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
1964年3月我国第一次公布了《简化字总表》,列出简体字共2238个,简化了繁体字2264个。汉字简化后,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
简化汉字的工作包括简化汉字的形体和精简汉字的字数两个方面。简化形体是把笔画多的汉字改为笔画少的,如“豐”简化为“丰”。简化后减少了笔画的字叫“简体字”,而原来笔画较多的字就叫“繁体字”。精简字数是把几种写法的改用一种写法,如“窗”“”“容”“愈”“悶”“愍”只用一个“窗”。简化后选用的字叫“正体字”,废除的字就叫“异体字”。
简化汉字的方针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所谓“约定俗成”,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尽量采用群众所创造并在群众中已经普遍流行的简体字,同时运用群众习惯使用的那种简化方法来创造一部分新的简体字。所谓“稳步前进”,主要指的是有计划地分批使用简体字,废除异体字,而不骤然一举把汉字简化很多,使人不认识,使印刷出现困难。在1964年发布、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旨在解决《汉字简化方案》的一些缺点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