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辞退应严格遵循相关程序

时间:2024-11-07 04:26:06

公务员辞职辞退应严格遵循相关程序

鉴于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的发展现状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我们就完善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务员辞职辞退程序、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监督、全面推行“聘任制”作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公务员辞职及行政机关辞退公务员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没有一定的法律程序规定,公务员就可能滥用辞职权,擅离职守的情况就可能随时发生,影响国家公务员执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没有一定的法律程序规定,公务员所在单位或者任免机关就有可能滥用辞退权或者故意卡扣主动辞职人员,侵犯公务员的合法权利。

公务员辞职辞退应严格遵循相关程序

1、公务员辞职程序

公务员辞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辞去公务员职务的程序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辞去公务员职务意味着公务员身份的消失,无论对公务员还是国家行政机关,都是一件重要而严肃的事情,要慎重行事。书面申请的目的是有据可查,防止可能出现的混乱和纠纷。

书面申请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现任职务、爱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辞职理由、所在单位意见、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任免机关审批意见。

其次,任免机关审查批准。任免机关对于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必须认真审查,看其理由是否充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批准。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对于特殊岗位必须经过特殊批准程序。

再次,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公务员辞职的申请被批准后,应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以保证国家公务执行的连续性。涉及财务工作的,应进行审计,最后任免机关为其办理辞职手续。

公务员辞职,本人和任免机关都应严格遵循辞职程序,这样既可以避免公务员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置工作于不顾,造成公务执行的连续性不完整等现象发生;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辞职权。

公务员辞职辞退应严格遵循相关程序

2、公务员辞退程序

对公务员辞退程序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确保行政机关能顺利的行使辞退权力,二是确保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在这过程中不受侵犯。如果在辞退程序上不建立有效的约束行政机关辞退行为的机制,辞退权有可能被滥用。辞退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鉴于公务员多进少出,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的“硬”度不够,大大削弱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败坏了国家机关的风气,阻碍人事行政法治的进程。因而必须严格执行辞职辞退程序,严格审核辞职辞退条件,杜绝在公务员辞职辞退执行过程中出现变相替换和避重就轻现象的发生,从而畅通公务员队伍的正常新陈代谢有序循环。

公务员辞职辞退应严格遵循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