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与决议有何区别?怎样把握决定的多种结构形式?
一、“决议”与“决定”有何区别
决议和决定同属于决策类公文,都是对某些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处理或重要工作的安排,都要求下级XX贯彻执行。决议和决定的区别如下:
1.决议多为宏观性、原则性和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大多旨在肯定会议成果,统一思想认识;决定多数涉及重大事件、法定事件或较具体的工作事项,侧重于贯彻执行。
2.决议是经过正式会议或法定会议按照一定程序表决通过后形成的文件;决定大都由XX领导者直接签发,正式下达。
3.决议必须以会议的名义发布,即通过决议的会议是决议的法定作者;决定则主要以XX名义发布。
由上述内容可知:
(1)XX主要领导人或领导班子几个人研究确定的重要决策事项,应使用“决定”文种;集体会议按法定程序决定的重要决策事项,应使用“决议”文种。
(2)集体会议按法定程序决定下来的重要决策事项,也不能都使用“决议",其规定为:凡属直接认可或否定的,履行一定法律程序的,具有号召性的重要决策事项,使用“决议”文种;对那些既有原则性的要求,又有具体性的规定,特别是涉及某一重要行动安排的重要决策事项,应使用“决定”文种。
二、怎样把握“决定”的多种结构形式
要区分好下列三种“决定”的结构形式:
1.知照性决定。
由于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内容单一,篇幅简短,因此,在写作知照性决定时,大都是一气呵成,不分段落,多采用“篇段合一”的形式。
2.部署指挥性决定。
主要是传达部署对某一具体重要工作或行动的决策意见,往往是首先交代一下决策的背景与依据,然后再写决策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多采用分条列项的形式。
3.法规政策性决定。
可使用“分部分”或“分条列项”的结构形式。“分部分”的结构形式,即把全文划分为几个大的层次,层次与层次并列,各自相对独立;“分条列项”的结构形式,即把全文分作若干条,一条为一个独立的意见,条下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