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都
拉美西斯从他的父亲那里承袭王位的时候,当时的首都是孟菲斯。以前的金字塔的主人齐奥普斯、柴夫伦和迈塞里努斯在位的时候,孟菲斯也是王国的首都。这里有重要港口佩尔内弗尔,船只从这个港口出发,既可以逆流而上,也可以顺流而下,而且它还是王国的战车部队的驻地。尤其重要的是,这里还集中了很多铁匠铺,它们能够为军队打制大量兵器。国王宫殿附近到处是富人和美女们的别墅和农庄。
如果有人不得不离开孟菲斯,哪怕只要很短的时间,他也会觉得自己与世隔绝,饱受思乡的煎熬。“看啊,我的心已经悄悄飞走了。它要去它所熟悉的地方。它要去南方,去看它的孟菲斯。多么美好啊,如果我也能同往。我停留在这里,等待着我的心,等它回来告诉我,孟菲斯现在是什么模样。”
来自培尔拉美西斯的拉美西斯的巨型雕像。
但是,拉美西斯却对这座声名远扬的旧都市很不满意,他要的是一座自己的城市,一座以他本人名字命名的能够永远与他联系在一起的都城。一座比底比斯和盂菲斯还要美丽、还要著名的城市。于是,拉美西斯在三角洲东边尼罗河的培鲁斯支流岸边选定了一个靠近埃及东北边境的地方,命人建造他梦想的新都城:培尔拉美西斯,即“拉美西斯的房子”。到了这位法老执政第十年,培尔拉美西斯正式成为了政府所在地。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培尔拉美西斯这个圣经传说中的拉美西斯的城市就在埃及的突尼斯。直到最近几年,人们才证实这种猜测其实并没有根据。历史在这一点上狠狠地跟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拉美西斯的这些纪念碑遭到了同其前任的塑像和浮雕相同的命运:第二十一王朝的国王们霸占了它们,并将它们重新使用,安放在他们自己需要的地方。培尔拉美西斯成了以后历代极受欢迎的采石场。这座令人神往的城市虽然闻名遐迩,却什么也没有流传下采。“我发现她非常华丽,真是一个美妙得无与伦比的地方,她完全是根据底比斯的平面图建造的。这是拉神亲自建造的城市,这里的生活十分舒适!田野里生长着一切好东西,她每天都奉上饮食营养。河湖里鱼儿游弋,湖岸边鸟语花香,牧场上草木繁茂。角豆树的果实散发出蜜糖一样的甜香,氤氲在湿润的田野上。粮仓里稻谷满仓:它们像小山一样一直堆到天上去了!洋葱和大葱,林边的莴苣、石榴、苹果和橄榄;果园里的无花果以及来自康可姆的胜过蜜糖的甜葡萄酒。”——就这样,这位伟大的君主的声名就此终结。在极其短暂的时间里,这座城市被破坏,被拆除,想要永恒的一切重又归于尘土。
今天的人们想在尼罗河三角洲找到这座曾经辉煌的法老之城已经很困难了。我们的司机阿民.埃尔瓦里曾经为很多记者和考古学家开过车,但就是他也不能马上找到正确的道路。而这座古代都城所残留的一切也显得微不足道。我们也只能凭借最新的出土资料遥想培尔拉美西斯当时的情形。国王巨大的宫殿建在城市中心。宫殿东面是军队的营房,西面是高官显贵华丽的庄园以及王子们的府邸。工匠、商人以及低级官吏则分别住在相应的城区里。孟菲斯和底比斯这两个城市是在好几百年的时间里逐步发展起来并不断扩建的,与此不同,培尔拉美西斯则在某种程度上有过设计规划。
一时间,培尔拉美西斯超过了孟菲斯。这里的港口可以通航。富人也在这里大兴土木,建起一幢幢别墅和庄园,军队把驻地迁到了东北面,手工作坊也搬了过去。人人景仰的孟菲斯相形见绌,反倒显得像乡下一样。
这座城市的兴建也引起人们纷纷猜测,拉美西斯也许就是(出埃及记)里记载的那位法老。“约瑟夫……死了,以色列人生养众多,且枝叶繁茂,极其强盛,住满了埃及大地。有不认识约瑟夫的新王起来了,治理埃及……对他的百姓说,看哪,这些以色列的居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于是埃及人派来督工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他们为法老建造两座货栈,就是比东和兰塞……埃及人严厉地监视以色列人做工。使他们觉得因做苦工而命苦,无论是和泥、制砖,……”(《出埃及记》第一章,6—14页)拉美西斯的确需要数以百万计的砖瓦来修筑他的新都城,这个城市也的确叫“拉美西斯之城”。但是拉美西斯真的是《出埃及记》里的法老吗?他为了实现这个庞大的建筑计划真的奴役过以色列入吗?
至少在好莱坞没有人对此产生过疑问。在古典的《十诫》里,尤尔.布林纳维妙维肖地饰演了拉美西斯大帝,片中的摩西.查尔顿.赫斯顿最终击败了他。但是几十年以来,学术界对于拉美西斯就是《出埃及记》里的法老这种说法一直抱有疑问。这一点到底能不能得到证实呢?只有留待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