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主体的写作格式及构成部份

时间:2024-06-15 23:35:01

公文主体的写作格式及构成部份

主体就是公文首页红色分割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割线(不含)以上的部分,主体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印章和附注等。

公文主体的写作格式及构成部份

(1)标题

标题是公文的眉目。完整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减灾紧急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是发文机关的名称,“抗震减灾”是公文的事由,“指示”是文种。

标题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省略的,通常标题省略的情况有三种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仅由事由与文种组成,如《关于罢免x市委办公室主任的决定》;二是省略事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三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与事由,如果只有文种名称,如《通告》,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会将发文机关的名称置于正文末尾落款。

公文的标题在排布的时候应当居中,如有回行的情况,一定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主送机关应顶格写,并且使用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统称。应根据受理机关的职能权限与行文目的选准主送机关,这是公文发出后能否得到及时处理的关键。在上行文中,通常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切记避免多头主送,以免延误公文处理的时机,同时也要注意,千万不可越级主送。在下行文中,除了普发性公文(如省政府给“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的文件)外,一般也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有些公文,如公告、通告、纪要等,不需要写主送机关。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或核心内容,正文用来说明公文的内容和制文意图。公文的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内容。不同文种的正文在写作上面会稍有不同,但是整体的结构都是相同的,都是由开头、主体和结尾部分构成。在公文的开头,要简明扼要地说明制文的根据、目的、原因或重要性。主体是内容事项,或提出解决冋题的措施、意见、办法,或请求指示与批准,或询问或答复问题,或商洽和联系工作,要求具体明确、层次分明。结尾主要表述发文机关对公文办理的要求,其形式般采用尾语惯用式、希望号召式等

(4)附件

附件是随文附上的有关照片、图表、统计数字以及文字依据材料、参考材料,对正文内容作补充、说明和印证。如果公文要使用附件,那么应当在正文下空一行,左起空两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注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的顺序号(如“附件:1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通常附件”二字以及附件顺序号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方第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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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指发文机关的署名,即落款,是公文的法定作者,应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当几个机关联合发文时,主办机关要排在前面当以机关领导人的名义发文时,要同时冠以领导人的职务

(6)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指公文发文的年月日,通常就是公文的生效期。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和查考的重要依据,它通常位于发文机关名称的右下方,年月日的填写必须是完整的,不可简写。成文日期主要是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如果是联合行文,那么就要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是电报,那么就以发出日期为准;如果是会议通过的公文,那么就以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

同时,要注意的是日期的编写,当用阿拉伯数字对日期进行标注时,应当标注年月日的全称,在编写的时候不可以编虚位

(7)印章

通常印章是加盖在公文成文时间的上方,印章主要是起证实公文合法效力和信用的作用,是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加盖印章,要用红色,要求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构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印章定要与正文同处一页,即不得在没有正文的空白页内盖印章不得采取“此页无正文”的标志

(8)附注

附注指需要附加说明的其他事项。附注内容,有的是需要加以解释的名词术语;有的是确定公文发送范围和阅读传达对象,例如“此件发至省军级”;有的则注明使用方法,例如“此件可自行翻印附注都是居左空两个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的下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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