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合同的四个特点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作为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形式,合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法律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合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买卖、租赁、借款、运输,供用水、电、气、热力等行为都离不开合同。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合同是当事人自己创制出的“法律”,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任意违反所谓经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调。经济合同是合同制度中的一种具体形式。
具体来讲,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
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书写要规范。
2.平等性
作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其中包括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等。
3.—致性
合同的签定必须贯彻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中的条款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未经协商的内容,不得写入合同当中同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又又又又又
4.约束性
合同一经签定,就具备了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