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意念中有了神灵世界,但又不知道他们的性格与意向,因此原始人寻求与他们保持和谐的方法,并向他们寻求帮助。原始人宗教的主要部分即是泛灵论加上代表原始礼拜的灵魂——魔力。波利尼西亚人承认一种神通广大的魔力,他们称之为“马那”(mana),他们认为巫师不过是将这不可思议的魔力无穷尽地抖出来而已。而后,崇拜神明和神灵的方式被人类因为某些目的而吸收,成为“交感巫术”最主要的部分。所谓“交感巫术”,是一种有所欲望的行动,通过人们行动的一部分或由人们模仿式的表演,而向神明建议。原始的巫师祈求雨水时,将水泼在地面上,而不是从树上泼下来。南部非洲黑人卡菲尔族在受天旱威胁时,便请求传教士打着伞站在田野间,象征雨将要降临。在苏门答腊岛,不生育的妇女为了怀孕,将一个婴儿的木偶放在腹部衣服下面,希望因而得子。澳洲西北的巴巴尔(Babar)群岛,已婚的妇女为了求孕,便做一个洋娃娃,外穿红袄,佯装喂它奶,并不断使用巫术处方,之后她向村中人宣称她已怀孕,因此亲友们都来贺喜。只有极端倔强的人,才会拒绝效法此种幻想。达雅克族的巫师为了减轻孕妇生产时的痛苦,会转动婴儿在母体内的位置,并移动胎儿;有时又将一块石头缓慢地从孕妇的肚子上滚过,让它掉到地上,这样做是为了使胎儿如法炮制地生下来。中世纪时,人们用针刺在敌人的蜡像上,并念符咒制服他。秘鲁的印第安人将人像烧毁,认为这样就烧死了他的灵魂。
诸如以下列举的方法,特别适用于土地肥沃的地区。祖鲁族的药剂师将英年早逝的男性的生殖器油煎后,再磨成粉末撒遍田里。某些民族选出5月的王与后,或圣灵降临节(Whitsun)的新郎与新娘,让他们公开结婚,这样土地就会获得保护并得到滋养。在一些地方,仪式包括了成婚的公开场面,如此,即使新娘是大傻瓜,造物主也没理由不眷顾她。在爪哇,农人与妻子为了保证他们的稻田肥沃,在田里交配。实际上,他们并不知道植物如何育种,他们总以为这与妇女的生育是同一个道理。我们目前知识的进步,抹杀了他们诗一般的信仰。
几乎在所有播种季节里都有乱交节,首先作为伦理的宽容期(回忆着早期时代性关系的自由),其次作为不育的男人欲使妻子生育的方法之一,最后代表着春天一到,土地解冻,种子萌芽,暗示着将来粮食丰收有望。这些节日大多出现在原始的民族里,特别是非洲刚果的喀麦隆族、好望角的卡菲尔、蛮族霍屯督及中南非洲的班图(Bantu)族。班图族的巫师罗利(Reverend H. Rowley)曾做了以下描述:
他们的丰收庆祝会在性质上与希腊酒神巴克斯(Bacchus)的宴会相同……假若我们去窥视他们,定会面红耳赤。不仅新手可享受全部性行为的自由,而且所有参与节日的人都沉溺在放纵性的享受里。卖淫被无限制地放任,通奸也不被认为是罪恶的行为。参与狂欢节日的人绝不允许与自己的妻子性交。
类似的节日出现在历史的文明里,如希腊酒神巴克斯的庆祝、罗马的农神节(Saturnalia)、中世纪法兰西的愚人庆典(La Fête des Fous)、英格兰的五月节,及当代举行的嘉年华会或“丰富的星期二”(Mardi Gras)。
世界各地如北美洲的印第安联盟波尼人(Pawnee)与中美洲厄瓜多尔的印第安人中间,植物的祭礼很少采用动人的形式。早期是以人为祭品,近期才改为动物,因为人或动物的血能使这些土地肥沃,收获时期的到来被认为是死人的复活。被当作牺牲品的人在行祭祀前,都觉得是神赐予他这项荣誉。这样一来,几乎所有宇宙里的神都以不同的形式,为他们的子民而死,而后再荣耀地转回到人世。诗文渲染了巫术,再将它变成神学。太阳的神话与对万物的礼拜交相融合,神灵死亡与复生的传说,不仅引申至土地在冬天被视为死亡,在春天意味着复活,而且适用于秋分与春分及日月的盈亏盛衰。夜晚的出现只不过是这个悲剧里的一部分而已,每天都有太阳神的出生与死亡,每次日落都是十字架的酷刑,而每次日出也成了神的复活。
