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

时间:2024-11-20 14:44:03关键词:人民和国家

中国文化予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它的政府组织系统。假如最理想的政府是民主政治与贵族政治相结合的政府,那么中国人实行这种政治已达1000年以上;假如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那么中国人实行这种政治是最彻底的。世上没有一个政府曾统治这么多的人民,又管理得那样少,而其统治的时间又那样长久。

在中国,谈不上什么个人主义或个人自由;相反,个人的观念是微弱的,他只是属于他那个团体的一分子。首先,他是家庭的一分子,他是他的祖先和子孙之间传宗接代的一个过渡的单位;他负责家里其他成员在法律及习俗上的责任,而他们则对他负责。通常他参加某种秘密的社团,在城镇上,他则属于行会的一分子;这些限制了他为所欲为的权利。古代的习俗束缚了他,强有力的舆论威胁着他,假如他胆敢违反道德和传统,那他就要遭到放逐的厄运。这就是这些很普遍的社团组织真正的力量。这些组织乃是应人民自动的合作和需要而产生的,尽管中国的法律微弱,政府不强,但中国之所以能够安定,则确实有赖于这些社团组织力量的维持。

但是在这些自然形成的自治组织中,中国人仍保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自由。由于各城市之间的距离以及各城市与国都的距离都相当遥远,由于山脉、沙漠和没有桥梁或不便航行的河流等的阻隔,由于缺少运输的工具和便捷的交通,由于不易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以执行中央的命令,这个国家的各个地区几乎都成为完全的自治区。

地方行政的单位是乡村,由家族的领袖来治理,而政府则派有“耳目”监督;几十个乡村集合起来便成一个县或郡,全国共有1300个县;2个或2个以上的县,组成一个府;2个或2个以上的府,组成一个道;2个或2个以上的道,组成一个省;清朝的时候共有18个省,省之上即是朝廷或中央政府。每县置有知县,由中央委派,掌理全县的行政,包括税收和审判在内;府有知府,道有道员;省置巡抚一人,下有布政和按察二司,分掌民政、财政、刑名和弹劾。但是这些地方的行政首长实际上是自治的,他们征敛税收,审判那些百姓私下无法解决的案件,其他的一切社会生活就是靠着习俗、家庭、宗族和行会等来维持秩序了。每一个行省都是半独立的状态,只要按时向中央缴付税收,平时不闹出事,朝廷或当局是不会干涉的。由于交通不方便,中央政府实际上只是个象征而已。人民的爱国观念只及于他们的地区和省份,他们绝少有国家的观念。

中国-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

由于这种松弛的组织,法律是没有什么力量的,而且也不普及,又极为纷杂。中国人比较喜欢接受习俗的约束,他们喜欢在法庭外解决纠纷,以保体面。他们对于打官司有这样的谚语:“告跳蚤,反被跳蚤咬”(Sue a flea and catch a bite),或“赢了官司,输了金钱”(Win your lawsuit,lose your money)。许多有好几千人口的县,甚至好几年不见有讼案。中国自唐朝订有法律,这些法律几乎都是刑事的,而且缺乏系统而明确的条文。审讯是很简单的,因为在法庭上根本就不准有什么律师去辩护,虽然有时候备有公证人代为申辩,但所谓公证人的申辩,只不过是将被告人的一纸申辩书念给县官听而已。中国是没有陪审团的,在法律上并没有保护人民免于遭受官员突然逮捕和秘密拘留的措施。嫌犯都要用指印,往往要用比现在最开明的城市所用的稍为残酷的拷打来诱取嫌犯的口供。刑罚是非常重的,但并不如其他亚洲国家那样野蛮;较轻的是削发、鞭笞;较重的则放逐或处死;假如犯罪的人有特殊的功劳或相当的地位,则被赐自尽。只有皇帝才有权赐予减刑或免于死刑。在理论上与西方人一样,人人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这些法律根本无法制止拦路抢劫的行为,以及衙门内的腐败。但是,它们与习俗和家庭合起来,使中国在20世纪以前获得任何一个国家无法比拟的社会安定和人身安全。

