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谦被杀之谜
1894年9月17日,北洋海军“济远”舰管带方伯谦驾舰随舰队主力参加了黄海海战。几天后,方伯谦在旅顺军港被军事正法。
方伯谦是以何罪名被处死的呢?从有关的资料考察中了解,当时,根据光绪皇帝的谕旨:“本月十八日(旧历)开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走,致将船队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行正。当然,光绪皇帝的谕旨也是根据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和李鸿章的战情报告作出上述决定的。从而,对方伯谦在黄海海战中的上述行为的不同看法,形成了对方伯谦处决的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一是根据丁汝昌在《查明海军接仗详细情形》战报中说“现逐细查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回,各船观望星散”。日本海军军令部档案中也记载:“致远”沉没后,“济运”先逃……。其它有关史料均记述有“济远”先逃。二是认为黄海海战历时5小时,各舰均受损伤,除“济远”和“广甲”脱逃外,各舰都坚持战斗,直至结束。在方伯谦匆匆撤出战斗时,并未向旗舰请示报告。三是,方伯谦逃离战场的行动,动摇了军心,削弱了北洋海军的战斗力,后果是严重的。从以上三点来看,方伯谦被正法,应该说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无冤可言。
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方伯谦被处死实为冤案。如在方伯谦刚被正法不久,就有人撰写了《冤海述闻》一书,为方伯谦鸣冤。认为,朝廷是以其在黄海海战中的临阵脱逃定罪,并判处死,实为冤案,说“广甲”先“济远”而逃。另则,方伯谦之所以逃脱,是因为“济远”中炮弹数十处……,船中炮械全坏,无可战,只得保船西驶。除此,北洋海军阵形之混乱,皆因指挥无力,归罪于方伯谦驾舰脱逃之敌,实为言不其实。因此,判方伯谦死罪,实属冤案。多年来,一直不断有这种观点。
由于历史的缘故,加之方伯谦在正法时确实比较仓促,没有按照处置程序进行和给方伯谦进行个人辨解的机会,也使方伯谦被杀一案带有几分离奇,故近百年来,人们各执己见,直至今天仍有不同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