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范文案例(请示批复,同意批复)

时间:2024-11-19 15:26:02

批复范文参考

批复范文1:

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

国函[20××〕xx号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

你们《关于报送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请示》(发改规划〔20××)xx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具有国际竟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交流机制,推进《规划》顺利实施。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按照平等互利、加强合作、资源优化、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东北地区与其他嘗(区、市)的联系和协作,着力推进东北地区经济和市场一体化,形成区域合作、互动、多赢的协调机制。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调整《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有关方面要进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新局面。

国务院

20xx年x月×日

批复范文案例(请示批复,同意批复)

批复范文2: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的批复

国函[20xx)7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的请示》(鄂政文20××)]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正处级),隶属武汉海关。

二、核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人员编制40名,在海关系统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不另增加编制。

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由你省负责解决,检查检验设备由海关总署负责配备。

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务院

20xx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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