在千百万人民之上,是一位地位虽不稳但泰然自若的皇帝。在理论上,他用神圣之权来统治人民;他是天子,代表上天统治人间。 凭着他那神权,他统御着四季。因此,他要人民的生活遵循宇宙神圣的秩序。他的命令即是法律,他的裁判即是最后的裁决;他不但统治全国,也是其宗教的领袖;他任命所有的官员,主持最高的考试,遴选王位的继承人。事实上,他的权力是受到习俗和法律的限制的。人民要求他不要违反过去所留传下来的那些神圣的规则;他随时可能遭到有特殊权利的御史的弹劾;事实上,他也会为显贵的朝臣所左右,他们的忠告皇帝通常都会采纳接受;假如他胡作非为,那么依照一般的习俗和人民的同意,他要失去发号上天命令的权力。此时,虽然他没有违反宗教或道德,但也许要遭到强烈的废黜的厄运。

御史的职责是监察官员有无尽责,即使皇帝本人也不例外。在中国历史上,有好几位皇帝都遭到御史的弹劾。例如,嘉庆帝(1796—1820年在位)就受到一位姓宋的御史的进谏,要他不要耽于酒肉女色之中。嘉庆帝把这位宋御史召到面前来,愤怒地问他对皇上这样无礼傲慢应该受什么惩罚。宋御史回答:“粉身碎骨以死。”嘉庆帝要他选择比较轻一点的刑罚,他答道:“砍头。”皇帝又要他再选一项更轻一点的,他提议愿受绞刑。这位皇帝感于他的勇气,任他为巡抚。

清朝的中央政府已是个极为复杂的行政机构。皇帝之下设置内阁,有大学士4人,通常是以皇族的人为首;按习惯,这4位大学士每天清晨都要集会,以决定国家的政策。尚有枢密院的组织,至于行政的工作则分由六部掌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后又设有藩部,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诸藩事务。但没有外交部的设置:因为中国认为世上没有一个国家能与它相比,除了处理一些安排各国使节朝贡的事外,根本不打算与其他国家有所往来。

这个中央政府因受到税收的限制、防卫力量的不足以及其反对与外在世界任何有意义的交往,统治的力量大为减弱。它虽然征收赋税,专营食盐,1852年后还在全国各要道上实施征收货物运输税,但其实这只有阻碍商业的发展。由于人民穷困、征税困难以及税收人员不法,全国的税收不足以维持一个可以抵御外侮、免遭惨败的强大军队。 也许最大的失败是政府用人不当。整个19世纪,清朝的腐化达到了极点,当世界各国联合起来破坏它的独立,攫取它的资源,损害它的制度时,这个国家实际上等于是个无人领导的混乱社会。

但是,这些官员是经由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所选举出来的。这个方法柏拉图将会很感兴趣;虽然,这个方法已经失败,今天已不再采用,但是柏拉图一定会因为中国有这套方法而喜爱中国。就理论上来说,这个方法最能调和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人人皆有平等做官的机会,但只有那适合做官的人才有机会做官。事实上,这个方法实施1000多年来,给中国带来许多好处。

它始于乡村的学校——很简陋的私塾,许多都是只有一间茅屋——教师只有一位,这位待遇微薄的教师就负起了教导富家人子弟的初级教育的责任;至于那一半以上的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学校不是政府设立的,也不是教会资助的;教育事业在中国,就如结婚一样,是与宗教毫无关系的,只有儒家的思想才是它教育的圭臬。教学的时间很长,纪律非常严明:小孩子在天刚亮的时候,就得朗诵背书;然后,跟着老师学;到了10点,吃过早餐后,再上课;到下午5点才放学。放假的次数又少又短:在夏天,下午不必上学,但必须到田里去工作;在冬天,则必须参加夜间的温习课。教师教导学生最主要的工具是“四书五经”、唐诗和一只竹做的教鞭。教学的方法是背诵:这些年轻学生天天都要背诵,跟教师学习孔子的哲学,他们必须背得滚瓜烂熟为止;中国希望透过这种索然无味的方法,甚至可以把一位农家子弟训练成哲学家和绅士。私塾教育的阶段完成后,他们可以说是学得少而懂得多。换言之,在实质上,他们是无知的;在精神上,他们是成熟的。