在这各类牺牲中,只有人类的牺牲一直为各个民族所赞美。在墨西哥湾卡罗来纳(Carolina)岛上,发现一个巨大中空的金属制墨西哥老人神像,人像里遗存着一具尸体,他显然是被烧死作为对神祭祀的牺牲品。人所共知的,火神摩洛(Moloch)是由腓尼基、迦太基及(偶尔地)闪米特(Semite)共同供奉的。在我们的时代中,罗得西亚尚流行此种风俗。可能这与嗜食人肉的恶习有密切的关系,人们认为神灵与他们有着同样的嗜好。由于宗教信仰的变迁比其他的教条要慢,而祭礼仪式的变动又远较信仰为慢,因此,神的食人恶习在人类相食的习性消失后仍然存在。渐渐地,发展中的伦理甚至将宗教的仪式也改变了。神灵模仿了信奉者不断增进的文雅性,并使他们自己接受了以动物代替人作为牺牲。一只母鹿代替了希腊神话里的女性牺牲伊菲吉妮娅(Iphigenia),一头羊也代替了亚伯拉罕的儿子。有时神灵甚至连动物也不接受;僧侣们喜欢美食,因此,牺牲中可食的部分全被吃光,只剩下骨头与内脏奉上神的祭坛供神食用。
初民相信他吃什么就长什么,因此很自然地有了吃神的观念。在很多状况下,他吃那些养得肥肥胖胖作为牺牲用的肉身神灵的肉,并饮其血。食物供应不断增加,人们变得更人道时,才使用其他形象来代替活人,并对吃掉这些代替物也感到满意。在古代的墨西哥,神的形象是用谷物、种子与蔬菜做成,并掺和做牺牲的孩子们的血,然后作为吃神灵的宗教仪式被吞食。同样的仪式也出现在许多原始部落里。经常参与仪式的人必须在吃神圣的形象之前斋戒,而巫师利用魔法的力量将这些形象变为神灵。
魔法由迷信开始而终于科学。泛灵论产生了一些漫无限制的荒谬信仰,并带来不少怪诞的信条与祭礼。印度阿萨姆库基(Kuki)部落在战时用一种信仰来鼓励自己,认为在战时杀死的敌人,会变成他们来生的奴隶。南部非洲的班图人杀死一个仇敌时,便将自己的头发剃去,并在秃出的地方涂上羊粪,这样就可以避免死人回来找他的麻烦。几乎所有的原始民族都相信诅咒是灵验的,而“邪恶之眼”具有毁灭性。澳洲土著确信凡是具有神力的巫师,经其诅咒,可杀人于百里之外。其次,对巫术的信仰始于人类历史的初期,而且一直没有消失。拜物教——信奉偶像或其他具有魔力的事物,仍然是相当古老而且不可磨灭的。既然许多护符只限于用来作为一种特殊的力量,人们通常准备了很多护符,以应不时之需。具有魔力的圣徒遗物是晚近和当代的事。欧洲人佩戴护身符与垂饰品,他们相信这些物品会给他们带来不可思议的护卫与帮助。历史文明的每个阶段都告诉我们,一种文明的结构是多么的纤弱与肤浅,若再将贫穷及被压制的野性、迷信和无知,加于永不熄灭的火山顶上,又是多么的危险。现代性好比一顶高高戴在中世纪之上的帽子,它将永垂不朽。
哲学家由衷地接受了人类亟须超自然的辅助与慰藉,正如泛灵论促进了诗文、巫术带来了戏剧与科学。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告诉我们,由于巫术的愚昧,科学方能生根。巫术经常失败,致使巫师发现自然界的运行,以形成超自然的力量来达到人类欲求与向往的事。渐渐地,巫师借助自然的方法在人类中保持着优越的支配地位,尽量掩饰这些自然的方法,而代之以超自然的巫术——这正如我们的民众经常以信赖巫术的法力与丹丸来取代对自然诅咒的膜拜。由此,推动了物理学、化学、冶金及天文学的发展。
紧接着魔法形成了僧侣阶级。逐渐地,由于宗教祭礼的增多与复杂,他们节外生枝地制定了一门不为常人所知的学问,形成宗教的特殊阶级,并使自己经常出没于所有的祭礼仪式,专司此类职事。由恍惚而来的美感或秘密的祈祷,神父犹如巫师一样接近精灵或神灵的意识,并可以为了人们的目的而改变神意。原始人类认为这些学问与技术对于他们来说具有重大的价值,更认为超自然的力量能够影响人类全部的命运,因而神父们的权力渐渐与国家一样大。从近代至现代,牧师与武士为了统治与管辖人民,相互竞争,交相轮替。从埃及、罗马及中世纪的欧洲可找出充分的例证来。
牧师并未创建宗教,他只不过有如政治家利用人类一时的情感冲动与风俗习惯来利用宗教。宗教并非出自祭司的发明或欺骗,而是出于人们永远的迷惑、恐惧、不安、失望与寂寞。牧师借纵容迷信以垄断某些知识形态,但他限制并不断地打击迷信,给予人们教育的基本原理,在种族文化遗产的成长中扮演了受托人与传达工具的角色。他安抚那些被强者欺凌的弱者,他也有这样的作用:借宗教孕育艺术,并配合超自然的协力,加强结构薄弱无力的人类伦理。如果他不存在的话,人们也会另外创造出一个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