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四种分类与适用范围

时间:2024-11-19 13:17:07

函的种类与适用范围

从写作内容的角度划分,函可以分为商洽函、请函、问答函和告知函四种。

1.商洽函

商洽函主要用于商洽工作、联系事项。其正文需讲清楚所要商洽的事项,如希望对方如何协助、办理等,内容要明确而具体,以便对方的理解和办理。

2.请函

请函主要用于向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政府主管职能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如向计划、规划、财政、税努、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物价、外事、基建、科技、进出口贸易部门提出请求批准事项等。这种函属于平行文,但是代行请示职能,主管部门收到这类函,应视同请示,不能因为用了“函”而置之不理。对于这种函的答复,可用复函也可以用批复的飛式

3.问答函

问答函具体分为问函和答函两种。问函所提出的问题,主要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予以解决但又无据可查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发函请有关单位予以解答。答函回答的问题,也是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使用该种函的单位,可以通过答函的方式回答问函单位所提出的问题

4.告知函

告知函主要用于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相互告知事项。其写法比较简单,没有严格的规定,只要把需告知的事项说清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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