基于这种教育的方式,中国建立了一套进入仕途的科举制度——始于汉,至唐而制度完善。对中国来说,这种制度对人民是不幸的。因为统治者必须为了管理人民而去学习如何管理,因此,只要可能的话,他们就得在未学会如何管理人时先去管理人。另一不幸是平民没有进入仕途的机会,那只是少数人世袭的特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对人民也是幸福的,因为只有那些有能力和受过训练的人才有做官的机会。以民主的方式,让人人都有接受这种训练的机会,并且以贵族的方式严格地规定只有那些被证明是最好的人,才有谋得官职的机会。就这样,中国得以兴盛,也因此而衰败。

在每一个地区,都定期举行公开考试,凡是男性,不拘年龄,都有资格参加这项考试。考试的内容是要测验他对“四书五经”记得熟不熟,理解得多少,他对中国的诗和历史知多少,他对道德和政治生活的看法如何。凡是落第的人可以卷土重来,不受限制;考中了的便是秀才,这等于他们是属于知识分子阶层了,政府可能会任命他做个地方小官,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资格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全省性考试,考试的内容与乡试的一样,不过题目要比较难。省试落第的,照样可以再来,许多人都这样,有些人甚至苦读到80岁后,才通过这一关,而壮志未酬的更是大有人在。通过的谓之举人,他们有资格被任命为中央级的职位。同时,他们也有资格参加在北京举行的最后一关,也是最严格的考试。北京的考堂有10 000间小室,参加考试的人必须自备粮食,住宿在每人一间的小室内3天,申论试题。这些小室又冷又不舒适,灯光也不好,卫生设备也差,只得靠着一股精神支持下去!通常考试的内容是作一首诗,题目是像“青山绿水,划桨声”这一类;再作一篇散文,从“四书五经”录下一段话作为题目,如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考试的题目是从来不涉及科学、商务和工业的事。其目的不在测验考生的知识,而是测验其判断和个性。中榜的人就有资格在朝廷中谋得较高的职位。

随着时代的进展,这个制度的缺点也愈来愈多。虽然有时考生作弊或试官徇私要遭到死刑的处罚,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弊的事仍然无法杜绝。到了19世纪,舞弊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例如,一位小小的官员就曾被揭发伪造出售2万份文凭。而策论也演变成一种固定的形式,考生可以做机械式的准备。学生的科目也流于一定的范围,阻碍了思想的进步,因为学生所学的那些思想已经被定形化达几百年之久。在这种教育的方式下,学生一旦高中,自然就是一位官僚的知识分子,傲慢而自私,专横而腐化,公众撤不了他们的职,也控制不了他们,除非采取激烈的手段来抵制。总而言之,这个制度是有缺点的,凡由人类所构想和推行的政府机构有哪个没有缺点呢?所以,这个制度的缺点是人为的,而不是制度本身的。至于世界其他各国,则比中国的还差呢!

科举制度有许多优点。在这个制度之下,没有操纵的提名,没有伪君子卑鄙的争夺,没有两党可耻的争霸,没有混乱或腐化的选举,没有仅凭巧言而能登入仕途的现象。在最善的本意之下,它是民主的,因为它给人争取领导和职位的机会是平等的;在最好的形式之下,它是贵族的,因为这个政府是由每一代的显贵中公平地选出的最有能力的人来主持的。在这个制度之下,全国上下一心往着学习的道路上走,而所产生的英雄和模范多是有识之士,而非土豪劣绅。 一个国家在社会上和政治上,由有哲学和人文科学涵养的人来治理,实在是令人羡慕的。当这个制度以及由这个制度而带起的整个文化,被那无情的进化和历史破坏推翻时,这实在是一个最大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