
以动物作为牺牲祭献,在希腊一直持续至基督教兴起。基督教的做法则比较聪明,他们废除动物祭,而代以精神和象征性的弥撒。祈祷在某种程度上也代替了牺牲,将血肉的奉献转变为连续祷文,这是一种明智的改良。因为人随时随地都可能碰到机会或悲剧,自可以随时利用这种比较缓和的办法,向宇宙间的神秘力量呼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