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十项基本内容。
(1)被审计单位名称,以明确审计客体。
此项目填写审计对象的占有方(个别时候项目的委托方和审计客体不一致,如司法鉴定项目)。若被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公司的名称(如xx公司二分厂)。此项目可写简称,或以统的审计标识代替。
(2)审计项目名称
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2006年报审计",“工资专项审计”,"破产清算审计”等。项目名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此项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4)审计过程记录
此项为审计工作底稿的核心要素,其简繁程序受制于审计项目的性质、目的和要求、被审单位的经营规模等诸多因素。目前,大部分会计事务所采用统印制的程序表(或是标准的底稿模式)来代替工作底稿编制中大量的手工书写(或录入)工作量,本项目可充分运用审计标识,以提高工作效率。
(5)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此项是注册会计师用以表达各种审计含义的书面符号。适当运用审计标识可以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应说明其确切含义,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其前后一致和不同标识的惟一性。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常用符号、英文缩写、简称等形式表达各种含义,并将这些标识及其完整的含义详细记录于审计标识览表内供检查、复核者正常阅读。
(6)审计结论
此项目是注册会计师经过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做出的专业判断,它直接支持最终的审计意见,因此,审计结论应清晰、简明地表述,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7)索引号及页次。
索引号是注册会计师为整理利用审计工作底稿,将具有同性质或反映同一具体审计对象的工作底稿分别归类,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控制的特定编号;页次是同一索引号下不同审计工作底稿的顺序编号。两者结合构成每一审计工作底稿唯一的标识符号,因此,索引号应准确表达对应审计工作底稿的类型和性质,相互之间既有紧密的关联作用和钩稽关系,又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唯性,不允许重复。页次般依次编号,并以分数形式(如23)表示。页次编排时应连续防止跳号、缺号或重号。
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钩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编制者姓名可采用简签格式,并记录于审计标识一览表内。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复核者姓名也可采用简签格式,并记录于审计标识一览表内。同时,对于复核者而言,在履行必要的复核程序后,除签名外,还应将相应的复核意见、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书面记录下来,以利于编制者修正或明确审计责任划分。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注册会计师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