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之学,浅言之,本为人人所共知,亦为百家所同韪。盖欲善其事,必求名实相符;名实不符,事未有能善者。此固至浅之理,而亦不诤之论也。然深求之,则正有难言者。何者?名实之宜正为一事;吾之所谓名实者,果否真确,又为一事。前说固夫人所共喻,后说或皓首所难穷,使执正名之术以为治,而吾之所谓名实者,先自舛误,则南辕而北其辙矣。
职是故,正名之学,遂分为二派:(一)但言正名之可以为治,而其所谓名实者,则不越乎常识之所知。此可称应用派,儒、法诸家是也。(二)则深求乎名实之源,以求吾之所谓名实者之不误,是为纯理一派,则名家之学是也。天下事语其浅者,恒为人人所共知;语其深者,则又为人人所共骇;此亦无可如何之事,故正名之理,虽为名家所共韪;而名家之学,又为诸家所共非。
孔穿谓“言减两耳甚易而实是,言减三耳甚难而实非”,司马谈谓名家“专决于名而失人情”,皆以常识难学人也。夫学术至高深处,诚若不能直接应用;然真理必自此而明;真理既明,而一切措施,乃无谬误;此固不容以常人之浅见相难矣。今名家之书,传者极少。《墨经》及《经说》,皆极简质,又经错乱,难读。此外,唯见《庄子·天下》、《列子·仲尼》两篇,亦东鳞西爪之谈。此书虽亦难通,然既非若《墨经》之简奥,又非如《庄》、《列》之零碎,实可宝也。《汉志》十四篇,《唐志》三卷,今仅存六篇,盖已非完帙;《通志》载陈嗣古、贾士隐两注,皆不传。今所传者,为宋谢希深注;全系门外语,绝无足观。读者如欲深求,当先于论理学求深造;然后参以名家之说散见他书者,熟读而深思之也。
《迹府》第一 此篇先总叙公孙龙之学术,次叙龙与孔穿辩难,与《孔丛子》略同。俞樾曰:“《楚辞·惜诵》注:‘所履为迹,迹与同。’”下诸篇皆其言,独此篇是实学一事,故谓之迹。府者,聚也,言其事迹具此也。见《俞楼杂纂》。
《白马论》第二 此篇言白马非马,他书称引者最多。
《指物论》第三 此篇言“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按《庄子》“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历来注家,皆不得确解。今按《淮南·齐俗训》:“至是之是无非,至非之非无是,此真是非也。若夫是于此而非于彼,非于此而是于彼者,此之谓一是一非也。此一是非,隅曲也;夫一是非,宇宙也”;(言限于一时一地而言之,则是非如此;通于异时异地而言之,则又不然)《泛论训》:“今世之为武者则非文也,为文者则非武也;文武更相非,而不知时世之用也。此见隅曲之一指,而不知八极之广大也。故东向而望,不见西墙;南面而视,不睹北方;唯无所向者,则无所不通。”以“隅曲”诂“指”,与“宇宙”及“八极”对言;则“隅曲”当做一地方,“指”字当做一方向解。庄子“指穷于为”四字当断句,言方向迷于变化耳。此篇之“指”字,亦当如此解。言人之认识空间,乃凭借实物:天下只有实物,更无所谓空间;破常人实物自实物,空间自空间之谬想耳。
《通变论》第四 此篇言“二无一”,“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以”同“与”)盖言统类之名,均非实有。
《坚白论》第五 此篇谓“视得白无坚,拊得坚非白”,盖辨观念与感觉不同。
《名实论》第六 此篇述正名之旨,乃名学之用也。其言曰:“天地与其所产,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位其所位焉,正也。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云云,其说甚精。浅言之,则法家“综核名实”之治,儒家“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之说;深言之,则“天地位,万物育”之理,亦寓乎其中已。故知诋名家为诡辩之学者,实诬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