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写作格式及要求
一、决定的写法
1.单一结构法
对于内容单一的决定,只要用一两句话,将决定的根据和决定的事项说明即可。
2.条例法
有的决定事项较多,为使条理清楚、叙述简明,可把决定下来的若干问题,按主次列出若干条或若干项,并用数码标明,一段讲一件事或阐明一个中心问题。一般来说,条例法不要求段与段之间紧密衔接,一段一个内容,一段一个层次,条理清楚明了。
3.板块结构法
板块结构法多用于阐述性较强的决定。这种写法就是把全文分成几个部分,每一部分叙述一个中心意思。这种结构的决定,一般都具有较强的理论特色,对现实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重要的历史文献,因此,写这类公文时要有充分的理论准备。
此外,有关表彰和处分的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制发XX和制发时间组成。正文包括受表彰或犯错误者的情况;主要事迹或错误事实;决定的事项。这类决定一般都附有典型材料或案情调查报告。
二、决定的写作格式
1.标题
决定的标题一般采取公文标题的模式,即由“发文XX+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决定系会议通过或批准的,要用全标题,并在标题下写明日期和经什么会议通过或批准,用圆括号括入。
2.正文
决定的正文一般由如下两部分组成。
(1)开头
这部分内容一般是写发布决定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如果是批准某一文件的决定,则写明批准对象的名称;如果是表彰性、惩戒性的决定,则要叙述基本事实,也就是先进事迹或事故情况,篇幅要比一般决定长一些。
(2)主体
这部分内容主要写决定事项。如是用于指挥工作的决定,要提出工作任务、措施、方案、要求等,内容复杂时要用小标题或条款显示出层次来;如是用于批准事项的决定,要表达批准意见,如有必要,还可对批准此事项的根据和意义予以阐述;如是用于表彰或惩戒的决定,则要写明表彰的决定和项目,或处罚方法等。
决定的内容比较单纯,一般采取一段式,不分条项。内容稍复杂一些的,决定事项较多,可以分条列出,以求醒目,利于执行。在写决定的事项之前,用“为此决定”“现决定"等字样,承上启下,领起下文。但在写重大决策的决定时,由于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则要按照内容安排篇章结构。
三、决定的写作要求
1.依据正文写缘由
决定是上级XX发出的带指导性的重要实用文书,起草时,必须依据XXX、XXX和XX军委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并结合所属XX的具体情况,强调合法、合理、合情。
2.根据事实写精神
事实材料是我们提炼、概括、抽象出理论原则、基本精神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忠于事实,从客观实际出发,不可随意发挥或主观臆断。
3.切合实际写要求
发出决定的目的是要让下级贯彻执行,以指导面上的工作,所以,一定要从当前XXXX和部队工作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